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加強校園、校舍管理,確保學校財產和師生的人身安全不受損失、損害。使校園、校舍定期安全檢查規范化、制度化,充分發揮組織作用,使制度、責任、防范落到實處,特制定本制度,以確保校園校舍有情況早發現、早解決。一.校園校舍要求按時、按項檢查,每月的上旬、下旬各檢查一次,不得漏檢。
二.每次檢查結果都必須由學校主要領導、主管領導、及參加安全檢查人員簽字。
三.檢查項目:
1.校園各區域的校舍正常。
2.校舍的門、窗、樓板、樓梯、屋面、屋頂有無異常情況,疏散口、廁所、圍墻大門、門垛是否有隱患。
3.校舍墻體、梁、柱子有無下沉或斷裂等現象,
4.校舍內外墻皮有無空鼓、脫落的危險,有無枯樹。
5.食堂等用火點是否安全,設備、設施有無隱患。
6.學校電器設備、設施,供水設備、設施是否安全可靠,有無易燃、易爆、有毒物品等。
7.防火、防盜、體育器材、設施是否安全可靠。
8.對師生定期進行安全教育。
9.要注意發現是否還有其它隱患、險情等現象
校園校舍定期安全檢查制度
校舍設施管理使用制度
學校大型活動安全管理制度
學校集體活動安全責任制度
學校集體活動管理制度
交通安全聯絡協作制度
校機動車輛通行制度
交通安全引導制度
幼兒園安全管理制度
食堂安全管理制度
幼兒園安全管理工作組織機構及主要職責
學校安全管理工作組織機構及主要職責
幼兒園安全設施設備管理制度
學校消防安全責任制度
學校食堂食品安全責任制
中小學幼兒園安全管理條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