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 緊急狀態管理:
6.1各單位發生達到Ⅰ、Ⅱ、Ⅲ級應急響應級別的緊急情況時,立即向公司事故應急管理機構和公司對應的主管部門報警;各單位發生Ⅲ級以下應急響應級別的緊急情況時,向事故單位事故應急管理機構和主管部門報警;公司每個員工在發現緊急情況時均有義務立即報警。報警的主要內容包括:
事故的類型、發生時間、發生地點;
事故的原因、性質、范圍、嚴重程度;
事故已經造成的影響和發展趨勢等;
已采取的控制措施及其他應對措施;
報告單位、聯系人員及通訊方式等。
6.2公司的應急響應程序按過程可分為接警、響應級別確定、應急啟動、救援行動、應急恢復和應急結束等幾個過程。
6.2.1接警:應急指揮部門或應急值班部門接到事故報警時,應做好事故的詳細情況和聯系方式等方面的記錄。
6.2.2響應級別確定:應急指揮部門接到事故通報后,應立即根據事故報告的詳細信息,依據響應級別的分級標準確定相應的響應級別。
6.2.3應急啟動:應急響應級別確定后,相應的應急指揮部門按所確定的響應級別啟動應急程序,如通知應急指揮部門有關人員到位、啟用信息與通訊網絡、調配救援所需的應急資源(包括應急隊伍和物資、裝備等)、派出現場指揮協調人員和專家組等。
6.2.4救援行動:應急隊伍進入事故現場,積極開展人員救助、搶險等有關應急救援工作,專家組為救援決策提供建議和技術支持。當事態仍無法得到有效控制時,應向上級應急機構請求實施更高級別的應急響應。
6.2.5應急恢復:救援行動結束后,進入應急恢復階段。包括現場清理、人員清點撤離和受影響區域的連續監測等。
6.2.6應急結束:由相應的應急指揮部門按照程序宣布應急結束。
6.3在未啟動應急預案時,事故現場人員在保障安全的前提下,積極采取措施控制事故的發展,快速搶救受傷人員。
6.4公司及各單位必須安排值班,負責電網安全施工,電網安全運行,事故處理及搶修。與事故應急有關的各類人員,必須保持24小時通信聯系暢通。
6.5發生達到Ⅲ級及以上應急響應級別的緊急情況時,啟動事故場所的現場預案;發生達到Ⅱ級及以上應急響應級別的緊急情況時,啟動公司專項預案或綜合預案;發生達到Ⅰ級應急響應級別的緊急情況時,報告云南電網公司,按照統一要求進行處置。
7事故應急的指揮與協調:
7.1發生達到Ⅲ級應急響應級別的緊急情況時,成立現場應急指揮部指揮現場應急搶險工作,啟動該事故場所的現場應急預案,同時通知公司應急機構;發生達到Ⅱ級應急響應級別的緊急情況時,公司應急指揮部門啟動,啟動對應的應急預案,調配應急資源和力量開展,通知云南電網通信分公司應急機構;發生達到公司Ⅰ級應急響應級
別的緊急情況時,公司應急指揮部門啟動,同時通知云南電網公司。
7.2在緊急事故應急救援行動中,一定要保證所有的應急隊伍及相關人員服從事故應急指揮部門的統一指揮,并保證各個應急隊伍之間信息的及時交流與救援工作的協調進行。公司應急指揮部門對跨單位或跨區域的應急救援,可直接統一指揮和調配下級的應急資源和力量,與應急工作有關的下級應急指揮部門應按照需要加以啟動,并隨時待命,接受調度和安排。
7.3電網調度中心和各地調是電網事故處理的指揮中心,值班調度員是電網事故處理的指揮員。在發生電網事故時,按照事故處理預案和值班調度員的調度命令進行事故處理。在電網事故處理過程中,其他任何人不得干擾值班調度員、運行值班員進行事故處理。
7.4在現場搶險中,事故單位應急力量是開展事故應急救援工作的主力軍,事故單位指揮部門應充分調動本單位的應急資源和力量開展應急救援工作。事故現場的應急救援指揮工作在一般情況下遵照屬地化為主的原則,即由事故單位或事故部門的應急機構負責應急救援工作的現場指揮,實施增援的應急力量執行現場指揮的任務要求,完成所承擔的應急任務。
施工隊現場保潔制度
勞務分包方負責人安全職責
標化工地安全文明監理細則
營業線施工防護管理辦法
封鎖施工安全管理辦法
臨時道口管理辦法
重大危險源控制辦法
易發事故控制辦法
工程質量安全管理制度
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制度
吊裝作業安全規定
建設部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費使用規定
班組長崗位職責
施工現場安全要求規定
施工現場專職安全員的人數配備規定
登高作業安全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