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目的
? 明確各部門在安全施工措施中的職責,層層把關,使安全施工措施嚴細、可操作并得到嚴格執行。
2、 職責
? 2.1、 項目部計劃科
? 2.1.1負責組織相關專業編制年度安全技術措施計劃;
? 2.1.2負責安全技術措施計劃與施工計劃同等下達、同等考核。
? 2.2、技術項目部科
? 2.2.1、負責組織編制安全施工、文明施工措施并參與審批;
? 2.2.2、參加有關安全技術措施計劃項目的審查。
? 2.3、項目部安監科
? 2.3.1、負責年度安全技術措施計劃的匯總;
? 2.3.2、負責按規定對安全施工措施進行審批;
? 2.3.3、負責參與安全施工作業票的審批;
? 2.3.4、負責監督、檢查安全措施和安全施工作業票的執行情況。
? 2.4、施工工程處
? 2.4.1、負責年度安全技術措施計劃和安全施工措施的編寫;
? 2.4.2、負責按規定填報安全施工作業票;
? 2.4.3、負責審批后的安全施工措施和安全施工作業票的交底和執行;
? 2.4.4、負責一般施工項目安全施工措施的審批、執行。
施工隊現場保潔制度
勞務分包方負責人安全職責
標化工地安全文明監理細則
營業線施工防護管理辦法
封鎖施工安全管理辦法
臨時道口管理辦法
重大危險源控制辦法
易發事故控制辦法
工程質量安全管理制度
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制度
吊裝作業安全規定
建設部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費使用規定
班組長崗位職責
施工現場安全要求規定
施工現場專職安全員的人數配備規定
登高作業安全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