国产乱子伦片免费观看,国产免费AV片在线播放,亚州欧美国产在线人,欧美又大粗又爽又黄午夜视频,精品下部隐私100%无遮拦,黄色三级视频网站,亚洲欧美日韩视频一区,久久精品免费老鸭窝,精品国产黑色丝袜高跟鞋,手机看片自拍自拍日韩

安全管理網

公路水運工程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

  來源:交通運輸部 
評論:  更新日期:2026年04月14日  ? 收藏本頁


目??? 錄

1 總則

1.1 編制目的

1.2 編制依據

1.3 適用范圍

1.4 事故分級

1.5 工作原則

1.6 預案體系

2 組織指揮體系

2.1 交通運輸部應急組織指揮體系

2.2 地方應急組織指揮體系

2.3 項目應急組織指揮體系

2.4 協同工作機制

3 預警預防

3.1 預警預防機制

3.2監測預警

3.3 預防工作

4 應急響應

4.1 響應程序

4.2 信息報告與處理

4.3 分級響應

4.4 應急響應終止

4.5 信息發布

4.6 后期處置

4.7 事故調查及原因分析

5 應急保障

5.1 隊伍保障

5.2 資金保障

5.3 物資裝備保障

6 預案管理

6.1 預案編制

6.2 預案演練

6.3 預案評估與修訂

6.4 預案備案

6.5 宣傳和培訓

6.6 責任與獎懲

7 附則

7.1 預案解釋

7.2 實施時間

1 總則

1.1 編制目的

為規范和加強公路水運工程生產安全事故的應急管理工作,指導、協調各地建立和完善應急預案體系,有效應對公路水運工程生產安全事故,保障公路水運工程建設正常實施,制定本預案。

1.2 編制依據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突發事件應對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條例》《生產安全事故報告和調查處理條例》《突發事件應急預案管理辦法》《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管理辦法》《公路水運工程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辦法》《國家突發事件總體應急預案》《國家安全生產事故災難應急預案》《交通運輸突發事件應急管理規定》《交通運輸部突發事件應急工作規范》《交通運輸綜合應急預案》等。

1.3 適用范圍

本預案適用于交通運輸部應對公路水運工程生產安全事故工作,以及需要由部指導、支持處置的事故應對工作。按照部統一部署,公路水運工程建設領域因自然災害引發的突發事件也可參照本預案應對。

本預案指導地方公路水運工程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的編制以及地方交通運輸主管部門、公路水運工程項目參建單位對公路水運工程生產安全事故的應對工作。

1.4 事故分級

公路水運工程生產安全事故是指經依法審批、核準或者備案的公路水運工程項目新建、改建和擴建活動中發生的生產安全事故。根據《生產安全事故報告和調查處理條例》,公路水運工程生產安全事故按照造成的人員傷亡或者直接經濟損失,分為特別重大事故、重大事故、較大事故和一般事故四個等級。

1.5 工作原則

(1)人民至上、生命至上。

公路水運工程生產安全事故應急工作應堅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切實把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放在首位。堅持預防為主、預防與應急相結合,堅持依法科學應對,督促項目參建單位按規定開展安全風險分級管控和事故隱患排查治理,減少生產安全事故的發生,最大限度減輕事故的影響。

(2)以屬地為主、分級響應。

縣級以上地方交通運輸主管部門應當在本級地方黨委、人民政府的統一領導下,遵循屬地為主原則,按照職責分工做好分級響應,充分發揮專業技術優勢,積極參與事故救援。項目參建單位應按規定開展先期自救互救,服從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及交通運輸主管部門的現場指揮,配合事故救援、調查處理工作。

(3)協調聯動、快速反應。

按照協同、快速、高效原則,各級交通運輸主管部門應當做好應急資源調查,加強專業技術力量儲備,與當地有關部門和專業應急救援隊伍保持密切協作,督促項目參建單位加強兼職應急救援隊伍建設,提高自救、互救和應對各類生產安全事故的能力。

