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加強我礦對突發火災事故處置的綜合指揮能力,提高緊急救援的快速反應和協調水平,確保迅速有效地處置我礦發生的井下火災事故,把事故損失降到最低程度,有效地保障國家和職工的生命財產安全,根據國家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總局發布的《生產經營單位安全生產事故應急預案編制導則》的要求,結合我礦實際,本著“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統一指揮、分工負責”的原則,編制了《井下火災事故專項應急預案》。
1 事故類型和危害程度分析
礦井火災是指發生在礦井井下或地面井口附近、威脅礦井安全生產、形成災害的一切非控制燃燒,是煤礦生產中的主要自然災害之一。根據引火熱源的不同,分為外因火災和內因火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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