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2應急隊伍保障
(1)各級交通主管部門要按照“平急結合、因地制宜,分類建設、分級負責,統一指揮、協調運轉”的原則,建立公路、水路突發事件應急保障隊伍,并在本級政府和上級交通主管部門備案。
(2)建立應急運輸車輛、船舶技術檔案制度,及時了解和掌握車輛、船舶的技術狀況。應急運輸車輛、船舶所屬單位負責保持應急運輸儲備車輛、船舶處于良好的技術狀況,并強化應急運輸車輛、船舶的日常養護與保養工作。
(3)專業應急隊伍保障
各級交通主管部門負責專業應急搶通保障隊伍的組建和日常管理工作。在發生公路、水路突發事件時,由市應急指揮部統一調度應急隊伍、儲備物資和設備,實施應急搶險、救援工作。
①加強城市公交客運應急隊伍建設。各有關交通主管部門要指導本行政區域內公共交通企業,組建由專業技術人員組成的專業應急搶險隊伍,及時搶修故障營運車輛;建立由站務人員組成的兼職疏散引導隊伍,疏導乘客及時、有序地撤離故障車輛或車站,避免出現擠壓和踩踏事故;建立與旅客運輸、出租客運企業的協調與調用機制,及時疏散受困、受阻旅客。
②加強公路專業應急搶險保通隊伍建設。各級公路管理機構要結合公路路網規模、結構、地域分布特點,分別以公路養護管理部門、路政管理部門及日常養護隊伍為基礎,采取與專業公路養護工程企業簽訂應急處置協議的方式,構建基層公路專業應急搶險保通隊伍。各縣、區(市)普通公路應急搶險人員不少于100人,保證2小時內到達救援地點。
③加強客貨場站、碼頭應急搶險隊伍建設。在充分依靠當地公安消防專業應急力量的基礎上,各有關交通主管部門要督導客運場站,依托專職安全管理員、保安員,挑選業務骨干人員,組建應急救援隊伍。
④加強危險品運輸應急隊伍建設。各有關交通主管部門應在當地政府統一領導下,根據本地區運輸主要危險品貨物的類別,建立健全應急救援體系,重點配合有關部門做好應急運力組織和保障。加強從業人員崗位培訓,提高從業人員處置突發事件能力。督查企業制定應急預案并組織演練,提高企業應對和處置危險貨物運輸突發事件的能力。
⑤完善水上應急隊伍建設。各級地方海事部門及水運企業要在當地政府的統一領導下,結合水上搜救工作的實際需要,加強本地區水上搜救隊伍建設,鼓勵動員社會各方面志愿者參加,形成以專業搜救力量為主、社會力量參與的水上搜救應急隊伍;加強船舶污染應急隊伍和清污應急隊伍建設,培養專業技術人才。
⑥加強應急運輸保障隊伍建設。各級道路運輸、海事管理部門應依托當地道路和水上客、貨運輸骨干企業,明確責任和義務,完善應急運輸補償機制,建立應急運輸保障車隊、船隊,完善指揮調度聯絡和協調機制,保障各類重點物資、搶險救災應急物資的運輸和人員的疏散。
在運力選擇類型方面,要根據可能發生事件的性質,合理確定大中型客車、專用貨車和普通貨車等車型。
儲備運力必須做到車輛技術狀況良好,保證能正常投入運輸活動。應急儲備運力單位、運力數量、類型及人員數量要逐級報告備案。
⑦加強施工安全應急隊伍建設。各級交通主管部門要在當地政府的領導下,逐步建立以項目自救為主、專業救助為輔、安全專家為技術支撐的交通建設應急隊伍體系,加強本地區交通工程建設安全應急技術專家資源庫建設,探索建立以本地區大型施工企業、地方專業救援隊伍為重要補充力量的救援聯動機制,全面提高交通行業建設安全應急救援能力。
全區普通公路建設項目在建設期間和質保期內的應急搶險任務(除事發地附近施工單位作為應急搶險隊伍外),由養護公司負責。養護企業作為全市交通應急搶險隊伍,由區交通局統一安排搶險任務。
6.3物資裝備保障
(1)各級主管部門要根據當地實際情況,做好公路、橋梁、隧道、碼頭等交通應急物資的儲備工作。
應急物資包括公路、水路搶通物資和救援物資2類。公路、水路搶通物資主要包括:瀝青、碎石、砂石、水泥、鋼橋、鋼板、木材、編織袋、融雪劑、防滑料等;救援物資主要包括:方便食品、飲水、防護衣物及裝備、醫藥、照明、帳篷、燃料、安全標志、車輛防護器材及常用維修工具、應急救援車輛等。
采取社會租賃和購置相結合的方式,儲備一定數量的機械,如挖掘機、裝載機、平地機、撒布機、汽車起重機、清雪車、平板拖車、運油車、發電機、空壓機、鑿巖機等。
(2)建立實物儲備與商業儲備相結合、生產能力儲備與技術儲備相結合、政府采購與政府補貼相結合的應急物資儲備方式,加強全市交通應急物資儲備建設,強化應急物資儲備能力。各級應急物資儲備基地(點)應向上級行業主管單位備案。鼓勵有條件的交通企業建立應急設備基地(點)。
(3)各級交通主管部門應根據行政區域內公路、水路突發事件發生的種類和特點,結合公路搶通和應急運輸保障隊伍的分布,合理布局、統籌規劃建設公路交通應急物資儲備基地(點)。普通公路由市公路管理處統一布局指導,道路運輸由市道路運輸管理處統一布局指導。
(4)儲備物資實行封閉式管理,專庫存儲,專人負責。儲備物資入庫、保管、出庫等要有完備的憑證手續。對新購置入庫物資進行數量和質量驗收,并在驗收工作完成后5個工作日內,將驗收入庫的情況上報主管部門。
6.4技術保障
在充分整合現有交通通信信息資源的基礎上,加快建立和完善“統一管理、多網聯動、快速響應、處理有效”的交通應急平臺體系。
(1)由市交通局組建市級交通應急平臺,縣級交通主管部門建立相應平臺。
(2)各級交通應急平臺應根據公路、水路突發事件信息的接報處理、跟蹤反饋和應急處置等應急管理需要,及時向上級交通應急平臺提供數據、圖像、資料等,實現與上、下級交通應急平臺的互聯互通。
(3)建立專家咨詢、知識儲備、應急預案、應急資源等數據庫。
6.5資金保障
(1)交通應急保障所需的各項經費應按照現行事權、財權劃分原則,分級負擔,根據公路、水路突發事件應急救援需要,統籌安排應急救援專項資金和應急培訓、演練所需經費,納入財政預算并予以保障。公路、水路工程項目應急保障所需各項經費應在工程概算中予以考慮,并在各施工合同段工程合同中單獨予以明確,由業主單位或交通主管部門統一調配使用。
(2)各級交通主管部門應建立有效的監管和評估體系,對公路、水路突發事件應急保障資金的使用和效果進行監管和評估。
6.6信息發布與宣傳
(1)應急信息公布應及時、準確、客觀、全面。信息公布的內容主要包括公路、水路突發事件基本情況、傷亡人員、經濟損失、救援情況等。
(2)公路、水路突發事件的信息發布與宣傳工作由新聞報道組具體承擔。
(3)新聞報道組負責組織發布公路、水路突發事件新聞通稿,傳遞事態進展最新信息,解釋說明與突發事件有關的問題,澄清和回應與突發事件有關的錯誤報道,宣傳交通應急管理工作動態,按照市應急指揮部的指示和要求組織召開由公路、水路突發事件相關部門、單位參加的新聞發布會。