1.6 預案體系

1.6.1 應急預案體系組成

公路水運工程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體系由交通運輸部公路水運工程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地方公路水運工程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以及公路水運工程項目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等3個層級的預案組成。

(1)交通運輸部公路水運工程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以下簡稱本預案)。本預案是交通運輸部應對可能發生的公路水運工程特別重大事故并指導地方和項目應急預案編制的指導性文件,由交通運輸部制定實施。

(2)地方公路水運工程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以下簡稱地方預案)。地方預案是縣級以上地方交通運輸主管部門根據國家相關法規及本預案要求,在本級人民政府的領導和上級交通運輸主管部門的指導下,為應對本行政區域內可能發生的公路水運工程生產安全事故而制定的應急預案,由縣級以上地方交通運輸主管部門制定實施。

(3)公路水運工程項目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以下簡稱項目預案)。項目預案是公路水運工程項目建設單位與施工單位根據本預案及地方預案的要求,為應對本項目可能發生的公路水運工程生產安全事故而制定的應急預案,包括項目綜合應急預案、合同段施工專項應急預案和現場處置方案。建設單位根據建設條件、自然環境、工程特點和風險特征等,制定項目綜合應急預案;施工單位根據項目綜合應急預案,結合施工工藝、地質、水文和氣候等實際情況,對危險性較大的分部分項工程和風險等級較高的作業活動,編制合同段施工專項應急預案和現場處置方案,對風險等級較小及以下的作業活動,可只編制現場處置方案。

(4)應急預案操作手冊。各級交通運輸主管部門、項目建設單位、施工單位等可根據有關應急預案要求,制定與應急預案相配套的操作手冊。

1.6.2 應急預案銜接

各層級預案在應急響應、應急保障等方面應協調一致。省級交通運輸主管部門的應急預案應與本預案相銜接。當上一級應急組織啟動響應時,下級應急組織應同時啟動相應的應急響應,形成聯動。

項目綜合應急預案應與本單位的上級部門、屬地政府和直接監管的交通運輸主管部門的預案相銜接。合同段的施工專項應急預案和現場處置方案應與本企業應急預案相銜接,同一個項目相鄰或鄰近合同段的施工專項應急預案和現場處置方案應體現預警信息共享、應急救援互助等要求。

2 組織指揮體系

公路水運工程生產安全事故應急組織指揮體系由交通運輸部、地方(縣級以上地方交通運輸主管部門)、項目(公路水運工程項目參建單位)三級應急組織指揮體系構成。

2.1 交通運輸部應急組織指揮體系

2.1.1應急領導小組

交通運輸部在應對公路水運工程特別重大事故時,成立“交通運輸部應對××公路水運工程生產安全事故應急工作領導小組”(以下簡稱領導小組),領導小組是我部應對公路水運工程特別重大事故的指揮機構。由部主要領導或經部主要領導授權的分管部領導任組長,分管部領導或部安全總監或部安全與質量監督管理司(以下簡稱部安質司)及辦公廳主要負責人任副組長,相關單位負責人任成員,并指明一名工作人員作為聯絡員。如表1所示。

表1? 領導小組組成

領導小組組成
組長交通運輸部主要領導或經部主要領導授權的分管部領導
副組長分管部領導或部安全總監或部安質司及辦公廳主要負責人
成員(視需要參加)部應急辦、辦公廳、政策研究室、公路局、水運局、海事局、救撈局、通信信息中心、路網中心主要負責人,部安質司分管負責人

2.1.2 日常機構

部安質司作為部公路水運工程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日常機構,具體承擔公路水運工程生產安全事故應急管理的日常工作,以及一級應急響應啟動后的組織、協調等具體工作。

