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一般規定
1.1普通工在從事挖土、裝卸、搬運和輔助作業時,工作前必須熟悉作業的內容、作業環境,對所使用的鐵銑、鐵鎬、車子等工具要認真進行檢查,不牢固不得使用。
1.2從磚垛上取磚應由上而下階梯式拿取,嚴禁一碼拿到底或在下面掏拿。傳磚時應整磚和半磚分開傳遞,嚴禁拋擲傳遞。
1.3在腳手架、操作平臺等高處用水管澆水或移動水管作業時,不得倒退猛拽。嚴禁在腳手架、操作平臺上坐、躺和背靠防護欄桿休息。
1.4淋灰、篩灰作業時必須正確穿戴個人防護用品(膠靴、手套、口罩),不得赤腳、露體,作業時應站在上風操作。遇四級以上強風,停止篩灰。
2、挖土
2.1挖土前根據安全技術交底了解地下管線、人防及其他構筑物情況和具體位置。地下構筑物外露時,必須進行加固保護。作業過程中應避開管線和構筑物。在現場電力、通信電纜2m范圍內和現場燃氣、熱力、給排水等管道1m范圍內挖土時,必須在主管單位人員監護下采取人工開挖。2.2開挖槽、坑、溝深度超過1.5m,必須根據土質和深度情況按安全技術交底放坡或加可靠支撐,遇邊坡不穩、有坍塌危險征兆時,必須立即撤離現場。并及時報告施工負責人,采取安全可靠排險措施后,方可繼續挖土。
2.3槽、坑、溝必須設置人員上下坡道或安全梯。嚴禁攀登固壁支撐上下,或直接從溝、坑邊壁上挖洞攀登爬上或跳下。間歇時,不得在槽、坑坡腳下休息。
2.4挖土過程中遇有古墓、地下管道、電纜或其他不能辨認的異物和液體、氣體時,應立即停止作業,并報告施工負責人,待查明處理后,再繼續挖土。
2.5槽、坑、溝邊1m以內不得堆土、堆料、停置機具。堆土高度不得超過1.5m。槽、坑、溝與建筑物、溝筑物的距離不得小于1.5m。開挖深度超過2m時,必須在周邊設兩道牢固護身欄桿,并立掛密目安全網。
2.6人工開挖土方,兩人橫向間距不得小于2m,縱向間距不得小于3m。嚴禁掏洞挖土,搜底挖槽。
2.7鋼釬破凍土、堅硬土時,扶釬人應站在打錘人側面用長把夾具扶釬,打錘范圍內不得有其他人停留。錘頂應平整,錘頭應安裝牢固。釬子應直且不得有飛刺。打錘人不得戴手套。
2.8從槽、坑、溝中吊運送土至地面時,繩索、滑輪、鉤子、籮筐等垂直運輸設備、工具應完好牢固。起吊、垂直運送時,下方不得站人。
2.9配合機械挖土清理槽底作業時,嚴禁進入鏟斗回轉半徑范圍。必須待挖掘機停止作業后,方準進入鏟斗回轉半徑范圍內清士。
3、挖擴樁孔作業
3.1人工挖擴樁孔的人員必須經過技術與安全操作知識培訓,考試合格,持證上崗。下孔作業前,應排除孔內有害氣體。并向孔內輸新鮮空氣或氧氣。
3.2每日作業前應檢查樁孔及施工工具,如鉆孔和挖擴樁孔施工所使用的電氣設備,必須裝有漏電保護裝置,孔下照明必須使用36V安全電壓燈具,提土工具、裝土容器應符合輕、柔軟,并有防墜措施。
3.3挖擴樁孔施工現場應配有急救用品(氧氣等)。遇有異常情況,如孔、地下水、黑土層、有害氣體等,應立即停止作業,撤離危險區,不得擅自處理,嚴禁冒險作業。
3.4孔口應設防護設施,凡下孔作業人員勻需戴安全帽、系安全繩,必須從專用爬梯上下,嚴禁沿孔壁或乘運土設施上下。
3.5每班作業前要打開孔蓋進行通風。深度超過5m或遇有黑色土、深色土層時,要進行強制通風。每個施工現場應配有害氣體檢測器,發現有毒、有害氣體必須采取防范措施。下班(完工)必須將孔口蓋嚴、蓋牢。
3.6機鉆成孔作業完成后,人工清孔、驗孔要先放安全防護籠,鋼筋籠放入孔時,不得碰撞孔壁。
水泥發散崗位安全操作規程
熱力工作人員安全操作規程
噴漆涂料工操作規程
保溫、防水工操作規程
裝配(校正)工安全技術操作規程
吊裝安全操作規程
供暖管路維修操作規程
充填集控工安全操作規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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龍門吊安全技術操作規程
高處作業安全技術規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