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了強化我局防汛管理工作,使防汛工作規范化、制度化,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防洪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等法律法規的要求,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條? 防汛工作要堅持“預防為主,防重于搶”的防洪工作方針,立足防早汛、防大汛、抗大災,確保員工生命及國家財產安全和工程順利進行。
第三條? 認真貫徹《防洪法》,遵守所在流域的防汛統一規劃,服從當地人民政府對防汛工作的統一安排和領導,堅持局部利益服從全局利益的原則,信守合同,努力做好本單位防汛的各項準備工作。
第四條? 工程局所屬各單位要齊心協力、切實擔負起防汛的責任,所有員工都應自覺履行參加防汛抗洪的義務。
第五條? 防汛工作實行行政首長負責制,實行統一指揮,分級分部門管理。防汛工作的責任由各單位、項目的正職承擔(正職外出期間由主管生產的副職承擔)。
第六條? 本制度適應于局屬各施工局、項目部、指揮部、分局及廠、處、生活基地單位和各協作隊伍(以下簡稱局屬各單位)。
第二章? 組織與管理
第七條? 建立健全防汛組織機構,工程局成立以局主管領導為組長的防汛領導小組,各單位應成立由第一責任人擔任指揮長的防汛指揮部,組織搶險隊伍等,層層落實崗位責任制,做到分工明確、責任到人。
第八條? 各單位必須根據施工項目實際進展情況編制當年的防汛規劃,突出防汛重點,制定切實可行的防汛方案。
第九條? 各單位要抓好員工的思想教育,提高認識,增強防汛意識,克服麻痹思想,充分認識防洪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
第十條? 各單位要充分做好防汛準備工作,做到早抓、早檢查、早落實,把好汛前檢查關,消滅防汛“死角”,切忌走過場。汛前檢查主要包括以下內容:
1、防汛組織機構(即:防汛領導小組、防汛辦公室、搶險隊伍)是否健全、指揮調度是否靈活。
2、防汛制度、措施、防汛應急預案是否制定。
3、水工建筑物(即:施工圍堰、防洪墻等)強度是否滿足設計要求、是否安全可靠。
4、動力、通信、交通、供水、排水、消防等設施,是否狀況良好,使用可靠;搶險物資是否準備到位。
5、對有可能誘發山體滑坡、跨塌和泥石流等山地災害的施工作業點,是否制定預防應急措施和組織有搶險隊伍。
6、對受洪水影響范圍內的居住點和建筑物以及大型設備是否搬遷、撤退或已采取其他防洪措施。
7、對會遭受洪水危害的施工道路是否有警示標志。
第十一條? 各單位要建立健全防汛的一系列管理制度,其內容應包括:防汛崗位責任制;汛前檢查大綱與消缺管理;汛期值班、汛期巡視、檢查、匯報制度;防汛物資的管理;汛期汛情及災情的匯報;防汛工作的獎懲;年度防汛工作總結等。
第十二條? 各單位在防汛期間,必須保證“思想、組織、人力、物資、經費、措施、工作”的落實和到位,確保安全渡汛。
施工隊現場保潔制度
勞務分包方負責人安全職責
標化工地安全文明監理細則
營業線施工防護管理辦法
封鎖施工安全管理辦法
臨時道口管理辦法
重大危險源控制辦法
易發事故控制辦法
工程質量安全管理制度
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制度
吊裝作業安全規定
建設部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費使用規定
班組長崗位職責
施工現場安全要求規定
施工現場專職安全員的人數配備規定
登高作業安全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