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施工作業隊(班組)安全教育
第十條 由項目安全管理部門組織現場作業隊長(班組長)和安全員負責,主要對現場管理人員包括施工現場負責人、技術干部、領工員、工班長、施工現場帶班人員、現場安全員、防護員、駐站聯絡員、看護員等關鍵崗位人員進行安全生產法規標準的教育,安全生產管理和技術、崗位職責、應急救援預案和事故案例的教育、對全體現場事故操作人員進行現場安全注意事項、安全技術操作規程、本工種使用的機械設備、工具的性能和安全使用要求、個人防護用品的正確使用方法等,時間每季度不少于一次,每年累計不少于40學時。主要內容包括:
1、項目部施工生產基本情況,包括現場環境、施工特點,可能存在不安全因素的危險作業部位及必須遵守的事項。
2、施工現場安全管理規章制度。
3、安全生產紀律和文明施工要求。
4、本崗位的主要職責、潛在的風險、安全技術操作規程和安全注意事項等。
5、防護用品發放標準及防護用品、用具使用的基本知識。
6、冬雨季、汛期、節假日前后、工種轉換等專題安全教育。
7、新技術、新工藝、新設備和新材料應用時的安全操作方法和新崗位安全知識教育。
8、與本崗位有關的應急救援預案和典型事故案例教育。
第三章? 安全教育培訓總體要求
第十一條 安全培訓教育可采用集中培訓和分散學習兩種形式,由安全管理部門負責人組織編制年度培訓計劃,報項目分管安全領導審批后按計劃實施,培訓教材可選用國家有關部門認可的專用教材,也可由安全管理部門負責人組織自行編制培訓教材,選用或自編教材應涵蓋主要培訓內容。每次培訓均形成《安全培訓教育記錄》、培訓教材、考核試卷和培訓人員成績單,上述記錄由項目安全管理部門保留備案。
1、各作業(班組)要認真開展班前安全講話等活動,活動內容要有針對性,并做好教育記錄。
2、工程項目出現以下幾種情況時,項目經理應及時安排有關部門和人員對施工人員進行安全生產教育,時間不少于2小時。
(1)因故改變安全操作規程;
(2)實施重大和季節性安全技術措施;
(3)更新儀器、設備和工具,推廣新工藝、新技術;
(4)發生因工傷亡事故、機械損壞事故及重大未遂事故;
(5)出現其他不安全因素、安全生產環境發生了變化。
3、認真開展日常的安全教育和安全活動(如安全周、安全月、百日安全無事故活動),堅持經常化、形式多樣化(如板報、宣傳欄、錄像、講座、知識競賽等),講究實際效果。
4、項目必須建立各級、各類人員安全教育培訓檔案,堅持全體人員(包括外協勞務隊伍人員)的安全繼續教育,確保關鍵崗位和關鍵人員持證上崗。
手工工具的安全技術規則
電動工具操作的安全規則
低壓(380V/220V)帶電工作安全操作…
檢修電力電纜安全操作規則
內、外線路安裝及維修安全操作規則
變、配電安操作規則
施工用電及現場消防管理辦法
配電室、水泵房安全管理制度
企業安全用電管理制度
配電房安全管理制度
工作票和操作票管理制度
工廠安全用電規定
停送電安全管理制度
電線電纜安裝標準規范
電動車充電安全管理制度
電動車充電安全管理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