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章 推進依法行政
十四、按照合法行政、合理行政、程序正當、高效便民、誠實守信、權責一致的要求行使行政權力,強化責任意識,不斷提高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
十五、起草的規范性文件,必須符合法律、法規、規章和國家方針政策以及省政府規章、決定、命令。規范性文件要依法及時報省政府法制辦審查備案。
十六、實施的行政許可項目,要嚴格按照《行政許可法》的規定辦理。
十七、科學界定安全生產執法的職責權限,量化行政處罰自由裁量權。嚴格實行執法責任制、依法行政考評制和執法過錯追究制,加強對執法活動的監督,堅持開展行政執法檢查,切實做到嚴格執法、公正執法、文明執法。
第六章 加強行政監督
十八、自覺接受省人大和省政協的監督,認真辦理省人大代表建議和省政協委員提案。
十九、按照《行政訴訟法》及有關法律規定,接受司法監督,對司法監督中發現的問題要認真查處和整改并向省政府報告。
二十、加強系統內部監督,嚴格執行行政復議法和規章、規范性文件備案審查制度,及時發現和糾正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規范性文件,以及違法的或者不當的具體行政行為。同時,自覺接受監察、審計等部門的專項監督。
二十一、重視人民群眾來信來訪工作,進一步完善信訪制度,確保信訪渠道的暢通。嚴格執行信訪責任制和責任追究制,通過聯席會議、排查調處機制和信訪督查工作制度等方式,及時化解矛盾和糾紛。建立局領導接待日制度,處理分管工作上的上訪問題。
二十二、接受新聞輿論和群眾的監督,重視新聞媒體報道和群眾反映的相關問題。對重大問題,要積極主動地查處和整改并向省政府報告。重視群眾和其他組織通過多種形式對省局行政行為實施的監督。按照“公開是原則,不公開是例外”的規定,落實政府信息公開條例,加強省局網站建設,完善新聞發言人制度,及時發布政務信息,便于群眾知情、參與和監督。局機關的公文,除需要保密的,應及時通過省局網站公布。
第七章 工作安排布局
二十三、加強工作的計劃性、系統性和預見性,搞好年度工作安排布局,并根據形勢和上級要求及時調整任務。
二十四、省局根據省政府部署,提出年度重點工作及目標責任制,確定年度工作安排,制定工作計劃表和工作流程表。
二十五、局機關各處(室)、直屬單位要認真落實全局年度工作安排,每季度、年中和年末向局黨組報告工作計劃完成情況和下步工作打算。辦公室匯總,報局長辦公會討論后報告省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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