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一般規定
第一條 新建、改建、擴建的加油站,應符合GB 50156《汽車加油加氣站設計與施工規范》的要求,并符合所在地政府的有關規定。
第二條 加油、加氣合建的站執行集團公司《液化石油氣和壓縮天然氣加氣站安全管理規定》。
第三條 加油站經營單位應按照國家《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條例》的要求,向政府主管部門辦理危險化學品經營許可證后,方可經營。
第二章 安全管理
第四條 安全組織
1.加油站應成立以站長為第一責任人、有關人員參加的安全小組;
2.加油站應設安全員,負責檢查安全管理措施的落實情況;
3.加油站應成立義務消防隊伍,編制消防應急預案,開展消防知識學習,加強消防預案演練,做到人人懂得本站消防器材性能,并會使用。
4.加油站應與毗鄰單位建立聯防組織,定期開展活動。
第五條 安全教育
1.加油站應每月對職工進行三次安全教育,并做好記錄。
2.加油站應對新職工進行崗前安全教育、考核。
3.進站施工隊伍在施工前,加油站經營單位應與施工隊簽訂施工安全合同(或協議),明確雙方責任,落實安全措施,對施工人員進行安全防火教育。
第六條 安全措施
1.制定“顧客進站加油須知”,主要內容包括:
(1)站內嚴禁煙火;
(2)嚴禁在站內檢修車輛、敲擊鐵器等易產生火花的作業;
(3)嚴禁向汽車汽化器及塑料桶內加注易燃油品;
(4)加油車輛的司機、乘坐人員進站后不應影響加油站安全;
(5)所有機動車輛均須熄火加油;
(6)嚴禁在作業現場穿、脫、拍打化纖服裝;
(7)嚴格在加油現場使用手機、尋呼機。
危險廢物管理領導小組職責
內浮頂罐管理規定
可燃氣體檢測報警系統管理規定
遼河油田公司行為安全觀察與溝通管理…
化工園區安全生產管理制度
危險廢物規范化管理指標體系
危險廢物管理工作人員崗位職責
危險廢物貯存設置(庫房)管理規定
有限空間作業安全管理制度
氧氣瓶與乙炔瓶安全存放、使用規定
加油站安全管理制度 安全生產規章制度
企業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制度
動火作業安全規定
企業危險廢物管理制度
特種作業人員管理制度
液氨使用安全管理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