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建立、健全員工職業病防護用品發放、使用規定,確保員工在生產過程中能正確使用個人防護用品,有效預防職業病,制定本管理制度。
(一)職業衛生管理機構負責個人職業病防護用品的管理工作
1、負責指導個人防護用品的使用,制定各類個人防護用品的使用規定,包括使用、保存、維護、更換周期等內容。
2、負責制定個人防護用品采購計劃,確定各工作崗位配置的個人防護用品的種類、型號、使用人員名單,個人防護用品的防護參數應符合要求。
3、對采購部門采購的個人防護用品進行驗收,保證采購的個人防護用品質量合格。
4、指導倉儲部門做好個人防護用品的發放、登記,做好個人防護用品的出入庫記錄。
5、定期對工作場所勞動者使用個人防護用品情況進行監督檢查,做好檢查結果記錄及存檔,發現問題,提出整改意見并監督整改。
(二)各類崗位個人職業病防護用品的使用
1、鋸作業時,員工應佩戴防護帽、防塵口罩和耳塞。
2、干式手工打磨作業時,勞動者應佩戴防塵口罩和護發帽;
生產經營單位職業健康管理制度
區衛生健康委主要職能職責
職業病危害監測及評價管理制度
職業病危害檢測與評價管理制度
職業病危害監測及檢測評價管理制度
安全健康管理制度及安全操作規程文件…
識別和獲取適用的安全生產和職業衛生…
員工安全生產和職業衛生責任制
職業健康管理制度
職業病危害警示與告知制度
職業病危害防治責任制度
建設項目職業衛生“三同時”管理制度
職業病防治宣傳教育培訓制度
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其他職業病防…
職業衛生管理制度和操作規程
職業病危害事故處置與報告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