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總則:
1.1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及云南電網公司《重特大生產安全事故(突發事件)預防與應急處理規定》的規定,為了防止和減少各類生產安全事故的發生,建立緊急情況下的快速、有效組織事故搶險、救援和應急機制,防止事故擴大,減少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根據公司的實際情況,特制訂本規定。
1.2生產安全事故預防與應急處理工作,必須遵循預防為主、常備不懈的方針,貫徹統一領導、分級負責、反映及時、措施果斷、互相協助、加強合作的原則。
1.3本規定所指的生產安全事故、事件是:
1.3.1重傷及以上人身傷亡事故;
1.3.2有責任的電網事故;
1.3.3電氣誤操作事故;
1.3.430萬元以上機械設備事故;
1.3.55萬元以上火災事故;
1.3.6負同等及以上責任的生產性重大交通事故;
1.3.7爆炸及爆破物品失竊或丟失事件;
1.3.8疫情與疾病及中毒事件;
1.3.9洪水及地質災害險情;
1.3.10電力設施嚴重被盜或受損;
1.3.11地方人員嚴重阻撓正常施工生產秩序和其他突發事件;
1.3.12上級要求及當地需要配合應對的其他重大突發事件。
2 組織結構:
2.1公司建立自上而下的各級生產安全事故預防與應急處理組織機構。公司及所屬各單位必須成立生產安全事故預防與應急處理指揮部,由行政正職任總指揮,副總指揮及成員由公司或各單位其他領導及相關職能部門負責人擔任,統一領導和指揮公司范圍內生產安全事故應急處理工作。公司所轄各單位指揮部成員名單及常用通訊聯系方式必須報公司應急處理指揮部備案。
2.2公司應急處理指揮部成員名單及通訊聯系方式
2.2.4公司及所屬各單位應急處理指揮部的主要職責是:
a.貫徹落實國家、南方電網公司、云南電網公司有關事故應急救援與處理的法律、法規及有關規定;
b.接受各級地方政府及上級應急處理指揮部的領導;
c.指揮本單位事故搶險及應急處理工作;
d.組織制定本單位事故應急處理預案;
e.發布事故應急處理預案啟動命令;
f.指揮有關部門立即到達指定崗位;
g.采取必要措施防止事故進一步擴大;
h.緊急調集人員、設施、設備、交通工具以及儲備的物資;
i.及時通報事故搶險及應急處理進展情況。
2.2.5公司有關部門應當建立嚴格的突發事件防范和應急處理責任制,并切實履行落實各自的職責,保證應急處理工作的正常進行。建立與突發事件處置機構相應的24小時值班及聯系機制,負責組織處理突發事件。
2.2.6公司對參加突發事故應急處理作出貢獻的人員,給予表彰與獎勵。
施工隊現場保潔制度
勞務分包方負責人安全職責
標化工地安全文明監理細則
營業線施工防護管理辦法
封鎖施工安全管理辦法
臨時道口管理辦法
重大危險源控制辦法
易發事故控制辦法
工程質量安全管理制度
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制度
吊裝作業安全規定
建設部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費使用規定
班組長崗位職責
施工現場安全要求規定
施工現場專職安全員的人數配備規定
登高作業安全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