2.1.3 應急工作組

根據應急工作需要,領導小組視情下設綜合協調組、調度指揮組、新聞宣傳組、通信保障組、后勤保障組、技術專家組等若干個應急工作組。

2.1.4 現場工作組

現場工作組由交通運輸部相關司局人員和技術專家組成。公路水運工程特別重大事故現場工作組經領導小組批準成立,按照統一部署,赴事故現場指導、協調應急處置工作。當國務院統一組建現場工作機構時,部應當派出相關人員參加。

2.2 地方應急組織指揮體系

縣級以上地方交通運輸主管部門應當建立健全本級公路水運工程生產安全事故應急管理體系,明確相關崗位職責,落實具體責任人員。在本級地方黨委、人民政府的領導和上級交通運輸主管部門的指導下,在各自職責范圍內做好本行政區域有關公路水運工程生產安全事故應急處置工作的組織、協調、指導和監督,會同本級相關職能部門,建立應急管理預警機制和救援協作機制。

2.3 項目應急組織指揮體系

項目建設單位應明確應急組織形式、構成部門及相關人員,協調各合同段施工單位的應急資源,組建應急救援隊伍,按規定及時向交通、應急等屬地直接監管的負有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職責的有關部門報送事故情況,組織相鄰合同段之間的自救互救,控制事故的蔓延和擴大,并保護事故現場。項目建設單位應急管理工作,應當按照屬地政府和直接監管的相關主管部門的有關規定執行。

2.4 協同工作機制

2.4.1 工作聯絡

交通運輸部建立公路水運工程生產安全事故應急聯絡協同工作機制,部辦公廳、政策研究室、公路局、水運局、海事局、通信信息中心等相關司局應分別明確一名應急聯絡員,省級交通運輸主管部門應確定廳級、處級各一名本地區應急聯絡員,部安質司負責聯絡員信息收集及應急響應期間的協調聯絡工作。

公路水運工程項目建設單位與施工單位也應確定本單位的應急聯絡員,并報直接監管的交通運輸主管部門。應急聯絡員在應急響應期間,須保持聯絡暢通。

2.4.2 應急協作

各級交通運輸主管部門應加強與本地區公安、自然資源、水利、應急、消防、氣象等相關部門的溝通聯系,合力做好應急調度、預防預警、搶險救援、交通管控、信息發布等各項工作。

根據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的請求,可由部應急辦牽頭協調專業或兼職救援隊伍參加事故救援工作。救援隊伍抵達事故現場后,應接受應急救援現場指揮部或者統一指揮應急救援的人民政府的指揮、調遣。

3 預警預防

3.1 預警預防機制

各級交通運輸主管部門應在日常工作中,按照《交通運輸綜合應急預案》和本預案的相關要求開展對自然資源、水利、氣象等部門的預警信息以及公路水運工程生產安全事故相關信息的收集、接收、分析,按照相關程序發布或轉發預警信息。針對各種可能發生的公路水運工程生產安全事故特點和危害進行風險辨識和評估,做到早發現、早報告、早處置。

3.2 監測預警

3.2.1 監測

縣級以上地方交通運輸主管部門應當建立健全公路水運工程項目基礎信息數據庫,督促項目建設、施工等單位建立完善巡查監測機制、配備必要的巡查值守人員或設施設備、對影響項目施工安全的災害風險進行辨識和監測。

3.2.2 預警

3.2.2.1 預警信息來源

預警信息來源主要包括:

(1)各級交通運輸主管部門和相關單位上報的信息;

(2)自然資源、水利、應急、氣象等政府相關部門對外發布的天氣、海況、地質等災害預警信息;

(3)公路水運工程生產安全事故(或險情),以及上級部門對外發布的較大及以上生產安全事故情況通報或預警信息;

(4)經交通運輸主管部門核實的新聞媒體報道的信息及政府有關部門在官方網站和互聯網平臺發布的相關信息;

(5)交通運輸主管部門在項目安全生產檢查中發現的重大事故隱患;

