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安全目標
1.人員傷亡事故發生率為零;2.重大機械設備事故發生率為零;
3.重大火災事故發生率為零;4.重大交通責任事故發生率為零;
5.爭創"無事故工程"。
㈡.安全管理體系
成立以項目經理為首的安全生產領導小組,根據該工程的特點設專職安全員,各施工班組設兼職安全員,建立一套完整有效的安全管理體系。
㈢.安全管理制度
1.貫徹執行安全生產崗位責任制。安全組成員由項目經理、安全員、分包單位負責人、作業長等組成。項目經理是工程項目施工安全第一責任人,具有安全管理資質的專職安全員負具體管理責任。項目部安全組實行定期安全例會制度,每月必須召開1~2次安全例會。
2.建立施工方案安全技術交底制度。編制分項工程施工方案時其中必須編制安全技術措施且應進行交底討論,審批安全技術措施必須符合實際針對性強的原則。
3.項目經理部每月組織一次專業施工單位,分包單位參加的聯合檢查,各專業施工單位,分包單位也必須每半月組織一次本單位安全檢查。班組兼職安全員應在施工過程中隨時對安全操作,安全措施進行檢查,發現隱患及時整改。專業施工單位,分包單位專職安全員,項目部安全員負責日常安全檢查及重點項目跟蹤檢查。安全檢查做到全面全員全過程控制,隱患整改率為100%。
4.對各施工管理人員、作業班組人員、分包單位一方面通過簽訂明確了雙方的責、權、利的安全合同(協議),另一方面加強對其進行監督檢查等管理活動的開展:①其施工方案、安全預測對策表、技術交底記錄等有關方案資料進行檢查;②不定時地到施工現場進行檢查,并嚴格按有關協議條款進行考核。
5.落實安全管理的崗位責任制、確認制、聯保互保制、旁站制、日清制等各項制度
6.有違反規定、釀成事故者,嚴格按照《武漢鋼鐵公司安全管理法規》(1990年月發行)中第二篇有關法規:武漢鋼鐵公司關于嚴禁違章作業的規定(修訂)、武漢鋼鐵公司傷亡事故管理細則(修訂)等文件執行,進行主要責任、相關責任追究相關部門予以經濟行政或刑事處罰。
㈣.安全管理要求
1.凡進入施工現場的安全防護用具及機械設備實行驗收或準用證制度,未領取驗收合格通知書或準用證的安全防護用具及機械設備不得使用。
2.建立、健全安全檢查制度,定期和不定期的對施工現場進行安全檢查,及時發現和消除事故隱患,確保安全生產。
3.各項工程在施工前由項目技術負責人編制好各項工程安全技術專項方案,并向各作業班組長做書面安全技術交底,在由作業班組長向操作人員進行崗前安全技術交底和安全教育,并做好交底記錄入檔。
4.所有從事安全管理工作和特種工作業人員,必須經上級有關部門培訓合格后持證上崗。
5.進入施工現場必須戴好安全帽,高空作業系好安全帶,穿好防滑鞋。凡非本單位人員進入施工現場必須進行登記批準,嚴禁將小孩帶入施工現場。
6.施工現場不準赤腳,不準穿托鞋、高跟鞋,不準穿裙子,不準光膀子,女職工作業要將長發綁扎好后戴好安全帽。
7.工作期間不準嬉笑打鬧,不準在腳手架上看書、睡覺,不準在腳手架上爬上爬下,不準乘提攔上下,不準動用非本工種的機具設備,不準由高處向下拋扔物品,不準任意拆除安全防護設施,不準隨意在施工場所吸煙,不準灑后上崗。
8.工地辦公室、庫房、伙房、警衛室、職工宿舍等臨時設施嚴禁使用電爐子、電褥子,職工宿舍不準安裝插座。
9.對進入施工現場的安全防護用品及施工電氣產品(安全帽、安全帶、安全網、漏電保護器、電閘箱、電器元件)等,必須持有產品生產許可證、出廠產品合格證和省安監總站頒發的產品準用證,無產品生產許可證、出廠合格證和產品準用證的安全防護用品及施工電器產品不得使用。
10.對施工現場使用的安全防護用品及施工電器產品,每周進行檢查一次,發現問題及時解決,保證安全生產,并做好檢查、維修記錄入檔。
11.按規定對施工現場使用的安全防護用品及施工電器產品定期進行檢驗和試驗,對檢驗、試驗不合格的安全防護用品及施工電器產品要堅決報廢,不得使用,并做好檢驗、試驗記錄入檔。
12.安全帽、安全帶使用要求
⑴.安全帽
