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對承包項目工程生產經營過程中的安全生產負全面領導責任;
2.貫徹落實安全生產方針、政策、法規和各項規章制度,結合項目工程特點及施工全過程的情況,制定本項目工程各項安全生產管理辦法,或提出要求,并監督其實施;
3.在組織項目工程業務承包,聘用業務人員時,必須本著安全工作只能加強的原則,根據工程特點確定安全工作的管理體制和人員,并明確各業務承包人的安全責任和考核指標,支持、指導安全管理人員的工作;
4.健全和完善用工管理手續,錄用外包隊必須及時向有關部門申報,嚴格用工制度與管理,適時組織上崗安全教育,要對外包工隊的健康與安全負責,加強勞動保護工作;
5.組織落實施工組織設計中的安全技術措施,組織并監督項目工程施工中的安全技術交底制度和設備、設施驗收制度的實施;
6.領導、組織施工現場定期的安全生產檢查,發現施工生產中不安全問題,組織制定措施,及時解決。對上級提出的安全生產與管理方面的問題,要定時、定人、定措施予以解決;
7.發生事故,要做好現場保護與搶救工人的工作,及時上報,組織配合事故的調查,認真落實制定的防范措施,吸取事故教訓。
施工隊現場保潔制度
勞務分包方負責人安全職責
標化工地安全文明監理細則
營業線施工防護管理辦法
封鎖施工安全管理辦法
臨時道口管理辦法
重大危險源控制辦法
易發事故控制辦法
工程質量安全管理制度
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制度
吊裝作業安全規定
建設部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費使用規定
班組長崗位職責
施工現場安全要求規定
施工現場專職安全員的人數配備規定
登高作業安全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