(4)新聞發布主要媒體形式包括電視、報紙、廣播、網站等;新聞發布主要方式包括召開新聞發布會、新聞通氣會、記者招待會、接受多家媒體的共同采訪或獨家媒體專訪,發布新聞通稿等。
(5)公路、水路突發事件相關新聞發布材料包括新聞發布詞、新聞通稿、答問參考和其他發布材料,由相關應急工作組及時提供相關材料,新聞報道組匯總審核,其中Ⅲ級公路水路突發事件相關新聞發布材料需經市應急指揮部辦公室審定。
6.7教育與培訓
各級交通主管部門應根據職責分工負責組織編寫公路、水路突發事件應急處置培訓教材,組織各級領導干部、應急管理干部、救援人員進行上崗前培訓、常規性培訓,將應急培訓工作納入日常管理工作并作為年度考核指標,定期開展應急培訓工作。
6.8預案演練
為保證本預案的有效實施及完善,各級交通主管部門要結合應急預案,有計劃、有重點地制定演練計劃,組織預案演練。
7?監督管理
各級交通主管部門應結合日常管理工作,對應急預案的實施進行監督檢查,及時發現問題并不斷完善。
7.1應急能力建設評估
各級交通應急管理機構應定期開展公路、水路突發事件應急能力評估工作,建立規范化的評估機制,綜合路網規模、組織體系、重大危險源分布、通信保障、應急隊伍數量、規模、分布等因素,制定客觀、科學的評價指標,提出評估方法和程序。
7.2預案管理與更新
區交通局負責本預案管理,根據實際需要組織專家評審,及時修訂更新。
各級交通主管部門會同有關部門參照上一級公路、水路突發事件應急預案,制定本行政區域內和本系統的公路、水路突發事件應急預案,報同級政府批準后實施,同時報上級交通主管部門備案;根據形勢變化和實際需要,及時修訂完善相關應急預案。
7.3責任與獎懲
公路、水路突發事件應急處置工作實行行政領導負責制和責任追究制。對應急管理工作中做出突出貢獻的先進集體和個人,及時給予宣傳、表彰和獎勵。對遲報、漏報、謊報和瞞報重要信息或應急管理工作有其他失職、瀆職行為的,依法對有關責任人給予行政處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7.4名詞術語解釋
本預案所涉及“以上”、“以內”、“以下”含本數。
7.5預案解釋部門
本預案由區交通局負責解釋。
7.6預案實施時間
本預案自發布之日起實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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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總則
1.1?編制目的
為切實加強全區公路、水路突發事件應急管理工作,提高交通突發事件應對能力,最大限度減少人員傷亡、環境破壞及財產損失,保障經濟社會正常運行。
1.2?編制依據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突發事件應對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路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運輸條例》、《公路安全保護條例》,交通運輸部《公路交通突發事件應急預案》、《水路交通突發事件應急預案》,《遼寧省公路水路重特大突發事件應急預案》以及《沈陽市突發事件總體應急預案》《沈陽市公路水路突發事件應急預案》等法律、法規和有關規定,結合全市交通行業管理實際,制定本預案。
1.3?適用范圍
本預案適用于本區行政區域內普通公路、水路突發事件的應對工作,以及需要提供交通保障的其他突發事件。高速公路發生突發事件時,我區按上級政府或有關部門的命令和要求,提供相關應急保障,實施應急響應。
1.4工作原則
預防和處置公路、水路突發事件,遵循“以人為本、減少危害,預防為主、防治結合,條塊結合、屬地為主,部門協作、資源共享,依靠科技、提高效率”的原則。
2.應急組織體系及職責
2.1?區公路、水路突發事件應急指揮部及職責
根據全區公路、水路應急工作需要,成立蘇家屯區公路、水路突發事件應急指揮部(以下簡稱“市應急指揮部”),總指揮由分管交通工作的副區長擔任,副總指揮由區政府分管副秘書長、區交通局局長、沈陽警備區參謀長擔任。成員單位由區委宣傳部,區發展改革委、經濟和信息化委、財政局、公安局、民政局、規劃國土局、環保局、交通局、水利局、衛生計生委、安監局、地震局、應急辦、氣象局、郵政管理局,各鄉、鎮政府,沈陽鐵路局蘇家屯站、蘇家屯預備役、武警蘇家屯中隊等有關部門和單位分管領導組成。
區應急指揮部主要職責:
(1)貫徹落實交通運輸部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關于處置公路、水路突發事件應急工作的指示和要求;
(2)領導、組織、協調公路、水路突發事件應急處置工作;
(3)指導全區較大和一般公路、水路突發事件的應急處置工作;
(4)研究、解決和處置公路、水路突發事件中的重大問題,向市交通局和市政府報告突發事件應急處置情況;
(5)審議批準市應急指揮部辦公室提請審議的重要事項。
2.2區應急指揮部辦公室及職責
區應急指揮部辦公室設在區交通局。辦公室主任由區交通局分管副局長擔任,辦公室副主任由區交通局相關直屬單位主要負責人擔任。
區應急指揮部辦公室主要職責:
(1)貫徹落實區應急指揮部的指示和部署,負責市應急指揮部日常工作;
(2)組織協調全市公路、水路突發事件預防預警工作、應急處置及事后調查評估工作;
(3)協調區應急指揮部成員單位之間和各級公路、水路突發事件應急指揮部之間的工作;
(4)匯總整理信息,及時向區應急指揮部報告,并通報各成員單位;
(5)組織有關部門和專家分析突發事件情況和發展趨勢,并提出對策;
(6)組織全區公路、水路突發事件應急預案的編制、修訂、培訓和演練;
(7)負責統籌規劃全區公路、水路應急處置裝備和物資儲備基地。
2.3?區應急指揮部成員單位職責
區委宣傳部:根據市應急指揮部的安排,負責應急新聞報道和信息發布,做好媒體記者的組織、管理和輿論引導工作。
區發展改革委:負責鐵路、軌道交通、民航、公路等交通行業間規劃、政策的銜接平衡,協調有關重大問題;監測、分析交通運輸的發展狀況;負責國防交通戰備和信息動員工作。
區經濟和信息化委:負責組織協調有關企業做好公路、水路突發事件應急救援所需物資生產的銜接和應急調度工作。
區財政局:負責公路、水路突發事件應急工作相關經費的保障落實工作,督促鄉、鎮級財政按規定落實應急防治經費、補助經費并適時監督管理。