①.進入施工現場必須正確戴好安全帽,安全帽不準斜歪倒戴,帽代要系緊。
②.安全帽必須符合標準要求,并要經常進行檢查,發現損傷、裂痕等異常情況應立即更換。
⑵.安全帶
①.凡在2米以上高處作業(無防護時),必須系好安全帶,安全帶要高掛低用,防止操作碰撞,使用3米以上繩時要加緩沖器。
②.安全帶必須符合標準要求,并要定期進行檢測試驗,對檢測試驗不合格的安全帶要堅決報廢,不準使用。
③.安全帶上的各種部件,不得任意拆掉和隨意更換。
㈤.安全要求(規定)與防護措施
1.現場臨時用電一般規定
⑴.必須建立健全電氣安全管理制度和各級崗位責任制,應加強施工現場的各類電氣設備和線路管理。技術部門和安全部門負責監督檢查。現場的值班與維修電工應負責管轄各自職責范圍內的電氣設備及線路的正常運行。
⑵.對施工用電總容量在50kw以上或有特殊用電要求的工程項目,應進行專項用電設計。對于50kw以下現場也應有用電方案。編制的設計方案,須經施工單位技術負責人審批后方可實施,安裝完畢后,應由工程施工和動力設備部門驗收簽字。并送安全部門備案,方可設入使用。
⑶.用電設計方案基本內容如下:①.主要電氣設備的名稱、型號、功率和平面布置;②.確定電源進線,變(配)電室、總配電箱、分配電箱的位置及線路走向;③.進行總用電負荷計算;④.繪制相應的現場用電平面圖,立面圖和接線系統圖;⑤.選擇變壓器、導線截面以及控制、保護器件的規格;⑥.制定現場安全用電技術措施和管理措施。
⑷.臨時用電工程中,線路與設備安裝、維修,必須由持證電工完成,電工等級應同工程技術要求相適應。
⑸.對于施工現場的電氣設施必須達到以下要求:①.凡是能觸及或接近帶電體的地方,均應采取可靠絕緣與屏護等措施或保證安全距離;②.各類導線的選型,應嚴格保證規定的安全載流量,安裝、敷設應保證安全;③.所有電氣設備的工作性能和絕緣強度應處于完好狀態,且在漏電電流動作保護器的保護范圍內;④.所有電氣設備都應有過載和短路保護,對于垂直運輸機械還應有上、下限位,零位起動等安全聯鎖裝置;⑤.起重機械的照明回路應接在起重機總電源開關的外側,并單獨防護,在總開關切斷電源時,照明不應斷電;⑥.現場重要(或危險)部位,應有醒目的電氣安全標志。
⑹.施工現場必須建立健全以下電氣安全制度:①.各類電氣設備、設施安全技術操作規程;②.電氣安全值班制和交接班制;③.電氣設備、線路的檢查、維修、保養記錄制度;④.各類電氣事故的預防及處理辦法;⑤.考核及獎懲規定。
⑺.施工現場不得帶電作業。
⑻.發生電氣事故,必須按"三不放過"的原則認真查處,并立即采取有效的防范措施,及時按事故報告規程上報。
2.配電房安全要求
⑴.現場臨時配電房應緊靠變壓器側,應通風良好,并采取防雨雪、防火、防小動物出入的措施。設立明顯的安全標志,其耐火等級不得低于3級。并配有符合要求的滅火器材。
⑵.成列的配電屏和控制屏,應裝有短路、過載和漏電保護裝置。各配電線路應做編號,注明用途標記,配電盤兩端應與重復接地線及保護零線做電氣連接。配電盤或配電線路維修時,應懸掛"有人維修,禁止合閘"標志牌。停、送電操作時,必須由專人監護執行。
⑶.當施工現場配有自備發電機組時,其電源開關與外電網電源開關之間,應裝設防止同時合閘的機械聯鎖裝置或雙設閘刀,發電機組應采用三相四線制中性點直接接地供電系統,中性點單獨接地,接地電阻不大于4歐姆。
3.輸配電線路安全要求
⑴.施工現場臨時用電輸電干線,采用電纜埋地或局部架空敷設。
⑵.電纜敷設時,其要求如下:①.電纜穿越施工現場建筑物、道路等處,以及引出地面2m或引至地下0.2m處,必須設內壁光滑無毛刺的保護套管,管口應密封;②.電纜與其附近的熱力管道的平行距離不得小于2m,交叉距離不得小于1m;③.電纜接頭應設在保護箱內,做到防水、防塵,牢固可靠,按規范做好絕緣包扎,保證絕緣強度,不得承受外力;④.橡皮電纜架空敷設時,應沿墻壁或電桿設置,并采用絕緣可靠固定,嚴禁使用金屬裸線綁扎。兩固定點間距應保證該電纜所能承受的荷重,其最大弧垂距地(樓層)不得小于2.50m。
