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搭設腳手架的門架、鋼管、扣件的規格、性能及質量應符合現國家行業標準的規定,并應有出廠合格證明書及產品標志。施工前對門架、鋼管、扣件進行檢查,使用的鋼管不得彎曲、變形、開焊、裂紋等缺陷,并涂防銹漆作防腐處理,不合格的鋼管決不允許使用。對使用的扣件要全數進行檢查,不得有氣孔、砂眼、裂紋、滑絲等缺陷。扣件與鋼管的貼合面要嚴格整形,保證與鋼管扣緊的接觸良好,扣件夾緊鋼管時,開口處的最小距離不小于5mm,扣件的活動部位轉動靈活,旋轉扣件的兩旋轉面間隙要小于1mm,扣件螺栓的擰緊力距不應小于40N*M,且不應大于65 N*M。
(2)腳手架搭設人員必須是經過按現行國家標準《特種作業人員安全技術考核管理規則》考核合格的專業架子工。上崗人員要定期體檢,合格者方可持證上崗。
(3)腳手架搭設前,組織相應的技術管理、安全管理人員及作業班組人員進行安全交底,讓每個人心中都了解施工中的注意事項,確保施工中的安全。腳手架搭設必須按照施工組織設計圖紙搭設,不得改變支架結構。支架的水平連接桿件、剪力撐等必須按照圖紙進行設置,圖紙未明確時應參照相關規范進行搭設。支架搭設完畢或分段搭設完畢,應對腳手架工程的質量進行檢查,經檢查合格后方可交付使用。
(4)腳手架搭設時,所有操作人員必須佩帶安全帽、系安全帶、穿防滑鞋,高空作業衣著要靈便,禁止穿硬底和帶釘易滑的鞋。安全帶應掛在牢固的物體上,嚴禁在一個物體上拴多根安全帶,同時安全帶必須合格產品并定期檢查,臨邊作業要設置好防護圍欄和安全網;懸空作業應有可靠的防護措施。
(5)安全防護設施必須到位,腳手板鋪設規范滿鋪,不得出現探頭板,搭接長度不得小于20cm,作業層外側加一橫桿形成安全通道,腳手架外掛安全立網作業層下掛安全網,腳手架必須設置上下安全通道(扶梯),設置安全警示牌;
(6)搭設過程中,腳手架上不準堆放零星雜物,如:扣件、螺絲、螺帽、短鋼筋等,避免掉落造成人員傷害。小型工具應隨手放人工具袋(套)內,上下傳遞物件禁止拋擲。高空作業不宜上下重疊,確需時在兩層中間設置可靠的隔離設施。
(7)用于高空作業的梯子不得缺檔,不得墊高使用。梯子橫檔間距以30cm為宜。使用時上端要扎牢,下端應采取防滑措施。單面梯與地面夾角60°~70°度為宜,禁止二人同時在梯上作業。如需接長使用,應綁扎牢固。人字梯底腳要拉牢。在通道處使用梯子,應有人監護或設置圍欄。
(8)腳手架應做好接地、霹雷措施,特別時有電線路穿過支架時要做好防護措施,避免整個腳手架帶電。
(9)在靠近居民區搭設腳手架,外側必須有防止墜落物傷人的防護措施。
(10)搭拆腳手架時,地面應設置圍欄和警戒標志,派人專人看守,嚴禁非操作人員入內。
(11)不得在腳手架基礎及其臨近處進行挖掘作業。
(12)腳手架搭設必須仔細檢查扣件是否上緊無松動;
(13)施工機械操作人員應熟悉機械的性能和操作方法,并具有對機械發生事故時采取緊急措施的能力。
(14)操作人員按機械設備的規定使用,不得超出規定的使用范圍或超負荷運轉。
(15)駕駛室或操作室內不得超乘、存放或運送易燃、易爆物品。
(16)操作人員不得擅自離開工作崗位,嚴禁疲勞作業,嚴禁機械帶故障作業。
(17)不得在坡道上停放或檢修機械,當需在坡道上檢修時應做好防護。
(18)液壓系統發生故障,停止作業檢修時,應釋放壓力。
(19)危險地段作業時,應設立安全警示標志,并設專人指揮。
(20)起重指揮由技術培訓合格專職人員擔任。作業前,應對起重機械設備、現場環境、行駛道路、架空電線及其他建筑物和吊重物情況進行了解,確定起吊方法。
(21)不得使用起重機進行斜拉、斜吊。起吊重物時,不得在重物上堆放或懸掛零星物件。其中吊裝物件時,不得忽快忽慢和突然制動。
(22)有下列情況之一的不得起吊:①起重臂和吊起的重物下面有人停留或行走時。②吊索和附件捆綁不牢時。③吊件上站人或放有活動物時。④重量不明、無指揮或信號不清時。
(23)起重作業必須有專業信號指揮人員,信號明確;
(24)起重作業必須嚴格遵守“十不吊”原則;
(25)起重機械和吊具必須經常檢查保養;
(26)禁止酒后上崗;
(27)加強班前安全十分鐘教育。
(28)遇有惡劣氣候(如風力在六級以上、大霧、暴雨等)影響施工安全時,應停止腳手架搭設或拆除工作,雨、雪天上架作業應有防滑措施,并應掃除積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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