區公安局:負責維護事發地的社會治安;迅速疏導交通,對事發地和通往事發地的道路實行交通管制;撲救火災、清除危險物品、控制爆炸險情;搜救遇險人員、對遇難人員遺體進行核查、鑒定;保證搶險救災工作順利進行;做好反恐安全防范工作。
區民政局:負責組織、協調公路、水路突發事件中受災群眾的臨時生活救助和轉移安置工作;組織協調事發地殯儀機構按規定對遇難人員遺體進行處置工作。
區規劃國土局:負責公路、水路突發事件中的突發地質災害應急調查,對災害發展趨勢進行預測,提出應急處置的措施和建議。
區環保局:負責公路、水路突發事件引發突發環境事件的環境應急監測,及時提供環境監測信息;組織提供環境應急處置方案和建議;參與制定環境恢復工作方案;組織開展突發環境事件的環境影響、損失等評估和事件調查。
區交通局:負責組織對公路、水路交通沿線和危害公路、水路交通干線附屬設施災害的排查監測和治理工作;及時組織搶修損毀交通設施,確保公路、水路暢通;組織協調應急運力,配合有關部門做好人員和物資的公路、水路運輸。
區水利局:負責提供與公路、水路突發事件有關的區內主要河道的水情,指導事發地做好因公路、水路突發事件引發的與水利有關的次生災害的處置工作。
區衛生計生委:負責指揮、組織、協調公路、水路突發事件傷(?。﹩T緊急醫療救援、醫療救治,疾病控制、衛生監督等工作;
區安監局:負責指導事發地安監部門和受公路、水路突發事件影響的生產經營單位做好生產安全事故的預防工作;協調有關部門做好因公路、水路突發事件引發的安全生產事故的搶險救援工作;組織因公路、水路突發事件引發的安全生產事故的調查工作。
區地震局:負責提供公路、水路突發事件預警預報所需的地震資料信息,對與突發事件有關的地震趨勢進行監測和預測。
區應急辦:負責統一收集、匯總報送市政府的重要信息,及時向區領導報告,并向相關部門通報;負責傳達區領導的指示、批示;協助區領導做好公路、水路突發事件應急處置的綜合協調工作。
區氣象局:負責及時提供公路、水路突發事件預警預報所需的氣象資料信息;提供近期天氣預報和氣象災害預報、預警信息;對事發地的氣象條件進行監測預報。
區郵政管理局:負責公路、水路突發事件中的郵政通信與信息安全、郵政機要通信的保障工作。
各鄉、鎮政府:在區應急指揮部的指揮、協調下,完成相關工作。
沈陽鐵路局蘇家屯站:負責組織鐵路運力做好公路、水路突發事件搶險救援人員、傷(病)員、物資運輸等工作。
蘇家屯預備役:負責組織民兵預備役部隊,視情況協調駐軍參加公路、水路突發事件應急救援。
武警蘇家屯中隊:負責組織指揮所屬部隊參與搶險救災工作;配合公安機關維護當地社會秩序,保衛重要目標。
2.4?現場應急指揮部及職責
應急響應啟動后,由區應急指揮部總指揮組織成立現場應急指揮部,并出任現場應急指揮部總指揮,趕赴突發事件現場進行應急救援協調指揮工作;也可由區應急指揮部總指揮指定現場應急指揮部總指揮,迅速開展突發事件現場應急協調指揮工作。現場應急指揮部由事發地政府、區應急指揮部成員單位、參與救援部門等單位負責人組成。
現場應急指揮部職責:
(1)負責應急工作方案的確定和實施;
(2)指揮、調動所有參與應急工作的隊伍和人員;
(3)及時向區應急指揮部報告事態發展及救援情況;
(4)完成區應急指揮部交辦的各項任務。
現場應急指揮部根據需要成立綜合協調組、搶險救援組、醫療救援組、安全保衛組、后勤保障組、調查監測組、新聞報道組。
2.4.1?綜合協調組
牽頭單位:區交通局
成員:區委宣傳部,區經濟和信息化委、公安局、衛生計生委、應急局,相關鄉、鎮政府,蘇家屯預備役
職責:負責事發地應急搶險工作中的綜合協調,保證搶險工作有序開展。
2.4.2?搶險救援組
牽頭單位:區公安局
成員:區環保局、交通局,相關鄉、鎮政府,蘇家屯預備役,武警蘇家屯中隊
職責:負責公路、水路突發事件中傷員搶救、空中運輸、隱患消除、公路(水路)通行能力恢復和鑒定公路、水路突發事件造成的破壞程度等工作。
2.4.3?醫療救援組
牽頭單位:區衛生計生委
成員:相關鄉、鎮政府
職責:負責現場傷(?。﹩T的救治、轉運及疾病控制、衛生監督等工作,并及時向現場指揮部報告人員傷亡和傷(病)員醫療救治相關信息。
2.4.4?安全保衛組
牽頭單位:區公安局
成員:相關鄉、鎮政府,武警蘇家屯中隊
職責:負責設置公路、水路突發事件現場安全警戒線;疏散公路、水路突發事件事發地人員;保護現場,維護現場秩序;依法打擊違法犯罪活動;維護事發現場周邊地區交通秩序,實施交通管制和交通疏導,保障救援道路、水路暢通。
2.4.5?后勤保障組
牽頭單位:區發展改革委
成員:區經濟和信息化委、財政局、民政局、交通局、氣象局、郵政管理局,相關鄉、鎮政府,沈陽鐵路局蘇家屯站
職責:負責公路、水路突發事件應急物資、應急車輛、救援人員、氣象預報、空中運輸、通信保障、經費保障、生活保障、善后處理等工作;負責做好傷亡人員家屬的安撫、撫恤工作,組織、協調、督促保險機構做好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的理賠工作;建立突發事件處置現場與上級應急指揮部的通信聯絡。
2.4.6?調查監測組
牽頭單位:區安監局
成員:區環保局、規劃國土局、交通局、水利局、地震局,相關鄉、鎮政府
職責:負責對事發地公路、水路突發事件引發的安全生產事故進行調查,動態監測,為公路、水路突發事件處置提供相關技術支持,防止發生次生災害,避免造成更大人員傷亡。國家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2.4.7?新聞報道組
牽頭單位:區委宣傳部
成員:相關鄉、鎮政府
職責:負責應急救援現場媒體記者的組織、管理和輿論引導工作;按照區應急指揮部提供的權威信息進行信息發布和新聞宣傳報道。
2.5?專家咨詢組
專家咨詢組是區應急指揮部的咨詢機構,由交通行業及其他相關行業工程技術、科研、管理、法律和應急救援等方面的專家組成。
按照區應急指揮部的要求,研究分析公路、水路突發事件的情況和發展趨勢,為市應急指揮部決策提供應急調查技術報告和搶險救災咨詢或建議,科學指導應急救援工作。
3?預防與預警
3.1預防
各相關部門要按照“早發現、早報告、早處置”的原則,積極開展公路、水路氣象災害預報,重大危險源監測,重大事故隱患排查整治等工作,共同做好公路、水路突發事件的預防工作。
堅持預防為主,強化交通安全生產應急能力建設,根據應急預案開展經常性的督促檢查和培訓演練,建立和完善公路、水路突發事件風險評估制度,定期或不定期對重點領域、區域及危險源進行排查和評估。在春運、汛期和氣象條件惡劣、重大活動等特殊時段,各相關部門和單位要按照應急預案有關規定,做好預防工作,強化排查、巡查和核查等監督檢查,及時發布預警信息,建立和完善以預防為主的日常監督檢查制度,避免和減少突發事件的發生。