(6)公路水運工程建設項目在大型圍堰、高邊坡、深基坑、掛籃、瓦斯隧道、沉箱浮運安裝、橋梁貓道等關鍵部位和環節監測中發現的重大險情。

3.2.2.2 預警信息接收與傳達

各級交通運輸主管部門應當通過多種途徑收集預警信息,按照相應職責和管理程序傳達預警信息,督促、指導項目參建單位及時采取預防措施。

項目預警信息由建設單位根據上級預警信息和項目實際情況向施工合同段發布(解除)。項目預警信息應包括:可能發生的生產安全事故類別、起始時間、預警級別、影響范圍、影響估計及應對措施、警示事項、從業人員自防自救措施、發布單位等。

項目參建單位應指定專人接收預警信息,建立并落實直達班組一線人員的預警“叫應”機制,落實防范措施并反饋校核,多形式多方式確認人員避險或轉移安全,完成閉環管理。

3.3 預防工作

3.3.1 各級交通運輸主管部門預防工作

各級交通運輸主管部門預防工作主要包括:

(1)了解轄區內公路水運工程項目重大風險隱患的分布情況。

(2)督促轄區內工程項目建設單位對施工駐地、危險性較大的分部分項工程、人員密集場所等開展風險隱患排查,改善安全生產條件;對發現的重大隱患要督促項目參建單位按規定報備,及時采取整治措施。

(3)按規定接收自然災害類預警信息,通過網絡、短消息等多種方式及時轉發有關預警信息,提出防范要求,有效督促、指導項目參建單位做好災害防御工作。

3.3.2 項目參建單位預防工作

項目參建單位預防工作主要包括:

(1)項目建設單位應牽頭組織整個項目的生產安全事故及有關自然災害預防工作,督促、指導項目其他參建單位按照職責做好各自的預防工作。

(2)項目施工單位應結合事故發生規律,針對性提升從業人員安全素質能力,提前深入開展安全風險評估與預控,認真深入排查各類事故隱患,建立排查整治清單,對重大事故隱患開展專項治理。

(3)項目建設單位和施工單位應重點強化施工駐地選址評估,建立健全包保責任制,明確責任人和巡查員、“吹哨人”,確保事故預防各項工作落到實處,到崗到人。

(4)項目參建單位應明確項目停工及人員撤離的條件,及時撤離可能涉險的人員、船機設備等,做到施工活動應停盡停、施工現場和駐地的人員應撤盡撤。

4 應急響應

4.1 響應程序

交通運輸部公路水運工程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響應級別分為一、二級。

當發生公路水運工程特別重大事故,以及造成30人以上失蹤、失聯,危及30人以上生命安全的生產安全事故情形或黨中央、國務院責成交通運輸部組織或參與處置的事故時,部安質司提出啟動一級應急響應建議,經分管副部長同意后,報請部長核準。由部長或經部長授權的部領導宣布啟動交通運輸部應對××公路水運工程生產安全事故的一級應急響應。啟動部應急響應時應以明電或其他形式通知事發地或受影響區域省級交通運輸主管部門和部屬有關單位。有關值班值守工作,按照部突發事件應急響應與值班值守聯動工作機制執行。

當發生公路水運工程特別重大事故以下等級事故情形時,部安質司提出啟動二級應急響應建議,經分管副部長同意后啟動交通運輸部應對××公路水運工程生產安全事故的二級應急響應。有關值班值守工作,按照部突發事件應急響應與值班值守聯動工作機制執行。密切跟蹤突發事件進展情況,協助地方開展應急處置工作,協調事發地周邊省份交通運輸主管部門給予支持,根據應急處置需要在裝備物資等方面給予協調等。

縣級以上地方交通運輸主管部門和公路水運工程項目應急響應分為一、二、三、四級。上級部門啟動應急響應后,事發地應急響應級別不能低于上級部門的應急響應級別。縣級以上地方交通運輸主管部門與公路水運工程項目參建單位可以參照本預案,根據實際情況自行確定應急響應級別及程序。

