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2.7臨時生活、辦公、生產區應當設計簡易道路,并考慮到在夜間應有足夠的路燈照明。
5.2.8臨時生活、辦公、生產區應當設計完善的排水系統,并保證出水口和當地的排水系統相聯接。臨時建筑物的四周和道路兩側,應當設計排水明溝,滿足雨季排水要求.
5.2.9生活、辦公區的沖涼房、廁所應不少于5-10人一個單位的要求,廁所應有沖水設施,化糞池至少采用兩級消解池,化糞池最小容量不小于30m3,具體容量確定應根據員工人數按1人/0.5 m3要求執行。
5.2.10廚房的污水排放要設有專用的沉淀池,實現控渣控油的目的。
5.2.11臨時建筑物設計天棚高度一般不應當低于2.5米,單/雙人房間門寬不得小于0.8米,集體房門寬不得小于1.2米,門扇必須向外開。
5.2.12臨時建筑物的電路設計應滿足臨時施工用電安全規范要求。
5.2.13臨時建筑物各區域要考慮生活、生產垃圾的集中、處理問題,保證環境衛生質量。
5.3臨時建筑物的修建
5.3.1臨時建筑物的規劃和簡要設計,需經項目部審核、報分公司工程管理部批準后才能組織施工。各類建筑附設的污水排放和處理,必要時應征得環境保護、衛生防疫、市政工程等管理部門的同意。
5.3.2 修建臨時建筑物的材料要符合健康和環保的要求,并滿足防火要求,禁止在生活、辦公用臨時建筑物使用對人體有害的石棉瓦作為建筑材料。
5.3.3 臨時建筑物在搭建過程中,項目部、分公司要到現場監督、檢查,發現違反安全、環保、健康的隱患及時進行糾正。
5.4臨時建筑物的啟用
5.4.1修建好的臨時生活、辦公建筑物在啟用之前需分公司有關部門驗收并簽發啟用通知后方可使用。
5.4.2 項目部要在明顯的位置懸掛臨時建筑物總體平面圖,并標明防火器材的位置。
5.5臨時建筑物的使用年限
5.5.1 臨時建筑物的使用期限,不得超過兩年。確須延長使用期限的,應在期滿前一個月向分公司申請辦理延期手續,經批準后,方準延期使用。
5.6臨時建筑物的拆除
5.6.1 項目部對使用完畢的臨時建筑物要及時拆除,拆除中要防止當地村民哄搶造成安全隱患;形成的各類垃圾要收集掩埋;要恢復土地利于復耕并防止水土流失。
6附則
6.1 施工項目部租用當地民房或其他現成建筑物作為辦公、生活、生產之用時,應符合職業健康和當地政府安全防火、環保的要求并參照本規定執行。
7、程序流程圖
無
8、記錄
臨時建筑物平面圖、啟用紀錄等。
9、附錄:
無
施工隊現場保潔制度
勞務分包方負責人安全職責
標化工地安全文明監理細則
營業線施工防護管理辦法
封鎖施工安全管理辦法
臨時道口管理辦法
重大危險源控制辦法
易發事故控制辦法
工程質量安全管理制度
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制度
吊裝作業安全規定
建設部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費使用規定
班組長崗位職責
施工現場安全要求規定
施工現場專職安全員的人數配備規定
登高作業安全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