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产乱子伦片免费观看,国产免费AV片在线播放,亚州欧美国产在线人,欧美又大粗又爽又黄午夜视频,精品下部隐私100%无遮拦,黄色三级视频网站,亚洲欧美日韩视频一区,久久精品免费老鸭窝,精品国产黑色丝袜高跟鞋,手机看片自拍自拍日韩

安全管理網

點擊數:   更新日期:2014年03月25日

青島市高層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辦法點擊此處下載本文件word格式

發 文 號:令2014年第230號
發布單位:山東省青島市人民政府
發布日期:2014-03-25
實施日期:2014-05-01

  第四十六條 高層建筑發生火災時,相關單位和個人應當協助水源供給,滿足火災撲救用水需求。
  通信管理部門應當保障火災現場的應急通信,保證及時、準確傳達火災現場信息和調度指揮命令。
  業主、使用人或者統一管理單位應當配備必要的通信工具,協助公安消防隊、專職消防隊做好火災現場聯絡保障工作。
  第四十七條 消防車前往執行火災撲救或者應急救援任務,在確保安全的前提下,不受行駛速度、路線、方向和指揮信號的限制,其他車輛應當讓行,不得穿插超越。
  對火災現場撲救和應急救援中,妨礙消防車通行、消防車登高作業的車輛及其他設施、設備,公安機關消防機構可以依法采取強行搬離、拆除等緊急措施。
  第五章 監督管理
  第四十八條 公安機關消防機構、公安派出所應當按照管轄權限和范圍依法制定年度消防監督抽查計劃,對高層建筑開展消防監督抽查。對抽查發現的火災隱患應當立即通知有關單位或者個人整改;涉及公共安全的,應當及時向社會公告,并編制年度消防監督抽查情況分析。
  第四十九條 規劃行政主管部門應當依法并按照消防專項規劃,將涉及高層建筑消防安全避難場所納入控制性詳細規劃,將涉及高層消防建筑消防安全總平面布局、防火間距、消防車通道、消防車登高操作面等納入修建性詳細規劃。
  第五十條 城鄉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應當對在建高層建筑工程施工消防安全實施監督管理,督促施工單位落實消防安全責任。
  第五十一條 房屋專項維修資金管理部門應當監督、指導使用房屋專項維修資金對共用消防設施進行維修、更新和改造。物業管理行政主管部門應當督促物業服務企業履行物業服務合同,并將受到公安消防、城管執法等部門處罰的物業服務企業記入信用檔案。
  第五十二條 城市管理行政執法部門、戶外廣告主管部門、氣象主管機構應當按照職責分工,對高層建筑戶外廣告牌、門頭牌匾、景觀照明設施、防雷裝置等消防安全實施監督管理。
  第五十三條 教育、民政、文廣新、衛生、旅游等部門應當根據行業系統特點,制定行業消防安全管理制度,開展消防安全宣傳教育,對所屬高層建筑定期開展有針對性的消防安全檢查,督促有關單位落實消防安全責任,及時發現消除火災隱患。
  第五十四條 廣播、電視、報刊、網絡等媒體應當開設消防安全教育欄目,制作、播出消防安全節目,對公眾開展公益性消防安全宣傳教育;履行輿論監督職責,曝光影響公共安全的火災隱患。
  第五十五條 公安機關消防機構應當設立監督舉報電話和投訴信箱,受理對違反本辦法有關規定行為的投訴和舉報,并予以及時查處。
  第六章 法律責任
  第五十六條 違反本辦法第八條規定,由公安機關消防機構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第五十九條的規定,責令改正,并處五萬元以上十萬元以下罰款。
  第五十七條 統一管理單位違反本辦法第十三條規定,由公安機關消防機構責令限期改正,并處一萬元以上三萬元以下罰款。
  第五十八條 違反本辦法第十六條規定,由公安機關消防機構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第五十八條的規定,責令停止施工、停止使用或者停產停業,并處十萬元以上三十萬元以下罰款。
  第五十九條 違反本辦法第十七條第(一)、(二)、(三)、(四)項規定,由公安機關消防機構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第五十八條的規定,責令停止施工、停止使用或者停產停業,并處十萬元以上三十萬元以下罰款。
  第六十條 違反本辦法第十七條第(五)項規定,由公安機關消防機構按照《山東省火災高危單位消防安全管理規定》第四十五條的規定,責令限期改正,處一萬元以上三萬元以下罰款。
  第六十一條 違反本辦法第十七條第(六)項規定,未按照要求設置智能應急照明和疏散逃生引導系統,或者配備逃生緩降器、逃生梯等逃生輔助裝置的,由公安機關消防機構責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的,處一萬元以上二萬元以下罰款。
  第六十二條 違反本辦法第十七條第(七)項規定,由公安機關消防機構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第五十八條的規定,責令停止施工、停止使用或者停產停業,并處十萬元以上三十萬元以下罰款。
  第六十三條 違反本辦法第十七條第(八)項規定,未按照要求設置獨立式火災探測報警器,由公安機關消防機構按照《山東省消防條例》第七十條的規定,責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的,處一萬元以上五萬元以下罰款。