3.2預警信息監測與報告
公路、水路突發事件預警信息包括:公路、水路突發事件風險源信息,即交通系統安全生產事故信息和誘發公路、水路突發事件的自然災害、公共衛生事件、社會安全事件等信息,以及雖不會誘發公路、水路突發事件但需要提供交通運輸保障的自然災害、公共衛生緊急事件等信息。
建立健全交通信息監測體系和信息報告制度,完善預測預警機制。要按照“早發現、早報告、早處置”的原則,收集整理和監測分析可能引起公路、水路突發事件的預警信息,及時向上級報告。必要情況下,可越級上報。
3.2.1信息報告與處理
各級主管部門應建立公路、水路突發事件應急值班制度、信息報告制度和舉報制度,公布公路、水路突發事件報告電話,保證公路、水路突發事件信息報告渠道暢通。
3.2.2報告原則
各級主管部門應遵循“迅速、準確、真實”的原則,在第一時間報告本行政區域內以及本單位發生公路、水路突發事件的有關信息,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遲報、緩報、漏報和瞞報公路、水路突發事件。各級應急救援指揮機構必須保證24小時通訊暢通。
3.2.3報告程序與時限
各級主管部門在發現或接到預警信息或社會公眾的報告,并經核實確認公路、水路突發事件發生后,要立即向同級人民政府和上級交通應急管理機構報告。來不及形成文字的,可先進行口頭報告,再呈送文字報告。來不及呈送詳細報告的,可先作簡要報告,再根據事態發展和處理情況隨時續報。
對于特別重大 (Ⅰ級)、重大(Ⅱ級)和較大(Ⅲ級)公路、水路突發事件,事發地政府及交通應急管理機構要在事件發生1小時內,向區政府報告。
3.2.4報告內容
信息報告的內容要簡明準確、要素完整、重點突出,應包括以下要素:
(1)事件的類型,發生的時間、地點及信息來源;
(2)事件起因、性質、基本過程,已造成的后果、影響范圍和發展趨勢;
(3)已采取的應急處置措施和成效,下一步的工作計劃和有關請示事項;
(4)信息報告單位、聯系人和聯系電話等。
出現下列情況時,各有關部門要及時向市交通局通報:
(1)區規劃國土局在發布地質災害易發區的有關預警信息時;
(2)區水利局在發布有關河流的水文監測預警信息時;
(3)區地震局在發布地震災害預測分析的預警信息時;
(4)區氣象局在發布災害性天氣和氣象災害的預報、預警信息時;
(5)區衛生計生委在發布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預警信息時;
(6)區公安局在發布重大交通安全、刑事和社會安全突發事件可能引起公路、水路交通突發事件的預警信息時。
3.3預警分級
根據可能發生的突發事件對交通的影響和需要的運輸能力,公路、水路突發事件預警分為4級,分別為Ⅰ級、Ⅱ級、Ⅲ級、Ⅳ級,依次用紅色、橙色、黃色、藍色標示,Ⅰ級為最高級別。根據事態的發展情況和采取措施的效果,預警顏色可升級、降級。各級交通主管部門應當根據收集到的信息對公路、水路突發事件進行預判,報請同級政府批準后,啟動相應預警。
3.4應急響應
各級主管部門要將預防預警行動與日常安全生產管理過程統籌安排,委托有資質的評估單位對經營管理及生產建設中突發事件的風險源、風險因素、風險影響、風險防范與應急對策進行識別和分析,建立相應的預防預警預案,及時發現、報告和消除突發事件隱患。根據相關單位和部門提供的預警信息及時做好安全防范工作,迅速采取措施預防和控制事態發展。
根據對各方面信息的搜集、分析和核實情況,及時確定和發布本行政區域公路、水路突發事件和重要物資緊急運輸的預警級別,指導和協調各有關方面開展預防預警工作。實行應急救援值班,及時通報信息,隨時執行搶險救援任務。
進入預警期后,事發地交通主管部門報請同級人民政府批準后,應采取下列措施:
(1)啟動應急預案,宣布進入相應級別的應急響應;
(2)加強對突發事件發生、發展情況的跟蹤監測,加強值班和信息報告;
(3)發布預測信息和分析評估結果;
(4)按照當地政府的授權,發布相關信息,宣傳避免、減輕危害的常識,提出采取特定措施避免或者減輕危害的建議、勸告,公布咨詢電話,對信息報道工作進行管理;
(5)組織應急救援隊伍和相關人員進入待命狀態,調集應急處置所需運力和裝備,檢測用于疏運轉移的交通運輸工具和應急通信設備,確保其處于良好狀態;
(6)根據需要啟動應急協作機制,加強與有關部門的協調溝通;
(7)加強對交通運輸樞紐、重點場站、重點運輸線路的巡查維護和安全保衛;
(8)根據突發事件危害程度和上級指示,轉移、疏散人員和重要財產,要求受影響區域的交通經營單位采取預防措施;
(9)采取法律、法規規定的相應措施,或者有關應急處置機構根據實際情況提出的其他必要的防護性、保護性措施;
(10)各級主管部門應當根據事態發展和所屬地方政府的決定,相應調整或者停止所采取的措施。
3.4.1應急物資調配
各級主管部門及有關企業應儲備必要的應急裝備、物資。裝備擁有單位應加強對裝備的維護和保養,科學規劃存放地點,確保裝備性能完好,定期進行檢查、調試,并及時對儲備應急物資進行必要的更新補充。在接到預警信息后,第一時間將裝備、物資調度到重點部位。執行應急任務時,必須對應急裝備進行必要的檢查,并配備專業技術人員跟蹤服務。
3.4.2應急資源征用
搶險救援組和后勤保障組應根據預警事件的特征和影響程度與范圍,指導有關部門提出交通應急保障資源征用方案,經市應急指揮部同意后簽發。當征用方案涉及其他行業或社會資源時,由當地政府負責。
在征用方案下發后12小時內,相關交通部門應按照通知要求,負責組織和征用相關應急保障資源,簽署交通應急保障資源征用通知書并下發相關單位,征調相關公路、搶險保通和運輸保障的人員、車輛與船舶、裝備和物資,并到指定地點集結待命。
3.5預警支持系統
主管部門應建立交通行業各級預警聯系人常備通訊錄及信息庫,公路、水路突發事件風險源數據庫,公路、水路突發事件的影響預測評估系統;應聯合相關應急協作部門,建立長效預警機制。
主管部門應在交通運輸部和省交通廳路網中心指導下,建設本地區各級預警支持系統。在充分整合現有交通通信信息資源的基礎上,加快建立和完善“統一管理、多網聯動、快速響應、處理有效”的交通應急平臺體系。
4?應急處置
4.1?事件分級
公路、水路突發事件按照其可控性、嚴重程度和影響范圍分為特別重大 (Ⅰ級)、重大 (Ⅱ級)、較大 (Ⅲ級)和一般 (Ⅳ級)4個等級。
| 響應級別 | 級別描述 | 預警顏色 | 事 件 情 形 |