⑶.施工現場臨時配電干線,若架空敷設時,必須采用絕緣銅(鋁)線,架設在專用線桿(架)上,嚴禁架設在樹木或其他易造成電線破損或導電的物體上。
⑷.電桿采用砼桿或木桿。砼桿不得有露筋、裂紋;木桿不得腐朽、扭曲,其梢徑不小于13cm。
⑸.按照導線機械強度要求,絕緣銅線截面不小于10mm2;絕緣鋁線不小于16mm2。跨越鐵路、主要道路、通航河流時,電力線路檔距內架空絕緣線:銅線最小截面不小于16mm;鋁線不小于35mm2的多股導線。橫跨高度:架空線路跨戟鐵路、公路時與路面最大弧垂應不低于6m。
⑹.現場臨時線路架設,應明確使用期限,期滿須立即拆除。
⑺.高層建筑的臨時供電,必須采用電纜埋地穿管引入。垂直敷設的電纜應利用所建工程的豎井、垂直孔洞等采用鋼制套管保護引上,并盡量靠近用電負荷中心,固定點每層不得少于一處。水平敷設宜沿墻固定,距樓層平面不得少于1.8m。
4.配電箱安全要求
⑴.施工現場配電系統應設置室內總配電屏和分配電箱或室外總配電箱和分配電箱分級供電,各級配電裝置的容量應與實際負載匹配。動力、照明應分別設置。
⑵.配電箱、開關箱制作安裝應滿足下列要求:①.配電箱采用鐵板或其他防火絕緣材料制作,做到通風、散熱、防雨、防火;②.箱內各種電器,應安裝在金屬或其他絕緣板上(非木質板),并緊固于箱內。金屬底板應與箱體作電氣連接;③.正常不帶電箱體金屬外殼,底座等必須接零(地),且通過專用端子連接,并與保護零線接線端子板分設。各電氣連接線應采用絕緣導線,接頭可靠,不得外露;④.進、出線必須采用橡皮絕緣電纜,進、出線口應設在箱體的下端面,并加保護圈。進(出)線應做好防水彎,不得承受外力。
⑶.總配電箱電器額定值、動作整定值,應與分路開關電器的額定值、動作整定值相適應。并裝設總自動開關、漏電保護器和分路自動開關。
⑷.各級配電箱中使用的各種電氣元件和漏電保護器應符合國標質量要求。
⑸.各級配電箱中的漏電保護器,應合理布置,起到分級、分段保護作用。
⑹.漏電保護器應嚴格按產品說明書使用,并定期進行試驗和作好運行記錄。對閑置已久和連續使用一個月以上的,應檢查試驗,合格后方可使用。
⑺.安裝電流型低壓觸電保安器應符合下列要求:①.觸電保安器應完好無損,動作靈敏可靠,并應根據實際負荷電流的大小來合理選用;②.被保護的線路和電氣設備應絕緣良好,觸電保安器的電流標位應正確選擇;③.穿過觸電保安器的導線,應絞合在一起,用紗帶或膠布包好,并放在中心。觸保器前后200mm范圍內集束不應散開;④.觸電保安器應遠離交流電磁場,如變壓器,電流互感器、電動機等,與這配用的交流接觸器安裝距離應在400mm以外;⑤.通過觸電保安器后的零線,不得重復接地,僅允許做工作零線,被保護電氣設備的金屬外殼宜采用保護接地;⑥.若采用保護接零,其保護零線應從觸電保安器開關前出引。
⑻.每臺用電設備應有專用的開關,必須實行"一機一閘",嚴禁一閘多用。
⑼.動開關電器只準用于直接控制照明電路和容量小于3kw的動力電路。各級配箱應明確專人負責、做好定期檢查、維修和清潔工作。
⑽.配電箱進行檢查、維修時,必須將與前一級相對應的電源開關切斷,并懸掛醒目"停電檢修"標志牌。
5.電動機械手持工具安全要求
⑴.各類施工機械的電氣裝置應實行專人負責制,必須按規程定期檢查,未經動力(機具)部門檢查,確認合格的設備,不得使用。
⑵.現場使用的各類低壓電器設備應銘牌清晰,其絕緣電阻不得低于0.5兆姆。露天使用的電氣設備應有良好的性能和防雨措施。
施工現場安全質量隱患類別和常見形式
1除氧煤倉間C列外雙排架拆除措施
35kV東二線拆除工程施工組織安全技術…
地鐵車站施工風險評估報告
拱橋拆除施工技術
盧氏橋梁施工安全風險評估
隧道風險管理及防范措施
隧道施工風險評估
施工現場安全施工注意事項
工作崗位存在的危險因素及防范措施
高空作業具體安全措施
雨季施工安全措施
安全風險分級管控體系建設
腳手架的搭設要求
冬季施工安全技術措施
施工現場安全隱患排查及整改建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