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認真貫徹執行國家有關安全生產的方針、政策、法律、法規及企業規章制度,在計劃、布置、檢查、考核、總結生產工作的同時,計劃、布置、檢查、考核、總結安全工作。
2負責組織管理建設工程的安全、文明施工和環境保護等工作,并對存在的問題落實整改。
3在推廣和采用新技術、新工藝、新材料和新設備時,應組織制訂相應安全操作規程,并負責組織培訓。
4在組織審查施工組織設計時,必須同時審查安全、文明施工措施和環境保護措施,并組織各單位貫徹執行。
5負責現場總平面的規劃、布置、管理。
6認真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中“新建、改建、擴建工程項目的安全設施,必須與主體工程同時設計、同時施工、同時投入生產和使用”的規定,安排好工程項目的施工進度。
7參加對進場的施工機械、特種設備等進行安全技術狀況檢查,對不符合國家標準的施工機械、特種設備等嚴禁進場。
8負責組織各種應急預案實施后的生產恢復工作。
9參加安全工作會議和安全大檢查。
10制定防止發生重大事故的反事故技術措施。
施工隊現場保潔制度
勞務分包方負責人安全職責
標化工地安全文明監理細則
營業線施工防護管理辦法
封鎖施工安全管理辦法
臨時道口管理辦法
重大危險源控制辦法
易發事故控制辦法
工程質量安全管理制度
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制度
吊裝作業安全規定
建設部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費使用規定
班組長崗位職責
施工現場安全要求規定
施工現場專職安全員的人數配備規定
登高作業安全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