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重大事故概念、報告和調查程序內容介紹
一、工程建設重大事故的概念
工程建設重大事故,系指在工程建設過程中由于責任過失造成工程倒塌或報廢、機械設備毀壞和安全設施失當造成人身傷亡或者重大經濟損失的事故。工程建設重大事故分為四個等級。
具備下列條件之一者為一級重大事故:
①死亡30人以上;
②直接經濟損失300萬元以上。
具備下列條件之一者為二級重大事故:
①死亡10人以上,29人以下;
②直接經濟損失100萬元以上,不滿300萬元。
具備下列條件之一者為三級重大事故:
①死亡3人以上,9人以下;
②重傷20人以上;
③直接經濟損失30萬元以上,不滿100萬元。
具備下列條件之一者為四級重大事故:
①死亡2人以下;
②重傷3人以上,19人以下;
③直接經濟損失10萬元以上,不滿30萬元
二、重大事故的報告與處理
……
關于發生事故、事件后及時上報的規定…
事故隱患治理
事故調查應遵循原則
有關事故責任追究的規定
有關事故處理的規定
事故隱患排查與治理
安全生產事故法律責任追究
傷亡事故的統計
安全生產事故分類
事故分類與分級
造成安全生產事故的主要原因
安全生產事故的處理與整改措施
事故應急救援預案演練制度
我國關于事故類別的分類
工傷事故定義、范疇、分類及原因
安全生產事故調查詢問筆錄制作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