⑶.各類電氣設備的電源線(負荷線),必須按其容量選用無接頭多股銅芯橡皮護套軟電纜。對于潛水電機的負荷線應采用防水護套電纜,長度不得小于1.5m。
⑷.手持電動工具應配用漏電保護器,平板振動器、磨石子機、打夯機、水泵等頻繁移動機具的操作扶手,必須采用絕緣措施,電源線不得超過50m,并設專人調整,嚴禁纏繞扭結使用。
⑸.焊接設備應放置防雨,干燥通風處,其外殼應完好。一、二次側的接線柱應有防護罩保護。一次側電源線使用的橡皮電纜長度不得超過5m;二次側使用的橡膠銅芯軟電纜,長度不宜超過30m,均不得絞繞使用。
⑹.施工現場使用的手持電動工具的外殼、手柄、開關電源線、插頭等必須完好無損,其電源線長度不得超過5m。
⑺.各類手持電動工具必須執行國標GB3787-82,GB3883-12-83,一般場所可選用Ⅱ類工具;在潮濕場所和金屬構架上作業,采用Ⅲ類工具,并配有額定漏電電流不大于30毫安,動作時間小于0.1秒的漏電保護器下使用。
⑻.在易燃、易爆或腐蝕性氣體的場所,應采用防爆型手持電動工具和電器。
⑼.在多灰塵和潮濕地區或易觸及人體的場所,應采用封閉型低壓電器。
6.接地與防雷安全要求:
⑴.所有電氣設備的金屬外殼以及和電氣設備連接的金屬構架等,除有特殊規定外,均應有可靠的接地(零)保護。
⑵.在施工現場專用的中性點直接接地的供電系統中,必須采用接零保護,且須設專用保護零線,不得與工作零線共用。
⑶.專用保護零線應由工作接地線或由配電室的零線或第一級漏電保護器電源側的零線引出。
⑷.在中性點不直接接地供電系統中,則必須采用接地保護。
⑸.所有電氣設備的保護零線應以并聯方式與零干線連接。零線上嚴禁裝設開關或熔斷器。
⑹.嚴禁利用大地做零線或相線。
⑺.重復接地線與保護線相連,與電氣設備相連接的保護零線應用截面不小于2.5mm2的絕緣多股銅線。保護零線除須在配電室或總配電箱處做重復接地外,還必須在配電線路中間處和末端處作重復接地。
⑻.施工現場的塔式起重機,井字架和金屬腳手架,當其高度超過20m時,要設置防雷和重復接地裝置,其接地電阻不大于10歐姆。
7.施工現場照明安全要求:
⑴.現場的照明線路,必須采用軟質橡皮護套線,并配有漏電保護器保護。燈具的金屬外殼應接地(零)保護。
⑵.照明燈的相線應經開關控制,不得將相線直接引入。
⑶.移動式碘鎢燈的金屬支架應有可靠接地(零),燈具距地高度不得低于2.5m。
⑷.高壓鏑燈安裝支架應堅固可靠,并要有防雨措施。
8.深基坑土方開挖安全保證措施
⑴.確保支護結構安全的關鍵,挖掘過程中,抓斗距圍護體至少30cm以上,避免撞擊。
⑵.挖掘機、運輸車只能停在路基箱上,不宜直接停在水平支撐上。場內運輸道路應按設計要求制作。
⑶.對圍護體和管線進行監測,發現問題及時采取措施。
⑷.夜間施工要有足夠的照度,進出口處專人指揮,避免發生交通事故,挖機回轉范圍內不得站人,尤其是土方施工配合人員。
⑸.基坑周邊用鋼管扣件成高度1200mm的欄桿。
⑹.做好各級安全交底工作。
9.支護結構安全防護
⑴.對支護結構進行必要的監測。監測是保證支護結構安全的最重要的手段,是實行科學管理,"信息化"施工的基礎,我公司在所有重大工程中均對深基坑支護結構實行監測,保證了基坑支護的安全。本工程從支護結構施工開始起即開始監測,對監測結果進行跟蹤分析,嚴格控制其發展變化動態,并將監測結果定期通報有關部門。
⑵.避免在支護結構附近堆放材料。
⑶.做好基坑內的排水降水工作,防止基坑內積水而使基坑土體惡化影響支護結構穩定。
⑷.做好局部范圍內的支護結構補救工作,對于少量的支護結構滲漏水處,及時采取措施予以堵漏,防止其擴大;對于路面開裂也及時采取措施予以救治,防止危及整個支護結構。
