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腳手架施工荷載不允許超過3KN/m2,使用人力在架上搬運和安裝的構件自重不得大于2.5KN,施工設備單重不得大于1KN,架體上不允許堆放砌塊材料和斗車等。
2)腳手架操作層應確保暢通,嚴禁上架人員在架面上奔跑、退行,工人在架上作業中應注意自我安全保護和他人的安全,避免發生碰撞、閃失和落物。嚴禁在架上戲鬧和坐在欄桿上等不安全處休息。
3)作業人員在架上的最大作業高度應以可進行正常操作為度,嚴禁在架板上加墊器物或單塊腳手板以增加操作高度。
4)在作業中,禁止隨意拆除腳手架的基本構架桿件、整體性桿件、連接緊固件和連墻件。確因操作要求需要臨時拆除時,必須經項目總工程師和安全主管同意,辦理臨時拆除令,且采取相應彌補措施,并在作業完畢后,及時予以恢復。
5)人員上下腳手架必須走安全防護的出入通道,嚴禁攀援腳手架上下。
6)每班工人上架作業時,應先行檢查有無影響安全作業的問題存在,在排除和解決后方可開始作業。在作業中發現有不安全的情況和跡象時,應立即停止作業進行檢查,解決以后才能恢復正常作業。發現有異常和危險情況時,應立即通知所有架上人員撤離。
7)在每步架的作業完成后,必須將架上剩余材料物品移至室內,每日收工前應清理架面,及時清理落入安全網內的材料和物品。在任何情況下,嚴禁自架上向下拋擲材料物品和傾倒垃圾。
8)腳手架上嚴禁堆放易燃、易污染等物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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