| Ⅰ級 | 特別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重大 | 紅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色 | 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為特別重大事件: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⑴因突發事件導致高速公路、國省干線公路、水路交通毀壞、中斷、阻塞或者大量車輛積壓、人員滯留,通行能力影響周邊省份,搶通、處置時間預計在24小時以上的。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⑵重要港口癱瘓或遭受災難性損失;重要通航設施遭到特大損壞;主要通航河流、界河等重要航道發生長時間斷航或嚴重堵塞。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⑶因突發事件導致重要客運樞紐、水運能力遭受特別嚴重損失,運行中斷或秩序嚴重混亂且影響重大,造成大量旅客滯留,恢復運行及人員疏散預計在48小時以上的。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⑷公路、水路工程建設,道路運輸站(場)、港口發生嚴重威脅群眾生命財產安全事故,且造成死亡(失蹤)30人以上或危及50人以上生命安全的。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⑸危險貨物(含劇毒品)運輸泄漏造成道路、水上環境污染和生態破壞致使區域生態功能喪失,對相關地區正常生產、生活造成重大影響、重大人員傷亡﹝30人以上死亡,或者100人以上中毒(重傷)﹞和巨大經濟損失,或瀕危物種生存環境遭到嚴重破壞的。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⑹發生因重要物資缺乏、價格大幅波動嚴重影響大片區經濟整體運行和人民正常生活,超出省級交通運力組織能力的。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⑺需要啟動國家應急響應,調用本省和交通系統以外資源予以支援的。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⑻省級其他突發事件Ⅰ級應急預警啟動,需要交通部門提供聯動響應的。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⑼按照交通運輸部和省委省政府的要求需要啟動Ⅰ級應急響應的。 |
| Ⅱ級 | 重大 | 橙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色 | 調用本省和交通系統資源能夠控制,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為重大事件: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⑴因突發事件導致高速公路、國省干線、縣鄉公路交通毀壞、中斷、阻塞或者大量車輛積壓、人員滯留,搶通、處置時間預計在24小時以內、12小時以上的。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⑵重要港口局部癱瘓,一般港口癱瘓或遭受災難性損失;重要航道嚴重堵塞或重要航道設施嚴重損壞;一般航道通行中斷。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⑶因突發事件導致重要客運樞紐運行中斷,水運能力遭受嚴重損失或秩序混亂,造成大量旅客滯留,恢復運行及人員疏散預計在48小時以內、24小時以上的。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⑷公路、水路工程建設,道路運輸站(場)、港口發生嚴重威脅群眾生命財產安全事故,且造成死亡(失蹤)29人以下、10人以上的;或危及30人以上,49人以下生命安全的。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⑸危險貨物(含劇毒品)運輸過程中發生的,一次造成29人以下、10人以上死亡,或者100人以下、50人以上中毒(重傷)的環境污染與生態破壞或嚴重影響人民群眾生產生活重大泄漏事故的。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⑹發生因重要物資缺乏、價格大幅波動嚴重影響省域內經濟整體運行和人民正常生活,對本省社會安定和經濟發展產生重大影響的,需要道路、水路交通運輸保障的。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⑺省級其他突發事件Ⅱ級應急預警啟動,需要交通部門提供聯動響應的。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⑻按照交通運輸部和省委、省政府的要求需要啟動Ⅱ級應急響應的。 |
| Ⅲ級 | 較大 | 黃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色 | 調用本市和交通系統資源能夠控制,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為較大事件: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⑴因突發事件導致高速公路、國省干線、縣鄉公路交通毀壞、中斷、阻塞或者大量車輛積壓、人員滯留,搶通、處置時間預計在12小時以內、6小時以上的。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⑵重要港口受損,一般港口能力遭受較重損失;重要航道堵塞或重要通航設施損壞嚴重;一般航道堵塞。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⑶因突發事件導致重要客運樞紐運行中斷,造成大量旅客滯留,恢復運行及人員疏散預計在24小時以內、12小時以上的。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⑷公路、水路工程建設,道路運輸站(場)、港口發生嚴重威脅群眾生命財產安全事故,且造成死亡(失蹤)9人以下、3人以上的;或危及10人以上,29人以下生命安全的。