的通知》(安委〔2010〕2號)和省人民政府批準的部門“三定”規定及有關法律、行政法規、規范性文件規定,現將..." />
三十五、共青團青海省委
(一)將宣傳貫徹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開展安全生產法制教育、普及安全生產科技知識列入共青團活動計劃,并組織實施。
(二)組織共青團員和青年職工參加各種形式的安全生產活動,協助各級黨委、政府及其有關部門做好安全生產工作。
(三)帶領廣大共青團員和青年職工學習安全生產知識和安全操作技能,提高防范安全事故的能力。
三十六、省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
(一)審核擬定安全生產監督管理機構設置、職能配置和人員編制方案,統籌管理安全生產監督管理機構編制。
(二)審核提出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職能和機構編制調整的意見,綜合協調和理順部門之間的職能關系。
(三)按照精簡、統一、效能的原則,為建立健全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體制和保障安全生產監督管理機構依法履行職責服務。
三十七、省通信管理局
(一)負責省內電信運營業中央企業安全生產工作的監督管理。
(二)指揮協調省內電信運營業中央企業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通信保障。
(三)參與協調省內電信運營業中央企業生產安全事故的調查處理。
三十八、省地質礦產勘查開發局
(一)負責貫徹執行國家和省有關安全生產工作的法律法規和方針、政策、規章制度。
(二)負責制定本系統地質勘查和各項生產經營安全生產工作中長期規劃和年度計劃,并負責組織實施和監督。???
(三)負責制定本系統安全生產工作管理和職業安全健康制度及爆炸物品、化學危險物品的使用和管理措施。
(四)指導、監督所屬各單位的安全生產工作;依法參與生產安全事故的調查處理;組織、指揮和協調本局系統的應急救援工作。
三十九、中國保險監督管理委員會青海監管局
(一)負責指導各商業保險機構為安全生產提供相關保險服務,建立“安保互動”機制。
(二)指導各商業保險機構充分發揮保險的經濟補償功能,積極開展安全生產領域責任保險、人身意外傷害保險等有關商業保險業務。
(三)督促有關保險機構提前介入、及時按照保險合同對發生事故的單位及個人做好理賠服務,充分發揮保險的經濟補償功能。
四十、省軍區、武警青海總隊
根據省人民政府商請,負責協調駐青部隊參與重特大生產安全事故或重大災害事故應急救援和事故搶險。
四十一、青海煤礦安全監察局
(一)貫徹落實國家關于煤礦安全生產工作的方針政策、法律法規、規章規程,研究分析煤礦安全生產形勢,發布煤礦事故、職業危害等煤礦安全生產信息,提出煤礦安全生產發展規劃和目標建議。
(二)行使國家監察職能,檢查指導地方各級政府煤礦安全監管工作,對煤礦安全問題較突出的地區下達《加強和改善安全管理建議書》。
(三)依法監察煤礦企業貫徹執行安全生產法律法規、規章規程、標準和安全生產條件、設備設施安全及作業場所職業衛生等情況,依法查處煤礦安全生產違法行為。
(四)依法提請地方政府關閉不具備安全生產條件的煤礦,組織開展煤礦安全生產專項整治、安全隱患排查整改及復查情況。
(五)負責煤礦安全生產許可證的頒發管理,負責煤礦企業主要負責人和安全管理人員的安全資格、特種作業人員(含礦井特種設備作業人員)的培訓考核與發證工作。
(六)依法監督檢查煤礦企業建設項目安全設施“三同時”情況,組織煤礦建設工程安全設施的設計審查和竣工驗收,監督檢查為煤礦服務的煤礦礦井建設施工、煤炭洗選等企業的安全生產工作。
(七)指導煤礦安全生產科研和科技成果推廣工作,研究提出煤礦安全生產科技規劃建議,組織對煤礦使用的設備、材料、儀器儀表、安全標志、勞動防護用品的安全監察工作。
(八)負責對從事煤礦安全生產條件和煤礦設備設施檢測檢驗、安全評價、安全培訓、安全咨詢等業務的社會中介機構的資質管理工作,并進行監督檢查。
(九)指導、協調或參與煤礦事故應急救援工作,依法組織或參與煤礦事故(含煤礦作業場所職業危害事故)的調查處理,監督事故查處的落實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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