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進一步加強和規范中央企業應急管理工作,提高中央企業防范和處置各類突發事件的能力,最大程度地預防和減少突發事件及其造成的損害和影響,保障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維護國家安全和社會穩定,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突發事件應對法》、《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國有資產法》、《國家突發公共事件總體應急預案》、《國務院關于全面加強應急管理工作的意見》(國發〔2006〕24號)等有關法律法規、規定,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突發事件是指突然發生,造成或者可能造成嚴重社會危害,需要采取應急處置措施予以應對的自然災害、事故災難、公共衛生事件和社會安全事件。
?。ㄒ唬┳匀粸暮?。主要包括水旱災害、氣象災害、地震災害、地質災害、海洋災害、生物災害和森林草原火災等。
?。ǘ┦鹿蕿碾y。主要包括工礦商貿等企業的各類安全事故、交通運輸事故、公共設施和設備事故、環境污染和生態破壞事件等。
?。ㄈ┕残l生事件。主要包括傳染病疫情、群體性不明原因疾病、食品安全和職業危害、動物疫情,以及其他嚴重影響公眾健康和生命安全的事件。
?。ㄋ模┥鐣踩录?。主要包括恐怖襲擊事件、民族宗教事件、經濟安全事件、涉外突發事件和群體性事件等。
第三條 本辦法所稱中央企業,是指國務院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委員會(以下簡稱國資委)根據國務院授權履行出資人職責的國家出資企業。
第四條 中央企業應急管理是指中央企業在政府有關部門的指導下對各類突發事件的預防與應急準備、監測與預警、應急處置與救援、事后恢復與重建等活動的全過程管理。
第五條 中央企業應急管理工作應依法接受政府有關部門的監督管理。
第六條 國資委對中央企業的應急管理工作履行以下監管職責:
(一)指導、督促中央企業落實國家應急管理方針政策及有關法律法規、規定和標準。
(二)指導、督促中央企業建立完善各類突發事件應急預案,開展預案的培訓和演練。
(三)指導、督促中央企業落實各項防范和處置突發事件的措施,及時有效應對企業各類突發事件,做好輿論引導工作。
?。ㄋ模﹨⑴c國家有關部門或適當組織對中央企業應急管理的檢查、督查。
?。ㄎ澹┲笇А⒍酱僦醒肫髽I參與社會重大突發事件的應急處置與救援。
?。┡浜蠂矣嘘P部門對中央企業在突發事件應對中的失職瀆職責任進行追究。
第二章 工作責任和組織體系
第七條 中央企業應當認真履行應急管理主體責任,貫徹落實國家應急管理方針政策及有關法律法規、規定,建立和完善應急管理責任制,應急管理責任制應覆蓋本企業全體職工和崗位、全部生產經營和管理過程。
第八條 中央企業應當全面履行以下應急管理職責:
?。ㄒ唬┙⒔∪珣惫芾眢w系,完善應急管理組織機構。
(二)編制完善各類突發事件的應急預案,組織開展應急預案的培訓和演練,并持續改進。
(三)督促所屬企業主動與所在地人民政府應急管理體系對接,建立應急聯動機制。
(四)加強企業專(兼)職救援隊伍和應急平臺建設。
?。ㄎ澹┳龊猛话l事件的報告、處置和善后工作,做好突發事件的輿情監測、信息披露、新聞危機處置。
?。┓e極參與社會突發事件的應急處置與救援。
第九條 中央企業主要負責人是本企業應急管理的第一責任人,對本企業應急管理工作負總責。中央企業各類突發事件應急管理的分管負責人,協助主要負責人落實應急管理方針政策及有關法律法規、規定和標準,統籌協調和管理企業相應突發事件的應急管理工作,對企業應急管理工作負重要領導責任。
第十條 中央企業應當對其獨資、控股及參股企業的應急管理認真履行以下監督管理責任:
?。ㄒ唬┍O督管理獨資及控股子企業應急管理組織機構設置情況;應急管理制度建立情況;應急預案編制、評估、備案、培訓、演練情況;應急管理投入、專(兼)職救援隊伍和應急平臺建設情況;及時報告、處置突發事件等情況。
?。ǘⅹ氋Y及控股子企業納入中央企業應急管理體系,嚴格應急管理的檢查、考核、獎懲和責任追究。
?。ㄈ⒐傻绕渌愖悠髽I,中央企業應按照相關法律法規的要求,通過經營合同、公司章程、協議書等明確各股權方的應急管理責任。
第十一條 中央企業應當建立健全應急管理組織體系,明確本企業應急管理的綜合協調部門和各類突發事件分管部門的職責。
(一)應急管理機構和人員。
中央企業應當按照有關規定,成立應急領導機構,設置或明確應急管理綜合協調部門和專項突發事件應急管理分管部門,配置專(兼)職應急管理人員,其任職資格和配備數量,應符合國家和行業的有關規定;國家和行業沒有明確規定的,應根據本企業的生產經營內容和性質、管理范圍、管理跨度等,配備專(兼)職應急管理人員。
?。ǘ惫芾砉ぷ黝I導機構。
中央企業要成立應急管理領導小組,負責統一領導本企業的應急管理工作,研究決策應急管理重大問題和突發事件應對辦法。領導機構主要負責人應當由企業主要負責人擔任,并明確一位企業負責人具體分管領導機構的日常工作。領導機構應當建立工作制度和例會制度。
?。ㄈ惫芾砭C合協調部門。
應急管理綜合協調部門負責組織企業應急體系建設,組織編制企業總體應急預案,組織協調分管部門開展應急管理日常工作。在跨界突發事件應急狀態下,負責綜合協調企業內部資源、對外聯絡溝通等工作。
(四)應急管理分管部門。
應急管理分管部門負責專項應急預案的編制、評估、備案、培訓和演練,負責專項突發事件應急管理的日常工作,分管專項突發事件的應急處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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