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高處墜落
高處墜落是指起重機械作業人員從起重機械上墜落。
高處墜落主要發生在起重機械安裝、維修作業中。
起重機械作業中作業人員發生高處墜落主要有以下幾種情況。
(1)檢修時墜落。發生此情況原因:一是由于檢修位置設計結構不合理(如沒有設置檢修平臺,或防護桿高度不夠,材質選用不符合規定要求,設計強度不夠等);二是由于檢修作業人員操作不當;三是由于檢修作業人員沒有采取必要的安全防護措施(如系安全帶)致使檢修作業人員墜落。
(2)跨越起重機時墜落。發生此種情況原因:一是由于安裝或檢修作業人員沒有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如系安全帶、掛安全繩、架安全網等);二是由于作業人員麻痹大意,違章作業,致使發生高處墜落。
(3)安裝或拆卸塔式起重機作業中,塔機部件連同作業人員一起墜落。發生此種情況原因:一是由于拆裝固定位置不穩定,存有隱患;二是由于拆裝方法不當,作業人員與指揮配合有誤,致使部件連同作業人員一起墜落。
4吊物(具)墜落砸人
吊物(具)墜落砸人是指吊物或吊具從高處墜落砸向作業人員與其他人員。
吊物(具)墜落砸人是發生在起重機械作業中最常見的傷亡事故,也是發生在各種類型起重機械作業中的帶有普遍性的傷亡事故,其危險性極大,后果非常嚴重,往往導致人員死亡。
吊物(具)墜落砸人主要有四種情況。
(1)捆綁吊掛方法不當。發生此種情況原因;一是由于綁的鋼絲繩間夾角過大,無平衡梁,捆綁鋼絲繩被拉斷,致使吊物墜落砸人;二是由于吊運帶棱角的吊物未加防護板,捆綁鋼絲繩被磕斷,致使吊物墜落砸人。
(2)吊索具有缺陷。發生此種情況原因:一是由于起升機構鋼絲繩折斷,致使吊物(具)墜落砸人;二是由于吊鉤有缺陷(如吊鉤變形、吊鉤材質不合要求折斷、吊鉤組件松脫等),致使吊物(具)墜落砸人;三是卡環有缺陷,被拉斷或拉變形,導致吊物(具)墜落砸人。
(3)超負荷。發生此種情況原因:一是由于作業人員對吊物的重量不清楚(如吊物部份被埋在地下、凍結地面上,地腳螺栓末松開等)。盲目起吊,發生超負荷拉斷吊索具,致使吊索具墜落(甩動)砸人;二是由于歪拉斜吊發生超負荷而拉斷吊索具,致使吊索具或吊物墜落砸人。
(4)過(超)卷揚。發生此種情況原因:主要是由于沒有安裝上升極限位置限制器或限制器失靈。致使吊鉤繼續上升,直至沖頂拉斷起升機構鋼絲繩,或主接觸器失靈(如主觸頭熔接),不能及時切斷起升直至卷(拉)斷起升鋼絲繩,導致吊物(具)墜落砸人。
5.機體傾翻
機體傾翻是指在起重機械作業中整臺起重機傾翻。
機體傾翻通常是發生在從事露天作業的流動式起重機和塔式起重機中。
發生機體傾翻主要有幾種情況。
(1)被大風刮倒。發生此種情況原因:一是由于露天作業的行走式起重機夾軌器失效;二是由于露天作業的起重機沒有防風錨定裝置或防風錨定裝置不可靠,或者起重機上部不能自由回轉,導致迎風面積大,當大(臺)風刮來時,致使起重機被刮倒;三是起重機鋼結構自身存在缺陷,剛度不夠,導致抗風能力較差被刮倒。
(2)履帶式起重機傾翻。發生此種情況原因:一是由于吊運作業現場不合要求(如地面基礎松軟,有斜坡、坑、溝等);二是由于操作方法不當,指揮作業失誤,致使機體傾翻。
(3)汽車式、輪胎式起重機傾翻。發生此種情況原因:一是由于吊運作業現場不合要求(如地面基礎松軟,有斜坡、坑、溝等);二是由于支腿架設不合要求(如支腿墊板尺寸過小,高度過大,材質腐朽等);三是由于操作不當,超負荷,致使機體傾翻。
(4)塔式起重機在安裝拆卸過程中整體傾翻。發生此種情況的原因:一是指揮失誤;二是作業人員違反安全操作規程,致使整機上部結構整體墜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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