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城鎮職工醫保”到“全民醫保”
從1994年國務院確定鎮江市試點,到1996年在蘇州、無錫、南通、鹽城四市擴大試點,再到1999年全省全面展開,我省醫療保險制度改革至今已歷經10載,多層次的社會醫療保險制度已初步建立,成千上萬的參保人員因此受益。截至2004年底,江蘇全省醫療保險參保976萬人,比2003年底增加142萬人,增幅為17%%,醫保參保總人數繼續位居全國第二,增加人數連續3年位居全國第一。
然而,當前相關政策規定的醫保參保覆蓋人群,僅限于城鎮職工和部分靈活就業人員等,并沒有覆蓋所有的社會從業人員,更沒有覆蓋城鎮居民。據省統計局規模以下工業抽樣調查樣本企業跟蹤監測,在1027家被調查企業中,全部或部分職工參加醫保的企業面為44.2%%,被調查企業涉及的從業人員23361人中,參加醫保的僅占22.3%%。
胡大洋說,這就使一大批想參加醫保的沒法參保,進不來,也就享受不到醫保之“福”,這是一種不公正、不和諧。理想的狀態是“全民醫保”,使醫保能夠覆蓋所有城鎮從業人員及至所有居民,體現公正性。
為了讓更多人進入醫保,從2003年開始,省醫保中心根據全省各地的不同情況提出了“三步走”。胡大洋介紹說,首先仍然是做好城鎮職工的參保,“特別是蘇北一些經濟欠發達地區,致力于解決好困難企業、破產企業職工的醫療保障,做到應保盡保。”二是把參保范圍擴大到城鎮所有從業人員,為解決多種就業形式就業人員的醫療保障問題,出臺了城鎮個體經濟從業人員參加基本醫療保險的意見,把私營企業及個體工商戶和自由職業者納入到醫保中。三是在一些經濟發達、條件具備的地區,逐步試行全民醫保。據悉,我省近千萬醫保參保人員中,已有近90萬外資企業從業人員和50萬靈活就業人員,約占14個百分點。
讓困難人群都能享受到醫療保障
醫療保險遵循著權力和義務對等的原則,保障的待遇水平和標準與參保人繳費水平相對應。這對那些下崗職工、破產企業職工及退休人員等弱勢群體而言,往往因為沒有單位為其繳納醫保費用,自身又無實力繳費不能參保,從而成為社會潛在的不穩定因素。
“一些職工原本還是有些積蓄的,然而一場大病往往會使他們陷入貧困。如果病人又是家庭的主要經濟來源,那么受困的就是一家人,甚至影響到周圍的人。”作為省醫保中心主任,胡大洋對此深有感觸。他說,對那些確實無能力參保的特別是“低保”人員,參保的難點在于“沒錢”,對此應該建立多方籌資的社會醫療救助制度,明確政府、企業和個人的責任,解決困難人群大病醫療的資金問題。
據了解,目前鹽城、揚州、泰州、鎮江、淮安、無錫等市都已開展困難群體醫療救助。鹽城市對未參加醫保的城市居民實行醫療統籌,繳費標準為每人每年200元,其中對城市低保人員和特困居民每人每年補助140元,并從今年起每年由市區財政統籌100萬元建立醫療救助基金。在揚州,低保人員和特困職工參加社會基本醫療救助,到指定醫院就診不僅可以享受30%%-50%%的減免優惠,其減免后的符合基本醫療規定范圍的醫療費用1500元-30000元的部分由社會基本醫療救助基金支付60%%。
據了解,目前全省企業退休人員大部分都已納入醫保范圍,但仍有近40萬困難和破產關閉企業退休人員無力參保。
保持醫、保、患三方和諧相處
當前,一些定點單位醫療服務行為不規范,部分藥品價格虛高,參保人員負擔較重,少數定點醫療機構存在不合理用藥、不合理收費、分解住院、推諉病人等問題,少數定點零售藥店還以藥換藥、以藥換物。
胡大洋認為,必須建立醫、保、患三方溝通協調機制來確保三方和諧相處。醫保定期公布基金收支情況,使參保人員了解基本醫療的保障水平,公布不同等級醫院的醫療費用狀況,比如住院費、檢查費、藥品費占每人次的比重,使參保人員有所比較、有所選擇。在定點醫院實行信用等級評估,對不同等級的醫院實行不同的費用結算辦法,信用高的結算簡便,信用低的加強管理,提高醫院誠信服務的意識,節約醫保費用的開支。據了解,信用等級制度已經在鹽城市試點,2005年將在全省所有定點醫院推廣。
“醫保要考慮用低廉的費用為參保人員提供優質周到的服務。”胡大洋說,醫保要盡可能貼近社會,和老百姓零距離,應該建立健全醫保的社會服務網絡。下一步,省醫保中心將把社區衛生醫院納入定點醫院的序列,并利用全省勞動保障系統的社區服務平臺,使老百姓不僅能就近看病,而且能就近享受各項醫保服務。目前,泰州市靈活就業人員和城鎮低保人員參保管理、退休人員健康檢查、特殊病人送醫送藥上門服務、離休人員全程醫療服務等都已進入社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