10.垂直運輸和聯絡
⑴.井架、施工電梯等提升裝置的地面進料口,應設自動升降鋼質網門或其他防護設施。門上必須設置醒目標志,網門未關閉不得提升或吊物。地面進料口及通道上方需設防護棚。雙籠井架通道中間,應予分隔封閉。
⑵.各種上垂直運輸接料平臺,必須搭設牢固。在接料平臺的兩側,除設防護欄桿外,還必須加扎安全立網或竹笆。平臺口應設置安全門或活動防護欄桿。
⑶.起吊重物時應綁扎牢固、安放平穩,不得在重物上堆放或懸掛零星物件。零星材料和物件,必須用吊籠或鋼絲繩綁扎牢固后方可起吊。標有綁扎位置或記號的物件,應按標明的位置綁扎起吊。
⑷.起重吊運作業時,應設警戒線,非吊運人員不得入內,吊臂和重物下方不得有人停留或通過,嚴禁非載人起重機載乘人員。
⑸.遇有六級以上大風或惡劣天氣時,應停止露天起重吊裝作業。
⑹.采用對講機進行上下聯絡,必須由指揮人員專用,不得他人隨意亂用。遇有緊急情況時,指揮人員必須立即向工地負責人報告,由工地負責人統一指揮,并采取應急措施。
11.防火和防雷設施
⑴.建立防火責任制,將消防工作納入施工管理計劃。工地負責人向職工進行安全教育的同時,應進行防火教育。定期開展防火檢查,發現火險隱患及時整改。
⑵.嚴禁在高層建筑腳手架上吸煙或堆放易燃物品。
⑶.在腳手架上進行焊接或切割作業時,氧氣瓶和乙炔發生器應放置在建筑物內,不得放在走道或腳手架上。同時,應先將下面的可燃物移走或采用非燃燒材料的隔板遮蓋,焊接完成后,及時清理滅絕火種,沒有防火措施,不得在腳手架上焊接或切割作業。
⑷.在走道處及每隔二層配備一定數量的消防滅火器材。
⑸.鋼管腳手架、附著式井字架和施工電梯等設施,當其高度超過周圍建筑物時應設避雷裝置,并經測試合格方能使用。
12.洞口及周邊防護設施
洞口臨邊防護一般規定:嚴禁操作人員任意拆除或變更安全防護設施。若施工中必須拆除時,須經工地技術負責人批準后,方可拆除或變更。施工完畢,應立即恢復,不得留有后患。
預留洞口的安全防護:
⑴.邊長或直徑為20~50cm的洞口,可用鋼筋砼板或固定蓋板防護。
⑵.50~150cm的預留洞口,可在澆搗砼前用板內鋼筋貫穿洞徑,不剪斷網筋,構成防護網,網格以15cm為宜。
⑶.150cm以上的洞口,四周應設防護欄桿兩道,護桿高度分別為40cm和100cm,洞口下張設安全網。
樓梯口防護:
⑴.凡樓梯均必須設置安全防護攔桿,并根據施工現場的具體情況張設安全網。
⑵.欄桿的材料,可選用鋼管或質量合格的毛竹搭設,當樓梯跑邊空間距離較大時,必須選用鋼管進行搭設。
13.施工機械安全防護
施工機械安全防護一般規定:
⑴.各種機械設備的操作人員,都必須經過專業與安全技術培訓,經有關部門考核合格方準上崗。嚴禁無證人員操作。
⑵.各種機械操作人員,必須懂得所操作機械的性能、安全裝置。熟悉安全操作規程,能排除一般故障和日常維護保養。
⑶.工作時,操作人員必須穿戴好防護用品,集中思想、服從指揮、謹慎操作,不得擅離職守或將機械隨意交給他人操作。
⑷.交付現場使用的機械設備,必須性能良好,防護裝置齊全,生產及安全所需備品配套,并經設備部門和現場負責人認可,方能使用。
⑸.起重機行駛與停置時,必須與溝渠、基坑、輸電線保持規定的安全距離(按計算)。
⑹.機械設備進入作業點,單位工程負責人應向操作人員進行作業任務和安全技術措施的詳細交底。
14.挖掘機安全操作要求
⑴.施工前應做好地質、水文和地下設施的調查和勘察工作,并熟悉施工方案。
⑵.開挖作業應從上至下分層進行,禁止超越該機規定的作業高度。
⑶.挖掘機作業時,禁止鏟斗從運土車輛駕駛室頂上越過。
⑷.挖掘機履帶到工作面邊緣,最少保持1m以上的安全距離。
