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編制依據
1.1:中國石化北京石油分公司順路行加油站施工圖紙
1.2:施工現場平面布置圖
1.3:施工合同
1.4:國家和行業標準規范
1.4.1《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條例》
1.4.2《建筑機械使用安全技術規程》JGJ—86
1.4.3《特種作業人員安全技術考核管理規則》GB5306—85
1.4.4《施工現場臨時用電安全技術規范》JGJ46—88
1.4.5 公司有關安全消防的管理文件
2. 工程概況
2.1 工程概況
中國石化北京石油分公司順路行加油站位于密云縣。
為了保障施工順利進行,特將消防保衛工作作為施工期間的重點控制項目,而制定該方案。
2.2 施工現場消防保衛情況分析
加油站改造工程屬重點消防保衛項目中必須嚴格管理動火施工,加強消防安全防范措施,提高備防能力,以防患于未然。
為使工地達到北京市文明安全工地的目標,根據現場臨設及施工現場情況,預計本工地消防、保衛重點部位有如下幾處,確保不出現火災及失竊等事故,特將這幾處重點危險區提出到案,加強在施工中的管理。本工程罩棚為鋼筋砼基礎球形網架鋼結構,站房為鋼筋砼混合結構,單層建筑,在加油站形象改造裝飾施工過程中,木材的用量不大,但由于職工對消防知識懂得較少,防火意識差,思想容易麻痹,不定期會出現職工在現場違章吸煙情況,以及施工中的電焊焊花濺落容易發生火災。
2.2.1 加油系統和工藝管線及加油站在營業過程中會產生油氣并散發,極易引發火災,是加油站施工過程中必須重點防范的對象,引發火災原因很多,除明火原因外,還要預防靜電、手機等。
2.2.2 現場臨設材料庫、油料存放處等地方油類、漆類、易燃、易爆物品較多、且集中,施工中往來職工較多,加之外面運料進場非施工人員違章吸煙者不少,也容易發生火災。
2.2.3 木工房:設置在站房內,距離罩棚加油區較遠位置,現場需配置的木加工品較多,均需在現場木工房加工,因而也造成了木工房內用電多,鋸末、刨花等作業下腳料遍地,加之操作人員偶然間失誤、機具的超負荷運行或工人違章作業,往往出現電線發熱、破皮連電及室內吸煙引起火災。
2.2.4 配電室及個別電器由于某些管理,操作人員知識不足,或某些材料性能方面的缺檢、缺試,造成配電盤或配電箱內保險裝置失靈,加之用電長期超負荷,致使線路發熱老化,造成責任失誤而引發火災。
2.2.5 工程地下施工期間,防水作業人員違章操作,使用不具備防爆裝置的燈具、器械,有的未強制通風,或違章吸煙,很可能引發易燃氣體爆炸而發生火災。
2.2.6 施工現場內設有加油站的財務室、微機室及零售商品等,施工現場周圍治安不穩定,外來人口、流動人口多,給施工現場保衛工作帶來一定困難。
2.3 施工現場消防保衛機構
成立以項目經理為組長,安全員為副組長的防火安全管理小組和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小組,負責施工現場消防、保衛全面工作。
3. 施工準備
3.1 現場準備:
該工程工期緊迫,質量要求高,施工現場場地狹小,現場布置和材料堆放比較困難,施工多有不便,需加強管理,精心施工。在考慮施工的同時,必須綜合考慮現場消防的要求,按施工現場平面布置圖設置消防管道、通道和管線。
3.2 器材準備:
現場配置泡干粉火器械10只泡沫滅火器5只;消防水桶4只;消防砂2M3;滅火毯2塊;消防宣傳欄一處;并備齊各種消防用手持器械。
3.3 人員準備:
成立工地消防保衛指揮部,下設搶救組、報警接警組,滅火組,引導人員疏散組;由工地專職安全員兼職消防總指揮,各工種工長為消防小組組長,施工人員骨干為主要成員。
現場人員的著裝必須為棉質品,禁止穿著化纖、滌綸等衣物,項目部計劃按每人發放棉質工作服一套,在進場施工時,必須按要求著裝,以防止出現靜電現象。
3.4 技術準備
3.4.1 定期組織學習國家消防條例,和上級主管部門的相關性文件。
3.4.2 了解各種消防器械的功能,熟練掌握各種消防器械的使用方法。
3.4.3 對特種作業人員進行專業培訓,持證上崗。
4. 技術措施
4.1 消防器材的日常管理:
4.1.1 各種消防梯、滅火器械,經常保持完整完好;
4.1.2 滅火器等經常檢查,保持開關靈活、噴嘴暢通,附件齊全無銹蝕;
4.1.3 保持消防通道、人行通道暢通無堵塞;
4.1.4 消火栓、消防管定期檢查,經常清理;保持完好狀態。
4.2 罩棚加油區、料場倉庫的防火
4.2.1 易燃材料與非燃材料應分開堆放,易燃材料的堆放應設在工地下風方向、水源充足和消防車能駛到的地方;
4.2.2 現場不設大貯存量的倉庫,易燃材料現場宜隨進隨用,嚴禁積壓,存放物品應分類、分垛,中間及四周應有6m 寬平坦空地的消防通道,禁止堆放障礙物;
4.2.3?禁止在罩棚覆蓋區、油罐區存放材料;
4.2.4 庫存物品應分類分堆貯存編號,對危險物品應加強入庫檢驗,易燃易爆物品應使用不發火的工具設備搬運和裝卸;
4.2.5 庫房內防火設施齊全,應分組布置種類適合的滅火器,每組不少于4 個,組間距不大于30m,重點防火區應每25m2 布置1 個滅火器;
4.2.6 庫房內不得兼做加工、辦公等其它用途;
4.2.7 庫房內嚴禁使用碘鎢燈,電氣線路和照明應符合安全規定;
4.2.8 易燃材料堆垛應保持通風良好,應經常檢查其溫、濕度,防止自燃起火;
4.2.9 各種氣瓶均應單獨設庫存放。
4.3 臨時作業房的防火
4.3.1 臨時作業房利用現場站房,不再另行搭設;
4.3.2 處于刨花、鋸末較多的電動機應裝設防塵罩,電氣設備應密封或采用防爆型,電箱下不得堆放物料;
4.3.3 防止電線短路、用電設備過載運行,設備漏油和缺油;
4.3.4 嚴禁在作業場所吸煙、生火、燒飯或點明火取暖;
4.3.5 配備足量的滅火器材,禁止在房內堆放其它易燃和燃燒的廢物。
4.4 建筑物的防火
4.4.1 設置具有足夠數量的滅火器、滅火砂及其它消防設施;
4.4.2 設專職防火監護員巡回檢查;
4.4.3 視需要增設臨時水箱,以保證有足夠的消防水源;
4.4.4 現場配報警及時報告火險。
4.4.5 施工現場內嚴禁吸煙,在加油站內張貼明顯管理要求和標志,吸煙人員必須在加油站范圍外方可吸煙。
4.5 電、氣焊作業防火
4.5.1 電、氣焊工經專門培訓,掌握焊割消防安全技術,并經考試合格后,持上崗證進行操作,禁止非焊工進行作業。
4.5.2 進行電、氣焊作業前,必須由現場消防保衛人員或防火負責人指定的專人辦理用審批手續,用火地點變更時,應重新辦理用火審批手續,用火證當日有效。
4.5.3 進行電、氣焊作業時,要選擇安全地點,認真落實有針對性的防火措施,必須派專人進行監視,隨身攜帶滅用具。焊、割作業點與氧氣瓶、乙炔瓶的距離不小于10m,與易燃易爆物品的距離不得小于30m;
4.5.4 氧氣瓶、乙炔瓶等焊割設備上的安全附件完整有效;
4.5.5 氧氣瓶、乙炔瓶不得接近熱源,夏季不宜在日光下曝曬,搬運時禁止滾動撞擊,氧氣瓶不得接近油脂。
4.5.6 電、氣焊停止作業時,應切斷電、氣源,焊鉗、焊槍使用完,不得放在可燃物上及周圍,焊條頭不得亂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