  第六十四條 違反本辦法第十九條規定,由公安機關消防機構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第五十八條的規定,責令停止施工、停止使用或者停產停業,并處十萬元以上三十萬元以下罰款。
  第六十五條 違反本辦法第二十條規定,由公安機關消防機構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第五十九條的規定,責令改正或者停止施工,并處五萬元以上十萬元以下罰款。
  第六十六條 施工單位違反下列規定,由公安機關消防機構按照以下規定處罰:
  (一)違反本辦法第二十一條第(一)項規定,責令改正,并處一萬元罰款;
  (二)違反本辦法第二十一條第(二)、(三)、(四)項規定,責令改正,并處一萬元以上三萬元以下罰款;
  (三)違反本辦法第二十二條第一款規定,責令改正,并處一萬元以上二萬元以下罰款;
  (四)違反本辦法第二十二條第二款規定,責令改正,并處一萬元以上三萬元以下罰款。
  第六十七條 工程監理單位違反本辦法第二十三條規定,不按要求進行監理,并與建設單位或者施工單位串通,弄虛作假,降低消防施工質量的,由公安機關消防機構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第五十九條的規定,責令改正或者停止施工,并處五萬元以上十萬元以下罰款。
  工程監理單位違反本辦法第二十三條規定,未要求施工單位整改、暫時停止施工,或者未及時向施工所在地城鄉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或者公安機關消防機構報告的,由城鄉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按照《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第五十七條的規定,責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的,責令停業整頓,并處十萬元以上三十萬元以下的罰款;情節嚴重的,降低資質等級,直至吊銷資質證書。
  第六十八條 違反本辦法第二十四條第一款規定,未按規定設置消防安全標識的,由公安機關消防機構責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的,處一萬元罰款。
  第六十九條 違反本辦法第二十四條第二款規定,由城市管理行政執法部門、公安機關消防機構按照職責依法責令改正,并處一萬元以上三萬元以下罰款。
  第七十條 違反本辦法第二十五條規定,由公安機關消防機構責令改正,并處一萬元罰款。
  第七十一條 違反本辦法第二十六條規定,消防控制室值守人員未達到規定人數或者值守人員不具有相應職業資格的,由公安機關消防機構按照《山東省消防條例》第七十條的規定,責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的,處一萬元以上五萬元以下罰款。
  第七十二條 違反本辦法第二十七條規定,未按要求委托消防技術服務機構定期維修保養或者檢測自動消防設施的,由公安機關消防機構按照《山東省消防條例》第七十條的規定,責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的,處一萬元以上五萬元以下罰款。
  受委托的消防技術服務機構出具虛假、失實報告的,由公安機關消防機構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第六十九條的規定,責令改正,處五萬元以上十萬元以下罰款,并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處一萬元以上五萬元以下罰款;有違法所得的,并處沒收違法所得;情節嚴重的,由原許可機關依法責令停止執業或者吊銷相應資質、資格。
  第七十三條 違反本辦法第二十八條規定,生產、儲存、經營、使用易燃易爆危險品的,由建筑物所在地的區(市)公安機關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第三十條的規定,處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第七十四條 違反本辦法第二十九條規定,在營業期間明火作業或者使用電(氣)焊作業的,由建筑物所在地的區(市)公安機關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第六十三條的規定,處五日以下拘留;指使或者強令他人違反消防安全規定,冒險作業的,對指使人、強令者,由建筑物所在地的區(市)公安機關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第六十四條的規定,處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第七十五條 違反本辦法第三十條第一、二款規定,電氣設備安裝、使用及其線路敷設、維修不符合有關消防標準和管理規定的,由公安機關消防機構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第六十六條的規定,責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的,責令停止使用。
