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哪些勞動者享有工傷保險權利? ?
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的各類企業的職工和個體工商戶的雇工,均有依照本條例的規定享受工傷保險待遇的權利。 ?
2、勞動者有權利知道用人單位參加工傷保險的有關情況?
用人單位應當將參加工傷保險的有關情況在本單位內公示。
3、工傷保險主管機構?
國務院勞動保障行政部門負責全國的工傷保險工作。??
縣級以上地方各級人民政府勞動保障行政部門負責本行政區域內的工傷保險工作。??
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按照國務院有關規定設立的社會保險經辦機構(以下稱經辦機構)具體承辦工傷保險事務。? ?
4、那些情況應當認定為工傷 ?
(一)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內,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傷害的;??
(二)工作時間前后在工作場所內,從事與工作有關的預備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傷害的;??
(三)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內,因履行工作職責受到暴力等意外傷害的;??
(四)患職業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間,由于工作原因受到傷害或者發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機動車事故傷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應當認定為工傷的其他情形。??
5、哪些情況視同工傷??
(一)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崗位,突發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時之內經搶救無效死亡的;??
(二)在搶險救災等維護國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動中受到傷害的;??
(三)職工原在軍隊服役,因戰、因公負傷致殘,已取得革命傷殘軍人證,到用人單位后舊傷復發的。?
職工有前款第(一)項、第(二)項情形的,按照有關規定享受工傷保險待遇;職工有前款第(三)項情形的,按照有關規定享受除一次性傷殘補助金以外的工傷保險待遇。??
6、哪些情況不得認定為工傷或者不視同工傷??
(一)因犯罪或者違反治安管理傷亡的;??
(二)醉酒導致傷亡的;??
(三)自殘或者自殺的。??
? 7、工傷認定的申請主體與申請時間?
職工發生事故傷害或者按照職業病防治法規定被診斷、鑒定為職業病,所在單位應當自事故傷害發生之日或者被診斷、鑒定為職業病之日起30日內,向統籌地區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提出工傷認定申請。遇有特殊情況,經報勞動保障行政部門同意,申請時限可以適當延長。?
用人單位未按前款規定提出工傷認定申請的,工傷職工或者其直系親屬、工會組織在事故傷害發生之日或者被診斷、鑒定為職業病之日起1年內,可以直接向用人單位所在地統籌地區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提出工傷認定申請。?
按照本條第一款規定應當由省級勞動保障行政部門進行工傷認定的事項,根據屬地原則由用人單位所在地的設區的市級勞動保障行政部門辦理。?
用人單位未在本條第一款規定的時限內提交工傷認定申請,在此期間發生的工傷待遇等有關費用由該用人單位負擔。??
8、提出工傷認定申請應當提交的材料:?
(一)工傷認定申請表;??
(二)與用人單位存在勞動關系(包括事實勞動關系)的證明材料;??
(三)醫療診斷證明或者職業病診斷證明書(或者職業病診斷鑒定書)。?
工傷認定申請表應當包括事故發生的時間、地點、原因以及職工傷害程度等基本情況。?
工傷認定申請人提供材料不完整的,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應當一次性書面告知工傷認定申請人需要補正的全部材料。申請人按照書面告知要求補正材料后,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應當受理。??
9、什么是勞動能力鑒定 ?
勞動能力鑒定是指勞動功能障礙程度和生活自理障礙程度的等級鑒定。??
10、勞動能力障礙的等級和生活自理障礙等級?
勞動功能障礙分為十個傷殘等級,最重的為一級,最輕的為十級。?
生活自理障礙分為三個等級: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和生活部分不能自理。??
? 11、勞動能力行政鑒定的提起、鑒定機構、應提交的材料?
由用人單位、工傷職工或者其直系親屬向設區的市級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提出申請。?
提供工傷認定決定和職工工傷醫療的有關資料。??
? 12、勞動能力行政鑒定程序?
設區的市級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收到勞動能力鑒定申請后,應當從其建立的醫療衛生專家庫中隨機抽取3名或者5名相關專家組成專家組,由專家組提出鑒定意見。設區的市級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根據專家組的鑒定意見作出工傷職工勞動能力鑒定結論;必要時,可以委托具備資格的醫療機構協助進行有關的診斷。?
設區的市級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應當自收到勞動能力鑒定申請之日起60日內作出勞動能力鑒定結論,必要時,作出勞動能力鑒定結論的期限可以延長30日。勞動能力鑒定結論應當及時送達申請鑒定的單位和個人。??
? 13、不服鑒定結論是怎么辦??
申請鑒定的單位或者個人對設區的市級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作出的鑒定結論不服的,可以在收到該鑒定結論之日起15日內向省、自治區、直轄市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提出再次鑒定申請。省、自治區、直轄市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作出的勞動能力鑒定結論為最終結論。?
如果對最終結行政鑒定結論論仍然不服,只有在訴訟中通過司法鑒定解決。 ?
14、鑒定后勞動能力發生變化的怎么辦??
自勞動能力鑒定結論作出之日起1年后,工傷職工或者其直系親屬、所在單位或者經辦機構認為傷殘情況發生變化的,可以申請勞動能力復查鑒定。? ?
15、工傷醫療?
職工因工作遭受事故傷害或者患職業病進行治療,享受工傷醫療待遇。?
職工治療工傷應當在簽訂服務協議的醫療機構就醫,情況緊急時可以先到就近的醫療機構急救。?
治療工傷所需費用符合工傷保險診療項目目錄、工傷保險藥品目錄、工傷保險住院服務標準的,從工傷保險基金支付。工傷保險診療項目目錄、工傷保險藥品目錄、工傷保險住院服務標準,由國務院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會同國務院衛生行政部門、藥品監督管理部門等部門規定。?
職工住院治療工傷的,由所在單位按照本單位因公出差伙食補助標準的70%發給住院伙食補助費;經醫療機構出具證明,報經辦機構同意,工傷職工到統籌地區以外就醫的,所需交通、食宿費用由所在單位按照本單位職工因公出差標準報銷。?
工傷職工治療非工傷引發的疾病,不享受工傷醫療待遇,按照基本醫療保險辦法處理。?
工傷職工到簽訂服務協議的醫療機構進行康復性治療的費用,符合本條第三款規定的,從工傷保險基金支付。??
16、工傷殘疾用具?
工傷職工因日常生活或者就業需要,經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確認,可以安裝假肢、矯形器、假眼、假牙和配置輪椅等輔助器具,所需費用按照國家規定的標準從工傷保險基金支付。??
17、醫療期間的工資待遇?
職工因工作遭受事故傷害或者患職業病需要暫停工作接受工傷醫療的,在停工留薪期內,原工資福利待遇不變,由所在單位按月支付。?
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過12個月。傷情嚴重或者情況特殊,經設區的市級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確認,可以適當延長,但延長不得超過12個月。工傷職工評定傷殘等級后,停發原待遇,按照本章的有關規定享受傷殘待遇。工傷職工在停工留薪期滿后仍需治療的,繼續享受工傷醫療待遇。??
18、護理費?
生活不能自理的工傷職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護理的,由所在單位負責。??
工傷職工已經評定傷殘等級并經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確認需要生活護理的,從工傷保險基金按月支付生活護理費。?
生活護理費按照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或者生活部分不能自理3個不同等級支付,其標準分別為統籌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的50%、40%或者30%。??
19、一至四級傷殘的待遇?
職工因工致殘被鑒定為一級至四級傷殘的,保留勞動關系,退出工作崗位。??
(一)從工傷保險基金按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