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加強學校治安管理,清除隱患,給學校的教育教學工作提供安全和諧的工作環境,根據上級有關規定,特制定責制度如下:
一、建立學校治安領導小組,由校長、副校長、總務主任、級部組長、門衛等組成;????二、嚴格執行門衛安全檢查制度。非本單位人員進出校門一律填寫登記單,離開時須有被訪人簽字,登記單須回收、保存。攜出物品必須經總務主任同意后方可放行;
三、傳達人員要認真及時收發文件、報刊雜志、信件,做到不拖延、不丟失、不出差錯。私人信件、電報、郵件要妥善保管并登記,由本人領取;
四、對無故入校的外來人員,一律勸阻或與有關部門聯系處理;
五、建立24小時值班制度,加強保衛工作,平時、節假日要先安排好值班。節假日值班名單要報有關部門備案,值班要填寫記錄;
六、視頻監控重點部位保存不少于90天,每夜全校巡視不低于4次,并將巡視情況登記;
七、學校每天中午和下午放學,學校交通護導老師隊伍和交警協管員在學校主要路口疏導交通,流動值勤?,確保學生安全。
學校治安管理制度
學校巡查、檢查制度
學校安全工作協調制度
學校安全事故報告調查和處理制度
學校隱患排查與整改制度
學校安全工作檢查制度
安全目標管理和考核獎懲制度
安全知識宣傳教育與培訓制度
幼兒園安全管理制度
食堂安全管理制度
幼兒園安全管理工作組織機構及主要職責
學校安全管理工作組織機構及主要職責
幼兒園安全設施設備管理制度
學校消防安全責任制度
學校食堂食品安全責任制
中小學幼兒園安全管理條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