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人字梯、腳手架、移動平臺等登高設施不符合安全規范的:罰款500元/副。
5、危險物品如氧氣瓶、乙炔瓶、油漆桶等使用和存放不符合安全、環保規定的:罰款500-1000元。
(三)行為規范:
1、未配置專職安全員(持證)的:罰款500元。
2、電工、電焊工等特種作業無證上崗或不按規定穿絕緣鞋、戴絕緣手套等違反操作規范的:罰款200元/人次。
3、施工作業未戴安全帽并扣牢帽帶或著裝不符合公司規定的:罰款50元/人次。
4、高空作業未按操作規范使用安全帶等保護措施的:罰款200元/人次。
5、亂接、亂拉電源(含臨時宿舍)的:罰款200元/起。
6、未按作息時間擅自施工作業的:罰款100元/起。
7、材料堆放不分類或廢料物資處置不符合安全、環保規定的:罰款200元/起。
8、發生安全事故不及時上報的:罰款1000~2000元/起。
9、對已經提出的整改要求未落實措施處理的:罰款1000元/項。
10、現場負責人拒絕在《檢查整改通知書》上簽字確認或項目部對要求整改的內容屢教不改的:追究項目經理責任,直至除名。
11、發生人身安全事故,未上報、及時妥善處理的,由公司律師全權處理,所需費用由該項目全部承擔,并凍結項目資金。
四、罰金使用:
按本規定處罰所得款項,全部用于公司、工程部的安全工作教育培訓、獎勵等活動。
本規定自2010年8月1日起實施。
施工隊現場保潔制度
勞務分包方負責人安全職責
標化工地安全文明監理細則
營業線施工防護管理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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易發事故控制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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