4.2 信息報告與處理

公路水運工程生產安全事故發生后,事故現場有關人員應當立即向本單位項目負責人報告;項目負責人接到報告后,應當在規定時限內向建設單位、項目直接監管的交通運輸主管部門、事故發生地縣級以上地方交通運輸主管部門和應急管理部門報告,必要時可越級上報。

事發地省級交通運輸管理部門應急聯絡員或值班部門接報事故信息后,應當按照有關規定將事故信息及時報部。

4.3 分級響應

4.3.1 交通運輸部應急響應

4.3.1.1 一級應急響應

(1)按照2.1的要求視情成立相關應急工作組和現場工作組。需派出現場工作組時,部安質司及相關司局派員參加。現場工作組還應包括若干(一般1~3名)技術專家,部安質司應保持與現場工作組的及時聯系溝通。

(2)現場工作組抵達事故現場后,通過事發地交通運輸主管部門及時與應急救援現場指揮部或統一指揮應急救援的人民政府取得聯系,盡快確定協同工作內容及聯系會商機制,按照應急處置的統一安排,積極主動配合工作,根據需要提供技術咨詢意見。

(3)現場工作組應將現場情況及時以短信、傳真或郵件等方式傳給部安質司、應急辦。部安質司接到現場工作組發回的事故信息后向分管副部長、部長報告,并抄報部應急辦。

(4)當黨中央、國務院領導同志,或交通運輸部領導對應急處置作出指示批示時,部安質司應及時向事發地省級交通運輸主管部門和現場工作組傳達。

4.3.1.2 二級應急響應

視情況成立現場工作組時,部安質司承辦處室應及時跟蹤現場工作組工作及應急處置情況,并與部應急辦及時溝通相關信息。

4.3.2 地方和項目應急處置

縣級以上地方交通運輸主管部門在接到生產安全事故報告后,應啟動相應應急預案,在本級地方黨委、人民政府的領導下參加事故現場應急處置工作,密切跟蹤事故發展趨勢以及可能造成的危害情況,派出現場工作組或者有關專家給予指導,根據應急處置需要在裝備物資等方面給予協調。

公路水運工程生產安全事故發生后,項目參建單位應立即啟動應急響應,迅速組織搶救遇險人員,緊急疏散相關人員,保障應急救援通道暢通,加強現場監測,采取必要措施防止事故危害擴大和次衍生災害發生。同時妥善保護好事故現場,保存現場重要痕跡、物證。

4.4 應急響應終止

交通運輸部應急響應至少符合下列全部條件方可終止:

(1)經論證人員無生還可能;

(2)險情得到控制,涉險人員安全離開危險區域并得到安置;

(3)現場應急救援工作已經結束;

(4)次生災害基本消除。

縣級以上地方交通運輸主管部門與公路水運工程項目參建單位根據本地區與本項目實際情況,自行制定應急響應終止程序。

4.5 信息發布

公路水運工程生產安全事故處置與信息發布應同步啟動、同步進行。信息發布堅持實事求是、及時公開的原則,按照《交通運輸綜合應急預案》及其他有關規定執行。對于情況較為復雜的突發事件,在事態尚未清楚、但可能引起公眾猜測或恐慌時,應在第一時間發布已認定的簡要信息,根據事態發展和處置工作進展情況,再作后續詳細發布。

啟動一級應急響應時,由交通運輸新聞宣傳部門(部政策研究室)通過電視、廣播、政府網站、新媒體等多種形式及時有序地發布應急信息,安質司及相關司局及時提供有關素材,確保信息發布準確。啟動二級應急響應時,由安質司及相關司局商部政策研究室按照職責分工及時有序發布應急信息。