⑸.挖掘機停置或下班后應離開工作面,斗子須落地放置。
15.裝載機安全操作要求
⑴.裝載機作業前,應做好各項檢查和試車后,方可作業。
⑵.作業時機身周圍及鏟斗、動臂下方不得站人或走動。行駛時,駕駛室外嚴禁站人,下坡禁止脫檔滑行,遇有坡道與急彎應低速行駛。
⑶.公路行駛時,應注意了望,低速前進,嚴格執行交通規則。
⑷.停置時應選擇平地放置,并將鏟斗落下。
16.機動翻斗車安全操作要求
⑴.在施工現場行駛時最高時速不得超過15km/h。
⑵.料斗必須安裝預防意外自翻保險裝置。
⑶.各種制動與燈光必須齊全有效。
⑷.方向器自由行程,必須調整到標準值且不大于10度。
⑸.卸料時應距坑邊1m以上停車卸料,并設置擋墩。
17.空氣壓縮機安全操作要求
⑴.固定式空氣壓縮機必須安裝穩固,基礎應符合要求。移動式空壓機放置時,應保持水平,輪胎應用楔塊墊塞并制動。
⑵.空壓機作業環境應保持清潔、干燥。貯氣罐須通風良好,周圍15米以內不得進行焊接和熱加工。
⑶.貯氣罐和輸氣管應按規定進行水壓試驗。氣壓表、安全閥和調節器等每年至少做一檢驗。
⑷.各聯接部位應緊固,閥門啟閉靈活,傳動部位應有防護裝置。
⑸.電動空氣壓縮機運行中,如遇斷電時,應及時切斷電源,通電后經檢查方可重新起動。停機時應及時卸去負荷,放出各級冷卻器和貯氣罐內的油水和存氣。
⑹.不得用汽油或煤油清洗機身或管道上的油污或用火烤清除油污和輔助發動機器。
18.蛙式打夯機安全操作要求
⑴.必須安裝偏心塊防脫保險和電源線防拉脫緊固裝置。
⑵.用電安全按"施工現場臨時用電安全防護"規定條款。
19.鋼筋彎曲機切斷機安全操作要求
⑴.室外作業應搭設機棚,作業場地周圍應有一定的工作空間,機械上方不得有輸電導線。
⑵.切斷機刀片,應無裂紋、缺損,并安裝牢固、不得松動。
⑶.彎曲機的定位檔鐵,中心軸、成形軸必須牢固可靠無松動。
⑷.工作臺必須與切斷機下刀口、或彎曲機平臺在同一水平上。
20.對焊機安全操作要求
⑴.焊接設備在室外使用時,應搭設機棚,做到防雨防潮,保持通風干燥。
⑵.對焊機夾具應牢固,行程限位應可靠,保持冷卻水系統正常工作。工作部位照明燈具應裝有防濺防燙護罩。有氣動、液壓系統的對焊機,壓力機構應動作靈活,氣動液壓系統應無泄漏,壓力表靈敏可靠。
⑶.焊機作業場地周圍10m內應無易燃易爆物品;乙炔發生器、氧氣瓶和焊接間的距離不得小于10m。不夠時應采取隔離措施。
⑷.用電安全按"施工現場臨時用電安全防護規定"執行。
21.混凝土泵車安全操作要求
⑴.液壓系統卸荷閥起動壓力必須按使用說明書調正至規定值。
⑵.進料斗上必須裝有完整的防護棚欄。
⑶.各指示儀表必須靈敏可靠,指示正確。
⑷.作業前必須將泵送設備停放在水平位置,并楔緊輪胎,防止泵車偏移造成翻車。
⑸.隨機須配備金屬網籃,以收集清理管道而排出的泡沫橡膠及砂石。
⑹.泵車料斗注料最低位置應在攪拌軸以上,否則因空氣渦流會將砼從集中料斗中吹出傷人。
⑺.高層泵送泵機出口處壓力較大,管道易磨損,故易發生管道爆裂事故,除應經常檢查外,一般在補充新管時,應首先裝在泵機出口處。
施工現場安全質量隱患類別和常見形式
1除氧煤倉間C列外雙排架拆除措施
35kV東二線拆除工程施工組織安全技術…
地鐵車站施工風險評估報告
拱橋拆除施工技術
盧氏橋梁施工安全風險評估
隧道風險管理及防范措施
隧道施工風險評估
施工現場安全施工注意事項
工作崗位存在的危險因素及防范措施
高空作業具體安全措施
雨季施工安全措施
安全風險分級管控體系建設
腳手架的搭設要求
冬季施工安全技術措施
施工現場安全隱患排查及整改建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