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各單位必須建立和應用易發事故控制機制。
2、開工前實施安全檢查驗收制度。由項目經理組織安檢人員會同有關部門對既將開工項目進行調查,根據工程內容和特點,按照設計要求和甲方要求,分析和確定易發事故控制部位,并填寫易發事故分析統計表。
3、施工過程中,根據分部、分項工程的易發事故控制要求,根據中間環節不同作業內容,確定危險源,找出易發事故點,按照易發事故涉及的生產要素,制定針對性措施或調整施工方案。
4、生產要素包括:人;物資:能源、原料、成品、半成品;設備:土木建筑、機械設備、工具儀表;資金:工資、流動資金;工程:數量、進度、完成合同期限;信息:數據、圖紙、報表、規章、決策。
5、項目部按照易發事故控制內容,制定相應的控制措施,并確定責任人和監控人。
6、項目部確定的易發事故控制點,表各班組應分別單項填寫控制表。
7、責任人和監控人員要確認、核對,監控部位應設置安全標志及標識。
8、定期召開交流會,逐漸完善易發事故控制機制。
施工隊現場保潔制度
勞務分包方負責人安全職責
標化工地安全文明監理細則
營業線施工防護管理辦法
封鎖施工安全管理辦法
臨時道口管理辦法
重大危險源控制辦法
易發事故控制辦法
工程質量安全管理制度
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制度
吊裝作業安全規定
建設部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費使用規定
班組長崗位職責
施工現場安全要求規定
施工現場專職安全員的人數配備規定
登高作業安全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