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⑸危險貨物(含劇毒品)運輸過程中發生的,一次造成9人以下、3人以上死亡;或者49人以下、30人以上中毒(重傷)的環境污染與生態破壞或嚴重影響人民群眾生產生活重大泄漏事故的。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⑹發生因重要物資缺乏、價格大幅波動嚴重影響市域內經濟整體運行和人民正常生活,對本市社會安定和經濟發展產生較大影響的,需要道路、水路交通運輸保障的。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⑺省級其他突發事件Ⅲ級應急預警啟動,需要交通部門提供聯動響應的。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⑻按照交通運輸部和省委、省政府的要求需要啟動Ⅲ級應急響應的。 |
| Ⅳ級 | 一般 | 藍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色 | 調用本縣和交通系統資源能夠控制,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為一般事件: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⑴因突發事件導致高速公路、國省干線、縣鄉公路交通毀壞、中斷、阻塞或者大量車輛積壓、人員滯留,搶通、處置時間預計在6小時以內。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⑵一般航道受阻;通航設施受損壞;港口受損害較輕。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⑶因突發事件導致重要客運樞紐運行中斷,造成大量旅客滯留的。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⑷公路、水路工程建設,道路運輸站(場)、港口發生嚴重威脅群眾生命財產安全事故,且造成死亡(失蹤)2人以下的;或危及9人以下生命安全的。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⑸危險貨物(含劇毒品)運輸過程中發生的,一次造成2人以下死亡,或者29人以下中毒(重傷)的環境污染與生態破壞或嚴重影響人民群眾生產生活重大泄漏事故的。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⑹發生因重要物資缺乏、價格大幅波動嚴重影響縣域內經濟整體運行和人民正常生活,對當地社會安定和經濟發展產生重要影響的,需要道路、水路交通運輸保障的。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⑺省級其他突發事件Ⅳ級應急預警啟動,需要交通部門提供聯動響應的。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⑻按照交通運輸部和省委、省政府的要求需要啟動Ⅳ級應急響應的。 |
4.2分級處置
公路、水路突發事件應急工作遵循分級處置程序,根據事件的等級確定相應級別的應急指揮機構。
4.2.1先期處置
(1)總體要求
在發現或接到公路、水路突發事件報告后,按照條塊結合、屬地為主的原則,由事發地縣級以上政府統一組織實施應急響應,組織交通、公安、駐軍、武警等有關部門做好道路搶修、運力調度、應急運輸、受災群眾轉移等突發事件應急處置工作。
①按照“先控制,后處理”的原則,迅速采取措施,實施先期處置,盡可能控制和縮小影響范圍,防止事態擴大;
②應急處置要立足于快速反應、運轉高效,依靠專家力量,采取科學有效的措施,盡量避免和減少人員傷亡。
(2)現場控制與處置
根據突發事件類型、事件可控性、嚴重程度、影響范圍及周邊環境的敏感性,現場應急救援指揮部實施如下措施:
①維護現場秩序,迅速劃定現場工作區和交通管制區,并設置警示標志;
②進行現場踏勘、專家咨詢,根據突發事件性質、波及范圍、受影響人員分布、應急人力與物力等情況,組織制定科學的現場應急處置方案,根據事件發展趨勢對方案進行調整優化;
③指揮協調事發地縣級交通主管部門調集人員、物資、設備、工具,對突發事件造成的影響進行消除,對受損的交通基礎設施進行搶修、搶通或搭建臨時性設施以滿足交通運輸正常運行的需要;
④組織開展應急救援工作,搜尋、營救遇險人員,確定事件疏散區域,組織運力疏散、撤離受威脅人員和運輸車輛,組織運輸應急物資;
⑤對危險源和危險區域進行控制,設立警示標志;
⑥采取控制、防范措施,防止次生、衍生災害發生;
⑦必要時請求上級政府和交通主管部門的幫助,啟動聯合機制,組織協調公安、醫療、消防等有關部門參與現場勘察、保護和治安維護工作;
⑧按照規定程序及時向上級和有關部門報告突發事件信息,報告事件情況和應急處置開展情況;
⑨按照有關規定,統一、準確、及時、客觀地向社會和媒體發布應急處置信息;
⑩采取其他有利于控制、減輕和消除危害的必要措施,并在突發事件得到控制后及時清理現場。
公路、水路突發事件處置過程中,交通企業應當接受交通主管部門的組織、調度和指揮。
(3)當公路、水路突發事件超出本級應急處置能力或管轄范圍時,應當采取以下措施:
①根據應急處置需要向上級政府和交通主管部門請求啟動更高級別的應急響應;
②請求上級政府和交通主管部門協調突發事件發生地周邊交通主管部門給予應急處置支持;
③請求上級政府和交通主管部門派出現場工作組和專家、有關技術人員對應急處置給予指導;
④請求上級政府和交通主管部門在資金、物資、裝備設施、應急隊伍等方面按照有關政策規定給予支持;
⑤按照已經建立的協作機制,協調有關部門參與應急處置。
4.2.2?Ⅰ級、Ⅱ級處置
發生符合本預案4.1 款事件分級中所規定的特別重大 (Ⅰ級)、重大 (Ⅱ級)公路、水路突發事件時,由省應急指揮部啟動Ⅰ級、Ⅱ級應急響應 。(具體處置程序按照遼寧省公路水路重特大突發事件應急預案啟動響應)
4.2.3?Ⅲ級處置
發生符合Ⅲ級處置較大事件時,由市級指揮部啟動Ⅲ級應急響應。同時,應做好如下工作:
(1)市應急指揮部辦公室立即向市應急指揮部報告公路、水路突發事件基本情況、事態發展和前期處置情況;
