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施工負責人在腳手架搭設前,應組織搭設人員進行有針對性內容的安全技術交底。安全技術交底后,還須實行交底人和被交底人的簽字認可手續。
2、腳手架基礎施工必須按施工方案進行施工,方案應經公司總工程師的審核批準。
3、腳手架基礎施工完成后,應由施工負責人組織安全員、技術員和搭設班組負責人共同進行驗收。
4、驗收必須有量化內容,無量化要求的用簡單文字表達,不準用√和╳來表達。
5、當腳手架高度在25米以下時,地基夯實找平后,立桿底部墊5公分厚木板,木板長度2米的可垂直于墻面放置,木板長度大于3米的可平行墻面放置。
6、當腳手架高度超過25米時,地基必須分層進行夯實,采用枕木或槽鋼仰鋪,作為立桿基礎的墊板。
7、腳手架基礎排水措施必須良好,不準有積水現象。
施工隊現場保潔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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