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5.2設備內照明電壓應小于等于36V,在潮濕容器、狹小容器內作業應小于等于12V。
4.5.3使用超過安全電壓的電動工具,必須按規定配備漏電保護器。
4.5.4臨時用電線路裝置,應按規定架設和拆除,線路絕緣保證良好。
4.6多工種、多層交叉作業安全措施
4.6.1應采取互相之間避免傷害的措施。
4.6.2應搭設安全梯或安全平臺,必要時由監護人用安全繩拴住作業人員進行施工。
4.6.3設備內作業過程中,不能拋擲材料、工具等物品,交叉作業要有防止層間落物傷害作業人員的措施。
4.6.4設備外應備有空氣呼吸器(氧氣呼吸器)、消防器材和清水等相應的急救用品。
4.7監護
4.7.1設備內作業必須有專人監護。
4.7.2進入設備前,監護人應會同作業人員檢查安全措施,統一聯系信號。
4.7.3險情重大的設備內作業,應增設監護人員,并隨時與設備內取得聯系。
4.7.4監護人員不得脫離崗位。
4.7.5設備內事故搶救時,救護人員必須做好自身防護方能進入設備內實施搶救。
5.相關文件
5.1《HG23012-1999 廠區設備內作業安全規程》
6.相關記錄
6.1 設備內安全作業證
壓縮空氣儲氣罐安全操作規程
焊炬和割炬的安全操作規程
鶴管使用操作與維護保養規程
精餾崗位安全生產操作規程
丙烷工安全操作規程
甲基磺酰氯崗位安全操作規程
塑料管加工安全操作規程
氧氣、乙炔瓶運輸管理安全操作規程
GMWD無線隨鉆安全技術操作規程
危化品安全管理制度和崗位安全操作規程
職業衛生崗位操作規程
加油站作業安全操作規程
空氣壓縮機操作規程
受限空間作業安全操作規程
液化氣使用安全操作規程
有限空間作業操作規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