(2)由總指揮召集市應急指揮部成員單位以及相關區、縣(市)公路、水路突發事件應急指揮機構,宣布啟動應急響應。由市應急指揮部辦公室、新聞報道組負責向社會發布交通主管部門的電話或視頻會議通報情況;
(3)立即開通與事發地縣級應急指揮機構的通信聯系,隨時掌握事件發展動態,指導督促事發地政府開展應急處置工作;
(4)組織召開專家咨詢會,進行風險評估,提出處置建議,現場應急指揮部總指揮帶隊趕赴現場指揮公路、水路突發事件應急處置工作,市應急指揮部成員單位根據市應急指揮部的指令在規定時間內到達指定位置,根據職責部署本部門開展協同應急處置工作;
(5)按規定向市政府、省交通廳報告事件情況和應急處置情況,視情況請求省交通廳支援。
4.2.4?Ⅳ級處置
發生符合本預案4.1 款事件分級中所規定的一般公路、水路突發Ⅳ事件時,區、縣(市)級應急指揮機構啟動Ⅳ級應急響應,結合本地區實際確定應急響應行動。需要有關應急力量支援時,及時向市應急指揮部辦公室提出請求。
4.3?安全防護
根據不同類型突發事件,向救援人員提供安全防護裝備并發放使用說明?,F場應急指揮部根據事發地的實際情況和突發事件的特點,負責組織受威脅群眾的安全防護工作。
4.4?社會力量動員與參與
根據事發地的實際情況和突發事件的特點,明確動員的范圍、組織程序、決策程序,在專業救助力量不能滿足救助需求時,由事發地縣級以上政府動員和組織社會力量參與。
4.5?信息發布
由區委宣傳部按照以人為本、及時準確、客觀全面的原則統一發布公路、水路突發事件信息,其他單位和個人無權發布信息。
4.6?應急結束
4.6.1?應急結束的條件
(1)險情排除,交通運輸恢復通暢;
(2)現場搶救活動(包括人員搜救、處置、火災爆炸危險或危險隱患的排除等)已經結束;
(3)公路、水路突發事件所造成的大規模污染損害基本得到控制和消除;
(4)受危險威脅人員安全離開危險區并得到良好安置。
4.6.2?應急結束的程序
(1)應急結束遵循“誰啟動、誰負責”的原則,由宣布啟動應急響應的總指揮宣布應急響應結束;
(2)根據市應急指揮部或現場應急指揮部的決定,向各專業應急救援隊伍下達應急結束命令,解除應急狀態。
5?善后工作
5.1恢復重建
區應急指揮部根據公路、水路突發事件的危害程度及造成的損失,提出善后處置意見,并報市政府批準。事發地縣級以上政府組織協調善后處置工作,盡快恢復正常秩序,確保社會穩定。
各級交通主管部門應積極做好突發事件受災情況的統計工作,制定恢復重建工作方案,開展損毀交通設施的恢復重建工作。
各級交通主管部門應及時查清、匯總搶險物料的消耗情況,按照分級籌措和常規應急要求,及時補充到位。
5.2調查與評估
公路、水路突發事件應急處置工作結束后,宣布啟動應急響應的市、縣兩級公路、水路突發事件應急指揮部,要盡快做出客觀、公正、全面的調查評估報告,參加應急救援行動的有關部門要積極協助調查工作,認真答復與事件有關的詢問,真實地提供各種記錄。
5.3征用物資的補償
依據相關法律法規,對因應急而緊急征用的物資給予補償,被征用物資的單位、個人應提交征用物資使用情況報告,否則按征用物資單位的記錄給予補償。
事件發生地交通主管部門接到補償申請后,按規定發出行政補償受理通知書,并結合有關征用記錄和事后調查評估情況對補償申請予以審核,審核通過后發出應急征用補償通知單,并按有關規定予以補償。
補償形式包括:現金補償、費用減免、實物補償和其他形式的行政性補償等。
5.4撫恤和補助
事件發生地交通主管部門要配合當地政府,按照有關規定對參加應急處置的有關人員給予補助;對因參與應急處理工作致病、致殘、死亡的人員,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給予相應的補助和撫恤。
5.5保險
保險包括應急救援人員保險和受災人員、財產保險。應急救援人員應由其所在單位為其購買人身意外傷害保險。
6?應急保障
6.1通信與信息保障
各級公路、水路應急指揮機構要與成員單位暢通相關信息交流溝通渠道,保證各部門之間信息資源共享。要建立健全應急救援通信設施系統,建立有線和無線相結合、基礎電信網絡與機動通信系統相配套的應急通信系統,充分利用現代通信手段,通過有線電話、衛星電話、移動手機、無線電臺和互聯網絡等多種形式,確保事件發生時通信暢通。
6.2應急隊伍保障
(1)各級交通主管部門要按照“平急結合、因地制宜,分類建設、分級負責,統一指揮、協調運轉”的原則,建立公路、水路突發事件應急保障隊伍,并在本級政府和上級交通主管部門備案。
(2)建立應急運輸車輛、船舶技術檔案制度,及時了解和掌握車輛、船舶的技術狀況。應急運輸車輛、船舶所屬單位負責保持應急運輸儲備車輛、船舶處于良好的技術狀況,并強化應急運輸車輛、船舶的日常養護與保養工作。
(3)專業應急隊伍保障
各級交通主管部門負責專業應急搶通保障隊伍的組建和日常管理工作。在發生公路、水路突發事件時,由市應急指揮部統一調度應急隊伍、儲備物資和設備,實施應急搶險、救援工作。
①加強城市公交客運應急隊伍建設。各有關交通主管部門要指導本行政區域內公共交通企業,組建由專業技術人員組成的專業應急搶險隊伍,及時搶修故障營運車輛;建立由站務人員組成的兼職疏散引導隊伍,疏導乘客及時、有序地撤離故障車輛或車站,避免出現擠壓和踩踏事故;建立與旅客運輸、出租客運企業的協調與調用機制,及時疏散受困、受阻旅客。
②加強公路專業應急搶險保通隊伍建設。各級公路管理機構要結合公路路網規模、結構、地域分布特點,分別以公路養護管理部門、路政管理部門及日常養護隊伍為基礎,采取與專業公路養護工程企業簽訂應急處置協議的方式,構建基層公路專業應急搶險保通隊伍。各縣、區(市)普通公路應急搶險人員不少于100人,保證2小時內到達救援地點。
③加強客貨場站、碼頭應急搶險隊伍建設。在充分依靠當地公安消防專業應急力量的基礎上,各有關交通主管部門要督導客運場站,依托專職安全管理員、保安員,挑選業務骨干人員,組建應急救援隊伍。
④加強危險品運輸應急隊伍建設。各有關交通主管部門應在當地政府統一領導下,根據本地區運輸主要危險品貨物的類別,建立健全應急救援體系,重點配合有關部門做好應急運力組織和保障。加強從業人員崗位培訓,提高從業人員處置突發事件能力。督查企業制定應急預案并組織演練,提高企業應對和處置危險貨物運輸突發事件的能力。
⑤完善水上應急隊伍建設。各級地方海事部門及水運企業要在當地政府的統一領導下,結合水上搜救工作的實際需要,加強本地區水上搜救隊伍建設,鼓勵動員社會各方面志愿者參加,形成以專業搜救力量為主、社會力量參與的水上搜救應急隊伍;加強船舶污染應急隊伍和清污應急隊伍建設,培養專業技術人才。
