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監督檢查各參建單位職業安全健康管理體系的建設和運行情況。
2負責監督管理建設工程的安全、文明施工和環境保護等工作,并對存在的問題督促整改。
3對在施工中發現有危及人員生命安全及財產損失的重大安全隱患,應立即責令停工,并及時向安全生產委員會報告。
4負責組織建設工程安全監督管理網絡活動,協調建設工程安全監督管理網絡之間的工作關系。
5負責對工程承包單位和設備制造、安裝單位的安全資質審查,并簽訂安全協議。
6負責組織現場的安全宣傳教育和競賽評比工作,對各承包商進行安全考核并依照規定進行獎勵和處罰。
7負責建設單位有關安全標志、設施及職業防護用品、用具的計劃編制工作。
8負責建設單位企業員工的安全教育、培訓及特種作業人員的管理工作。
9負責對事故進行調查、分析、統計和上報工作。
10負責建設工程有關安全檔案、資料、信息的建立和管理。
11編制和完善建設工程有關安全、文明施工以及環境保護等方面的規章制度。
12完成安全生產委員會授權或交辦的其它工作。
施工隊現場保潔制度
勞務分包方負責人安全職責
標化工地安全文明監理細則
營業線施工防護管理辦法
封鎖施工安全管理辦法
臨時道口管理辦法
重大危險源控制辦法
易發事故控制辦法
工程質量安全管理制度
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制度
吊裝作業安全規定
建設部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費使用規定
班組長崗位職責
施工現場安全要求規定
施工現場專職安全員的人數配備規定
登高作業安全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