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作業場地至電源變壓器或供電主干線的距離應在200m以內。
二、液壓箱、電氣箱應置于安全平坦的地方。電氣箱和電動機必須安裝保護接地設施。
三、長期停放重新使用前,應測定電動機的絕緣值,且不得小于0.5MΩ,并應對電纜芯線進行導通試驗。電纜外包橡膠層應完好無損。
四、應檢查并確認電氣箱內各部件完好,接觸無松動,接觸器觸點無燒毛現象。
五、作業前,應檢查振動樁錘減震器與連接螺栓的緊固性,不得在螺栓松動或缺件的狀態下啟動。
六、應檢查并確認振動箱內潤滑油位在規定范圍內。用手盤轉膠帶輪時,振動箱內不得有任何異響。
七、應檢查各傳動膠帶的松緊度,過松或過緊時應進行調整。膠帶防護罩不應有破損。
八、夾持器與振動器連接處的緊固螺栓不得松動。液壓缸根部的接頭防護罩應齊全。
九、應檢查夾持片的齒形。當齒形磨損超過4mm時,應更換或用堆焊修復。使用前,應在夾持片中間放一塊10~15mm厚的鋼板進行試夾。試夾中液壓缸應無滲漏,系統壓力應正常,不得在夾持片之間無鋼板時試夾。
十、懸掛振動樁錘的起重機,其吊鉤上必須有防松脫的保護裝置。振動樁錘懸掛鋼架的耳環上應加裝保險鋼絲繩。
十一、啟動振動樁錘應監視啟動電流和電壓,一次啟動時間不應超過10s。當啟動困難時,應查明原因,排除故障后,方可繼續啟動。啟動后,應待電流降到正常值時,方可轉到運轉位置。
十二、振動樁錘啟動運轉后,應待振幅達到規定值時,方可作業。當振幅正常后仍不能撥樁時,應改用功率較大的振動樁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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