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處墜落事故(即高處作業墜落事故)多年來一直是建筑施工現場“五大傷害”事故之首,其事故死亡人數占到建筑施工現場全部事故死亡人數的一半以上,據建設部對2004年度全國建筑施工傷亡事故統計資料,在2004年發生的全國建筑施工事故死亡人數中,高處墜落事故死亡人數占到事故死亡總人數的53.1%,在全國發生的42起三級事故中,高處墜落事故有13起,死亡66人,分別占到全部三級事故起數的30.95%,死亡人數的37.71%.因此,深入分析高處墜落事故產生的原因,采取必要的措施加以預防,進而逐步減少甚至杜絕高處墜落事故的發生就顯得尤為重要和迫切。
一、高處墜落事故的分類。
高處墜落事故是由于高處作業引起的,故可以根據高處作業的分類形式對高處墜落事故進行簡單的分類。根據《高處作業分級》(GB3608—83)的規定,凡在墜落高度基準面2m以上(含2m)有可能墜落的高處進行的作業,均稱為高處作業。根據高處作業者工作時所處的部位不同,高處作業墜落事故可分為:臨邊作業高處墜落事故,洞口作業高處墜落事故,攀登作業高處墜落事故,懸空作業高處墜落事故,操作平臺作業高處墜落事故,交叉作業高處墜落事故等。根據高處作業的性質和環境不同,高處作業墜落事故又可分為一般高處作業墜落事故,比如正常作業環境下前面所講的各種墜落事故,和特殊高處作業墜落事故,比如強風(陣風6級,風速10.8m/s)高處作業墜落事故、異溫高處墜落事故、雪天高處作業墜落事故、雨間高處作業墜落事故、夜間高處作業墜落事故、帶電高處作業墜落事故、懸空高處作業墜落事故及搶救高處作業墜落事故。了解高處作業墜落事故的分類情況,對于在工作中對高處業墜落事故進行原因分析及采取預防措施是有幫助的。
二、高處墜落事故的原因分析。
根據事故致因理論,事故致因因素包括人的因素和物的因素兩個主要方面,而人的因素又可細分為人的不安全行為和管理缺陷兩個方面,物的因素又可細分為物的不安全狀態和環境不良兩個方面,故而對建筑施工高處墜落事故的原因分析也可從這幾個方面來進行。
1、從人的不安全行為分析主要有以下原因:
(1)、違章指揮、違章作業、違反勞動紀律的“三違”行為,主要表現為:①指派無登高架設作業操作資格的人員從事登高架設作業,比如項目經理指派無架子工操作證的人員搭拆腳手架即屬違章指揮;②不具備高處作業資格(條件)的人員擅自從事高處作業,根據《建筑安裝工人安全技術操作規程》有關規定,從事高處作業的人員要定期體檢,凡患高血壓、心臟病、貧血病、癲癇病以及其它不適合從事高處作業的人員不得從事高處作業。然而在實際工作中,許多單位和個人并未遵守這一規定,造成一些事故的發生,2004年6月,湖北省大治市一建筑工地即發生一起工人因突發癲癇病從操作平臺摔下死亡的事故;③未經現場安全人員同意擅自拆除安全防護設施,比如砌體作業班組在做樓層周邊砌體作業時擅自拆除樓層周邊防護欄桿即為違章作業;④不按規定的通道上下進入作業面,而是隨意攀爬陽臺、吊車臂架等非規定通道,這樣的事故已發生多起,比如2004年8月,湖北松滋市一建筑工地即發生一起作業人員因違規翻越在建工程的三樓灶臺而不慎墜地身亡;⑤拆除腳手架、井字架、塔吊或模板支撐系統時無專人監護且未按規定設置可夠的防護措施,許多高處墜落事故都是在這種情況下發生的;⑥高空作業時不按勞動紀律規定穿戴好個人勞動防護用品(安全帽、安全帶、防滑鞋)等等。
(2)、人操作失誤,主要表現為:①在洞口、臨邊作業時因踩空、踩滑而墜落,比如2004年9月,湖北省恩施州某建安總公司施工現場即發生一起清潔工在清掃坡屋面時滑跌造成安全繩斷裂而墜地死亡的事故;②在轉移作業地點時因沒有及時系好安全帶或安全帶系掛不牢而墜落,比如2004年12月,武漢市某施工現場在進行屋面網架施工時即發生一起安裝工解開安全帶換位施工時不慎墜落死亡事故;③在安裝建筑構件時,因作業人員配合失誤而導致相關作業人員墜落,比如2004年9月,湖北省宜城市某建筑施工現場即發生一起工人在安裝空心板時因操作失誤致使一安裝工被甩落地面墜地死亡的事故。
(3)、注意力不集中,主要表現為作業或行動前不注意觀察周圍的環境是否安全而輕率行動,比如沒有看到腳下的腳手板是探頭板或已腐朽的板而踩上去墜落造成傷害事故,或者誤進入危險部位而造成傷害事故,比如2004年12月武漢市某建筑施工現場即發生一起工人誤入電梯井口而墜落死亡的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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