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重大工程、大中修施工、外委工程中外委人員進入廠施工區域前,必須經過安全科安全教育和所屬車間現場安全交底,否則不允許施工。
6、新工人和代培人員除三級教育外,應同師傅簽訂師徒合同,期限不少于三個月,學徒期間不允許單獨操作,期滿后考試合格,方能準許單人操作。
7、凡是從事電工作業、鍋爐作業、壓力容器作業、起重機械作業、金屬焊接(切割)作業、廠內機動車駕駛、等符合國家規定的特種作業人員,應進行專門的培訓,經理論和實踐考核合格取得由當地政府指定部門頒發的特種作業人員操作證后,方可獨立作業,嚴禁無證上崗操作。特種作業人員取證后,要參加每兩年一次的復審。
特種作業人員的培訓由公司教育培訓中心負責,安全科協助安全處做好培訓。公司教育培訓中心負責特種作業人員培訓取證和復審費用的支付。特種作業人員的培訓、復審內容按國家制定的GB5306《特種作業人員安全技術培訓考核管理規則》規定進行。
8、凡新工藝、新技術、新設備在投產使用前,必須有健全的各種規程和制度,職工必須進行培訓,經考試合格后方可上崗操作。
9、除經常性的組織安全技術學習外,各車間每年還要定期的組織一次安全技術知識培訓,培訓時間不得少于20學時,培訓結束后要進行考試,成績保存備查。
10、各車間的特種作業人員原則上不允許變崗,如因缺勤確需增加時,必須經過安全科批準,經安全教育、簽訂師徒合同后方可變崗,在未取得中華人民共和國特種作業人員操作證前不允許獨立操作。
11、離崗三個月以上的復工人中必須進行重新安全教育,填寫三能安全教育卡片后方可上崗。
12、各單位要加強安全宣傳工作:在交通道口、廠房內外、作業場所、要害部位、易燃易爆區要設立醒目的安全標志牌,并保持齊全完整。
13、其它未詳條款按公司“安全教育制度”執行。
14、檢查與考核
采取定期或不定期的安全考試等形式進行檢查,對考試不合格人員,應離崗進行安全教育,期間發待崗工資。
對無證進行特種作業的人員,一經發現,應立即令其停止作業,按廠《百分制考核辦法》進行處理。
對轉崗、混崗作業人員要嚴格考核,凡是一專多能、兼職作業人員必須具備兼職作業的安全技能,并熟悉掌握所兼作業的安全操作規程,凡需從事特種作業的兼職人員必須取得當地政府指定部門頒發的培訓合格證,融一經查出,按廠有關規定對單位或個人進行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