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目的
確保各種臨時建筑物滿足職業健康安全、環境保護等方面的要求。
2. 應用范圍
各施工項目部在建造臨時生活、辦公、生產建筑物時的控制。?????????
3. 職責
3.1公司工程管理部負責編制臨時建筑物設計建造及使用規定并監督檢查臨時建筑物的建造、使用情況。
3.2分公司工程管理部負責審批臨時建筑物的設計;監督、檢查臨時建筑物的建造;批準臨時建筑物的啟用。
3.3施工項目部負責臨時建筑物的設計、建造、使用和管理。
4. 參考文獻
4.1《國務院關于工棚或臨時宿舍防火和衛生設施的暫行規定》
4.2《建筑設計防火規定》
4.3《廣東省交通廳建筑工地工棚防火安全管理暫行規定》
5. 規定內容
5.1總則
5.1.1施工項目部各類生活、辦公、生產的臨時建筑物之規劃和修建,必須符合職業健康安全管理體系和環境管理體系的要求,符合國家、地方政府和行業的有關規定和要求????????
5.1.2施工項目部設計的臨時建筑物總體平面圖和具體結構施工圖,在報分公司批準后應報公司工程管理部備案.
5.2臨時建筑物的設計
5.2.1臨時建筑物設計中要明確劃分功能區:用火作業區;易燃、可燃材料堆場、倉庫區;易燃廢品集中站和生活、辦公區等。要注意將火災危險性大的區域設置在其它區域的下風向或側風向,各區域問應留有一定的防火間距。生產區與生活、辦公區連成一體時,應將生產區設置在下風向.
5.2.2臨時建筑物應當盡可能建設在離開其它建筑物20米以外的地區,離開森林區應在1000米以上。臨時建筑物修建在高壓線路下方時,其制高點與高壓線的安全距離不得小于15m;不得修建在低洼潮濕和其他可能被水淹沒的地帶;不得修建在可能產生滑坡或地基不穩的山坡地帶。
5.2.3設計成批的臨時建筑物,應當分組布置,每組最多不得超過十二幢。組與組之間的防火距離,在城市中不得小于10米,在農村中不得小于15米;幢與幢之間的防火距離,在城市中不得小于5米,在農村中不得小于7米.
5.2.4臨時建筑物周圍應按每50m2建筑面積設計配置一處滅火器;每200 m2建筑面積設計一處簡易儲水池、砂池,其單位儲量不小于4m3。
5.2.5廚房、鍋爐房、變電室與臨時生活、辦公建筑物之間的防火距離,應在10米以上。
5.2.6為儲存危險化學品、油料等所修建的臨時倉庫或油庫,其與永久工程或臨時生活、辦公區之間的防火距離,應當在50米以上,達不到要求時,必須設防火隔離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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