⑥加強應急運輸保障隊伍建設。各級道路運輸、海事管理部門應依托當地道路和水上客、貨運輸骨干企業,明確責任和義務,完善應急運輸補償機制,建立應急運輸保障車隊、船隊,完善指揮調度聯絡和協調機制,保障各類重點物資、搶險救災應急物資的運輸和人員的疏散。
在運力選擇類型方面,要根據可能發生事件的性質,合理確定大中型客車、專用貨車和普通貨車等車型。
儲備運力必須做到車輛技術狀況良好,保證能正常投入運輸活動。應急儲備運力單位、運力數量、類型及人員數量要逐級報告備案。
⑦加強施工安全應急隊伍建設。各級交通主管部門要在當地政府的領導下,逐步建立以項目自救為主、專業救助為輔、安全專家為技術支撐的交通建設應急隊伍體系,加強本地區交通工程建設安全應急技術專家資源庫建設,探索建立以本地區大型施工企業、地方專業救援隊伍為重要補充力量的救援聯動機制,全面提高交通行業建設安全應急救援能力。
全區普通公路建設項目在建設期間和質保期內的應急搶險任務(除事發地附近施工單位作為應急搶險隊伍外),由養護公司負責。養護企業作為全市交通應急搶險隊伍,由區交通局統一安排搶險任務。
6.3物資裝備保障
(1)各級主管部門要根據當地實際情況,做好公路、橋梁、隧道、碼頭等交通應急物資的儲備工作。
應急物資包括公路、水路搶通物資和救援物資2類。公路、水路搶通物資主要包括:瀝青、碎石、砂石、水泥、鋼橋、鋼板、木材、編織袋、融雪劑、防滑料等;救援物資主要包括:方便食品、飲水、防護衣物及裝備、醫藥、照明、帳篷、燃料、安全標志、車輛防護器材及常用維修工具、應急救援車輛等。
采取社會租賃和購置相結合的方式,儲備一定數量的機械,如挖掘機、裝載機、平地機、撒布機、汽車起重機、清雪車、平板拖車、運油車、發電機、空壓機、鑿巖機等。
(2)建立實物儲備與商業儲備相結合、生產能力儲備與技術儲備相結合、政府采購與政府補貼相結合的應急物資儲備方式,加強全市交通應急物資儲備建設,強化應急物資儲備能力。各級應急物資儲備基地(點)應向上級行業主管單位備案。鼓勵有條件的交通企業建立應急設備基地(點)。
(3)各級交通主管部門應根據行政區域內公路、水路突發事件發生的種類和特點,結合公路搶通和應急運輸保障隊伍的分布,合理布局、統籌規劃建設公路交通應急物資儲備基地(點)。普通公路由市公路管理處統一布局指導,道路運輸由市道路運輸管理處統一布局指導。
(4)儲備物資實行封閉式管理,專庫存儲,專人負責。儲備物資入庫、保管、出庫等要有完備的憑證手續。對新購置入庫物資進行數量和質量驗收,并在驗收工作完成后5個工作日內,將驗收入庫的情況上報主管部門。
6.4技術保障
在充分整合現有交通通信信息資源的基礎上,加快建立和完善“統一管理、多網聯動、快速響應、處理有效”的交通應急平臺體系。
(1)由市交通局組建市級交通應急平臺,縣級交通主管部門建立相應平臺。
(2)各級交通應急平臺應根據公路、水路突發事件信息的接報處理、跟蹤反饋和應急處置等應急管理需要,及時向上級交通應急平臺提供數據、圖像、資料等,實現與上、下級交通應急平臺的互聯互通。
(3)建立專家咨詢、知識儲備、應急預案、應急資源等數據庫。
6.5資金保障
(1)交通應急保障所需的各項經費應按照現行事權、財權劃分原則,分級負擔,根據公路、水路突發事件應急救援需要,統籌安排應急救援專項資金和應急培訓、演練所需經費,納入財政預算并予以保障。公路、水路工程項目應急保障所需各項經費應在工程概算中予以考慮,并在各施工合同段工程合同中單獨予以明確,由業主單位或交通主管部門統一調配使用。
(2)各級交通主管部門應建立有效的監管和評估體系,對公路、水路突發事件應急保障資金的使用和效果進行監管和評估。
6.6信息發布與宣傳
(1)應急信息公布應及時、準確、客觀、全面。信息公布的內容主要包括公路、水路突發事件基本情況、傷亡人員、經濟損失、救援情況等。
(2)公路、水路突發事件的信息發布與宣傳工作由新聞報道組具體承擔。
(3)新聞報道組負責組織發布公路、水路突發事件新聞通稿,傳遞事態進展最新信息,解釋說明與突發事件有關的問題,澄清和回應與突發事件有關的錯誤報道,宣傳交通應急管理工作動態,按照市應急指揮部的指示和要求組織召開由公路、水路突發事件相關部門、單位參加的新聞發布會。
(4)新聞發布主要媒體形式包括電視、報紙、廣播、網站等;新聞發布主要方式包括召開新聞發布會、新聞通氣會、記者招待會、接受多家媒體的共同采訪或獨家媒體專訪,發布新聞通稿等。
(5)公路、水路突發事件相關新聞發布材料包括新聞發布詞、新聞通稿、答問參考和其他發布材料,由相關應急工作組及時提供相關材料,新聞報道組匯總審核,其中Ⅲ級公路水路突發事件相關新聞發布材料需經市應急指揮部辦公室審定。
6.7教育與培訓
各級交通主管部門應根據職責分工負責組織編寫公路、水路突發事件應急處置培訓教材,組織各級領導干部、應急管理干部、救援人員進行上崗前培訓、常規性培訓,將應急培訓工作納入日常管理工作并作為年度考核指標,定期開展應急培訓工作。
6.8預案演練
為保證本預案的有效實施及完善,各級交通主管部門要結合應急預案,有計劃、有重點地制定演練計劃,組織預案演練。
7?監督管理
各級交通主管部門應結合日常管理工作,對應急預案的實施進行監督檢查,及時發現問題并不斷完善。
7.1應急能力建設評估
各級交通應急管理機構應定期開展公路、水路突發事件應急能力評估工作,建立規范化的評估機制,綜合路網規模、組織體系、重大危險源分布、通信保障、應急隊伍數量、規模、分布等因素,制定客觀、科學的評價指標,提出評估方法和程序。
7.2預案管理與更新
區交通局負責本預案管理,根據實際需要組織專家評審,及時修訂更新。
各級交通主管部門會同有關部門參照上一級公路、水路突發事件應急預案,制定本行政區域內和本系統的公路、水路突發事件應急預案,報同級政府批準后實施,同時報上級交通主管部門備案;根據形勢變化和實際需要,及時修訂完善相關應急預案。
7.3責任與獎懲
公路、水路突發事件應急處置工作實行行政領導負責制和責任追究制。對應急管理工作中做出突出貢獻的先進集體和個人,及時給予宣傳、表彰和獎勵。對遲報、漏報、謊報和瞞報重要信息或應急管理工作有其他失職、瀆職行為的,依法對有關責任人給予行政處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7.4名詞術語解釋
本預案所涉及“以上”、“以內”、“以下”含本數。
7.5預案解釋部門
本預案由區交通局負責解釋。
7.6預案實施時間
本預案自發布之日起實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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