  違反本辦法第三十條第三款規定,高層建筑內的人員密集場所未按照有關規定委托電氣防火檢測機構定期對電氣線路進行電氣防火檢測的,由公安機關消防機構責令限期改正,并處一萬元以上三萬元以下罰款。
  第七十六條 違反本辦法第三十一條規定,高層建筑內的賓館飯店、餐飲場所經營者未定期對廚房排油煙管道進行清理的,由公安機關消防機構責令限期改正,并處一萬元罰款。
  第七十七條 違法本辦法第三十二條規定,由公安機關消防機構按照《山東省消防條例》第六十九條的規定,責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的,處一萬元罰款。
  第七十八條 違反本辦法第三十三條規定,未經安全許可或者不符合安全許可條件,擅自舉辦大型群眾性活動的,由公安機關按照《大型群眾性活動安全管理條例》第二十條的規定,予以取締,并對承辦人處十萬元以上三十萬元以下罰款;舉辦大型群眾性活動,有發生安全事故危險的,由公安機關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第三十八條的規定,責令停止活動,立即疏散,并對承辦人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
  第七十九條 違反本辦法第三十四條第一款規定,對火災隱患經公安機關消防機構或者公安派出所通知后不及時采取措施消除的,由公安機關消防機構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第六十條的規定,處一萬元以上五萬元以下的罰款。
  第八十條 違反本辦法第三十四條第二款規定,統一管理單位不認真履行勸阻、報告義務的,由公安機關消防機構處一萬元罰款。
  第八十一條 違反本辦法第三十七條規定,由公安機關消防機構按照《山東省火災高危單位消防安全管理規定》第四十五條的規定,責令限期改正,處一萬元以上三萬元以下罰款。
  第八十二條 違反本辦法第三十八條規定,由公安機關消防機構按照《山東省火災高危單位消防安全管理規定》第五十條的規定,責令限期改正,處一萬元以上三萬元以下罰款。
  第八十三條 違反本辦法第四十條規定,由公安機關消防機構按照《山東省消防條例》第六十九條的規定,責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的,處一萬元罰款。
  第八十四條 違反本辦法第四十一條第一款規定,由公安機關消防機構按照《山東省消防條例》第六十九條的規定,責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處一萬元罰款。
  第八十五條 違反本辦法第四十二條第二款規定,由公安機關消防機構責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的,處一萬元以上三萬元以下罰款。
  第八十六條 違反本辦法第四十三條第一款規定,未按照要求設置應急疏散路線圖,配備移動照明燈具、自救呼吸器等逃生自救器材及其使用說明的,由公安機關消防機構責令限期改正,并處一萬元罰款。
  第八十七條 違反本辦法第四十四條規定,未按照要求制定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并組織演練的,由公安機關消防機構責令限期改正,并處一萬元罰款。
  第八十八條 違反本辦法第四十五條規定,人員密集場所發生火災,現場引導員不履行組織、引導在場人員疏散職責的,由公安機關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第六十八條的規定,對責任人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第八十九條 違反本辦法第四十七條第一款規定,不按照要求讓行或者穿插超越正在執行任務的消防車,阻礙通行的,由違法地的區(市)公安機關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第五十條的規定,對責任人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
  第七章 附則
  第九十條 本辦法下列用語的含義:
  (一)業主,是指高層建筑房屋及其附屬的設施、設備和相關場地的所有權人。
  (二)使用人,是指以承租或者受委托經營、管理等方式實際使用高層建筑房屋及其附屬的設施、設備和相關場地的單位和個人。
  (三)公眾聚集場所,是指賓館、飯店、商場、集貿市場、客運車站候車室、客運碼頭候船廳、民用機場航站樓、體育場館、會堂以及公共娛樂場所等。
  (四)人員密集場所,是指公眾聚集場所,醫院的門診樓、病房樓,學校的教學樓、圖書館、食堂和集體宿舍,養老院,福利院,幼兒園,公共圖書館的閱覽室,公共展覽館、博物館的展示廳,企業員工集體宿舍等。
  (五)消防安全重點單位,是指發生火災可能性較大以及發生火災可能造成重大人員傷亡或者財產損失,經公安機關消防機構按照有關標準確定并依法報當地人民政府備案的單位。
  第九十一條 本辦法自2014年5月1日起施行。

網友評論 more
創想安科網站簡介會員服務廣告服務業務合作提交需求會員中心在線投稿版權聲明友情鏈接聯系我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