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實施交通安全教育中,學校要發揮主導作用,同時要與家庭密切配合,爭取公安、交警、勞動、旅游、保險等部門和學生家長的支持,共同完成好教育任務。主要實施聯絡的途徑有:
一、每學期邀請交巡警大隊的領導或校外交通安全教育輔導員來校講課。學校結合“安全月”、“安全周”,通過周、班會和活動課,進行生動活潑、形式多樣的安全教育和演練,讓學生在喜聞樂見的教育活動中,收到鞏固知識、強化技能的效果。如專家講座,模擬演練,舉辦作文、書法、繪畫、演講等比賽,收聽收看廣播電視等。
二、只要是有關學生到校外活動的,一律要求老師陪同,且出行前進行交通安全教育,并由校級領導把關。班主任、隨隊老師等共同協助。
三、 聯合交警中隊完善必要的道路交通安全設施,確保家長接送學生途中的交通安全。同時,對學校周圍的道路交通安全秩序進行集中整治,進一步優化校園周圍交通環境
交通安全聯絡協作制度
校機動車輛通行制度
交通安全引導制度
學校建筑安全管理制度
學校治安管理制度
學校巡查、檢查制度
學校安全工作協調制度
學校安全事故報告調查和處理制度
幼兒園安全管理制度
食堂安全管理制度
幼兒園安全管理工作組織機構及主要職責
學校安全管理工作組織機構及主要職責
幼兒園安全設施設備管理制度
學校消防安全責任制度
學校食堂食品安全責任制
中小學幼兒園安全管理條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