4.6 后期處置

4.6.1 善后處置

事發地交通運輸主管部門應在屬地黨委、人民政府以及負責事故調查處置的相關機構的統一部署、領導下按職責分工做好相關善后工作。同時督促項目參建單位對事故引發的各種潛在危害組織安全風險評估,對主要結構物進行監測,在此基礎上制定相應的專項施工方案,防止盲目復工,導致次生事故的發生。

4.6.2 總結評估

4.6.2.1 評估總體要求

(1)應急響應終止后,啟動應急響應的地方各級交通運輸主管部門應結合項目上報的應急工作總結,及時總結分析評估,編寫應急工作總結、事故應急評估報告。

(2)部啟動的一、二級應急響應終止后,部安質司應根據事發地省級交通運輸主管部門的應急工作總結、事故應急評估報告及現場督導情況,編制部級應急總結評估報告,評估應急工作情況,總結經驗教訓,提出預案改進建議。

4.6.2.2 評估內容和程序

在充分分析工程風險因素、事故起因、救援經過的基礎上,重點評估以下內容:

(1)預防預警和預控措施;

(2)項目應急自救效果及能力;

(3)信息報送的時效性與準確性;

(4)事故救援組織機構設置及運行;

(5)現場救援決策、指揮、協調機制及效率;

(6)技術方案及實施情況;

(7)應急協作及應急保障。

評估程序如下:

(1)搜集評估相關信息;

(2)邀請專家協助開展評估;

(3)事發地交通運輸主管部門編寫事故應急評估報告,發生重大以上事故,或交通運輸部啟動應急響應時,省級交通運輸主管部門應于應急響應終止后的45個工作日內將本級部門的應急工作總結、事故應急評估報告向部安質司報備。

4.7 事故調查及原因分析

各級交通運輸主管部門應當依法依規參與國務院或有關地方人民政府組織的事故調查工作。交通運輸主管部門要加強事故技術調查分析評估,重點分析事故發生的安全管理、技術管理等方面的主觀因素,以及工程地質、水文、氣象等方面的客觀因素,并提出行業監管的改進建議等。

重大以上事故調查完畢后30個工作日內,省級交通運輸主管部門應向部安質司提交有關技術分析總結材料。

省級交通運輸主管部門應定期收集匯總公路水運工程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典型案例,加強應急救援經驗共享,強化警示學習教育。

5 應急保障

5.1 隊伍保障

公路水運工程應急救援隊伍建設遵循“專兼結合、上下聯動”的原則。項目各參建單位應發揮自救互救能力,充分了解本項目本單位可調配的應急救援人力和物力,建立兼職或專職的搶險救援隊伍和救援設備力量,或與社會專業救援隊伍簽訂救援協議。

各級交通運輸主管部門應注重發揮應急技術專家作用,地方各級交通運輸主管部門應加強應急救援隊伍建設與管理。

(1)應急技術專家:部安質司會同應急辦按照部有關規定視情組建應急專家庫,為事故分析評估、現場應急救援及災后恢復重建等提供咨詢意見。省級交通運輸主管部門根據應急處置需求可提請部安質司協助選派部應急專家。

(2)應急救援隊伍:根據地方公路水運工程特點及存在的主要風險,縣級以上地方交通運輸主管部門根據本地區公路水運工程生產安全事故應急工作的實際需要,應有針對性地了解、掌握本地區及鄰近地區的專業(兼職)搶險救援隊伍分布情況,結合工作實際組織建立或依托有條件的公路水運工程項目參建單位、社會組織共同建立應急救援隊伍。公路水運工程項目參建單位應建立應急救援隊伍,或指定兼職的應急救援人員,并且可以與鄰近應急救援隊伍簽訂應急救援協議。

