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目的
規范公司作業過程中的安全管理。
二、 適用范圍
本規程適用于公司所有部門的生產、檢驗、儲運設備、儀器、公用設施、建筑物及附屬設施的安裝、調試、檢修、維護保養和使用等工作。各部門相關人員在安裝、調試、檢修、維護保養、使用等過程中必須嚴格遵守本規程。外來施工或檢修單位也必須嚴格遵守本規程。
三、作業安全管理具體規程
1. 作業實施部門要加強安全管理的組織領導,做到安全組織、安全任務、安全責任、安全措施“四落實”,根據作業要求,事先應做好技術、材料、備件、工具等方面的準備,落實作業人員、安全措施。
2. 對實施作業的人員應按要求進行安全教育,特種作業人員必須持證上崗,應對作業過程中可能存在和出現的不安全因素進行分析,提前采取預防措施。
3. 多工種作業的項目必須指定項目負責人,項目負責人對作業安全負全面責任,對作業過程實行統一指揮調度,確保作業過程的安全。
4. 專業特種設備的安裝、檢修必須委托具備相應資質的單位進行,任何人不得擅自安裝、檢修或委托無資質的單位進行安裝、檢修。
5. 對作業過程中使用的設備、工具及安全防護用品應進行詳細檢查,保證安全可靠。
6. 檢修/維護保養傳動設備或傳動設備上的電氣設備,必須切斷電源(拔掉電源熔斷器),并經兩次啟動復查證明無誤后,在電源開關處掛上禁止啟動牌或上安全鎖卡,使用的移動式電氣工(器)具,應配備漏電保護裝置。
7. 受壓容器或壓力管道在檢修/維護保養前必須將其壓力降到等于外界大氣壓,高溫設備或管道在檢修/維護保養前必須將其溫度降到室溫,設備或管道內存有有毒有害物質或易燃易爆物質必須采取相應的有效方法進行清洗、排凈,必要時采取關閉閥門或加盲板的方法進行隔絕。
8. 危險作業(動火、高處、進入有限空間、吊裝等)必須按規定先申請辦理審批手續(即《危險作業許可證》詳見附件一,下同),必要時應檢查作業過程中需用防護器具、消防器材的準備情況,夜間作業場所應設有足夠亮度的照明裝置。
9. 作業人員在作業過程中應嚴格遵守各種安全操作規程及相關規章制度,聽從現場指揮人員和安技人員的指導。
10. 作業時拆開的地板或所開洞孔在下班前應復原,如不能結束作業時,應在洞孔四周圍上欄桿,設置警示燈,防止行人跌落。在吊裝作業或其它不宜有閑雜人員進人的危險工作區域,都應有明顯警告信號,必要時可設專人站崗。
11. 作業過程中拆下的零件應整齊放置,不能隨便亂丟。作業結束時,應清點工、機具。對進入有限空間作業的,作業結束后還必須清點人數,確認無人在內后,才能關閉有限空間入口。
12. 檢修人員應會同設備所屬部門設備員及崗位操作人員對檢修的設備進行單機和聯動試車,認真進行交接,并及時清理檢修現場。
13. 崗位操作人員要認真檢查確認維修部位和安全附件,保證其安全可靠,儀表管線暢通,并在交接班時將檢修中變動的設備管道閥門、電氣、儀表等情況相互交接清楚。
14. 關鍵重點設備進行大修或技改后,應由生產、設備主管領導組織設備動力部、大修所在部門、工藝設施總部、質量管理總部等專業部門進行驗收,對相關的技術指標、安全性能、測試數據按有關規程進行逐項驗收,必要時可按驗證方案進行重新驗證,確保生產的安全、穩定、可靠。
水泥發散崗位安全操作規程
熱力工作人員安全操作規程
噴漆涂料工操作規程
保溫、防水工操作規程
裝配(校正)工安全技術操作規程
吊裝安全操作規程
供暖管路維修操作規程
充填集控工安全操作規程
挖掘機作業安全操作規程
施工現場各工種安全技術操作規程
吊裝作業安全規程
氣割安全操作規程
施工單位施工安全操作規程
架子工安全操作規程
龍門吊安全技術操作規程
高處作業安全技術規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