5.2 資金保障

(1)應急保障所需的各項經費按照現行事權、財權劃分原則,分級負擔,并按規定程序列入各級交通運輸主管部門年度財政預算。

(2)項目建設、施工單位應建立健全應急資金保障和參建人員轉移避險資金補助制度,按照國家和部有關規定設立、提取和使用安全生產專項費用。

(3)縣級以上地方交通運輸主管部門和項目參建單位應為其組建的應急救援隊伍購買人身意外傷害保險,配備必要的防護裝備和器材,防范和減少應急救援人員的人身傷害風險。

5.3 物資裝備保障

縣級以上地方交通運輸主管部門應指導、督促項目建立應急物資配置清單,根據項目可能發生的生產安全事故的特點和危害,針對性地配備滅火、排水、通風、醫療、通信等應急救援器材、設備和物資,并進行經常性維護、保養,保證正常運轉。鼓勵公路水運工程項目加強對應急監測、預防預警、應急救援先進技術的研發和推廣應用,提高應急處置能力水平。

6 預案管理

6.1 預案編制

本預案由交通運輸部安全與質量監督管理司負責組織編制,按程序報批和印發。

6.2 預案演練

根據《突發事件應急預案管理辦法》相關要求,各級交通運輸主管部門應至少每3年組織一次公路水運工程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演練,加強對本區域內重點項目的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演練進行抽查,發現演練不符合要求的,應責令限期改正。項目參建單位應按照《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管理辦法》相關要求,至少每半年組織一次公路水運工程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演練,并將演練情況報送項目直接監管的交通運輸管理部門、項目所在地縣級以上地方交通運輸主管部門。演練可采取單獨或聯合形式開展。

6.3 預案評估與修訂

各級交通運輸主管部門應當組織有關專家對本部門編制的公路水運工程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進行審定。

項目應急預案編制單位應根據工程實際情況,組織開展應急預案評審。評審可邀請工程技術、安全生產、應急管理等有關專家參加。預案評審時應考慮應急預案的實用性、基本要素的完整性、組織體系的科學性、響應程序的可操作性、主要事故風險分析的合理性、應急預案間的銜接性、應急資源配置的全面性、應急措施的針對性、應急預案管理要求符合性等內容。

根據《突發事件應急預案管理辦法》相關要求,當出現下列情形之一的,預案制定單位應組織修改完善本預案:

(1)預案依據的有關法律、行政法規、規章、標準、上位預案中的有關規定發生變化的;

(2)公路水運工程生產安全事故應急管理職責發生重大變化或調整的;

(3)公路水運工程安全生產面臨的風險發生重大變化;

(4)預案中的其他重要信息發生變化的;

(5)在事故實際應對和預案應急演練中發現問題需要進行重大調整的;

(6)預案制定單位認為應當修訂的其他情況。

各級交通運輸主管部門應急預案原則上每3年評估一次,并參照本預案更新情況,及時進行同步更新或修訂。

項目建設單位、施工單位遇有預案更新情況,應及時進行項目預案的更新或修訂。

6.4 預案備案

縣級以上地方交通運輸主管部門應將其制定的公路水運工程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報送本級人民政府備案,抄送上一級交通運輸主管部門。項目綜合應急預案按規定向直接監管的交通運輸管理部門和項目所在地縣級以上地方交通運輸主管部門備案。施工單位制定的合同段施工專項應急預案和現場處置方案應向項目建設單位備案。

6.5 宣傳和培訓

各級交通運輸主管部門應將應急宣傳、教育和培訓作為安全生產教育的重要內容,納入年度培訓計劃。

項目建設和施工單位應對從業人員特別是施工一線工人進行應急教育和培訓,保證從業人員具備必要的應急及自救等知識,掌握風險防范技能和事故應急措施。

6.6 責任與獎懲

根據有關規定,對在公路水運工程生產安全事故應急處置中貢獻突出的單位和個人給予表彰獎勵,對在應急處置中失職、瀆職的有關人員追究責任。

7 附則

7.1 預案解釋

本預案由交通運輸部負責解釋。

7.2 實施時間

本預案自印發之日起實施。

網友評論 more
創想安科網站簡介會員服務廣告服務業務合作提交需求會員中心在線投稿版權聲明友情鏈接聯系我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