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六條 市對外貿易經濟合作局安全生產工作職責:
(一)指導督促各縣(市)、區外經貿部門搞好屬地對外貿易出口加工企業安全生產工作。配合勞動部門按照世界貿易組織條款有關出口企業勞工條件的要求,指導出口企業遵守有關公約、條約,協助督促出口企業遵守危險化學品公約,保障安全投入,完善安全設施,保證出口企業的勞動條件符合世界貿易組織要求。
(二)參與有關重特大安全事故的應急救援和調查處理。
第二十七條 市文化局安全生產工作職責:
(一)履行全市文化系統企事業單位的行業安全管理職責。組織開展博物館、文物保護單位、圖書館、影劇院、文化館的安全檢查,指導、督促相關單位排查和整改事故隱患,做好安全事故防范工作。
(二)配合公安消防等部門做好文化市場、網吧、歌舞廳文化娛樂場所以及音像市場等公眾聚集場所的安全管理。
(三)參與有關重特大安全事故的應急救援和調查處理。
第二十八條 市衛生局安全生產工作職責:
(一)履行全市衛生監督管理職責。
(二)規范職業衛生技術服務行為,依法對產生或存在職業病危害的建設項目的衛生設施進行審核或驗收,查處職業病防治工作中的違法行為。
(三)負責全市食物中毒和職業中毒等公共衛生重特大事故的緊急救護和醫療工作,組織或參與全市食物中毒、職業中毒等公共衛生重特大事故的調查處理;參與其他重特大安全事故的應急救援工作,協助有關部門對重特大安全事故現場實施緊急處置、救護以及防疫處理。
(四)負責全市食物中毒、職業中毒事故和職業病發生情況綜合統計、分析和報告工作,提出預防食物中毒、職業中毒事故和職業病發生的措施和對策。
(五)指導全市衛生系統做好安全管理工作,指導全市各級各類醫療衛生機構做好醫療廢棄物、放射性物品安全處置管理工作。
(六)編制全市公共衛生突發事件應急預案,并組織演練。指導各地衛生組織機構制定相應的公共衛生突發事件應急預案并組織演練。
第二十九條 市環境保護局安全生產工作職責:
(一)履行全市放射性物品的安全監督管理職責。負責放射性物品生產、銷售、儲存、運輸、使用安全的統一監管;依法查處放射性物品違法行為,調查和處理放射性物品安全事故。
(二)履行全市廢棄危險化學品和醫療廢棄物處置的安全監督管理職責;負責調查重大危險化學品污染事故;負責有毒化學品事故現場的應急監測并對處置工作提出建議;協助上級做好進出口危險化學品的登記和監督工作。
(三)組織全市環保系統對企業的環保設施進行安全檢查,督促責任單位及時排除事故隱患。
第三十條 市廣播電視局安全生產工作職責:
(一)負責對廣播電視系統安全生產的監督管理;協調、指導廣播電視媒體對全市安全生產工作進行輿論監督。
(二)將安全生產宣傳納入社會公益性宣傳范疇,并在本系統長遠發展規劃和年度工作計劃中予以安排。
(三)指導廣播電臺、電視臺等新聞媒體積極播放關于安全生產題材的新聞或專題節目;配合政府有關部門共同開展安全生產法制教育和安全生產重大宣傳活動。
第三十一條 市房產管理局安全生產工作職責:
(一)貫徹《南通市市區城鎮房屋安全管理辦法》,履行市區城鎮房屋安全管理職責;指導縣(市)房屋安全管理工作,包括房屋安全鑒定、白蟻防治、房屋裝飾裝修(住宅及工程投資額在30萬元以下或者建筑面積在300㎡以下的非住宅)管理等工作。
(二)負責直管公房的安全管理,做好危舊直管公房的維修工作。
(三)組織房管系統安全專項檢查,排查事故隱患,并督促責任單位及時整改。
(四)負責房管系統所屬各單位安全生產管理工作;負責指導全市物業服務公司落實安全生產責任制;協助負責城市房屋拆遷安全管理。
第三十二條 市體育局安全生產工作職責:
(一)負責全市體育系統的安全管理工作,履行所屬單位的安全管理職責。
(二)協同產權部門負責體育場所和體育設施的安全管理;負責游泳場館和其它體育活動場所、體育設施的安全監督檢查工作。
(三)編制本市組織的重大體育比賽的安全應急預案并組織演練,做好重大賽事的安全監管工作。
(四)組織或參與游泳場館溺水事故的調查處理。
第三十三條 市旅游局安全生產工作職責:
(一)履行全市旅游行業的安全管理職責。組織開展旅游安全專項檢查,排查旅游設施安全隱患并督促責任單位及時整改。
(二)負責監督、指導有關部門、單位做好旅游景區(點)、度假區、旅游賓館、旅行社、旅游車船以及特種旅游項目的安全管理工作。
(三)履行旅游景區(點)建設項目施工安全的監督檢查職責,督促、協助有關部門、單位完善游覽區的安全設施,做好驚險游樂設施的安全檢驗檢測工作;督促有關單位做好游客聚集場所的安全管理工作。
(四)按規定及時統計、上報旅游安全事故情況,參與重大旅游人身傷亡事故的應急救援和調查處理。
第三十四條 市糧食局安全生產工作職責:
(一)履行全市糧食系統的安全管理和指導職責。負責指導全市糧庫、糧油加工企業以及經營企業落實安全生產責任制;督促相關單位完善消防安全設施、加工裝備安全技術措施;教育職工正確用電、用火,科學使用儲糧化學藥品,嚴防安全事故的發生。
(二)組織全市糧食系統安全專項檢查,排查事故隱患,并督促責任單位及時整改。
(三)參與全市糧食系統重特大安全事故的應急救援和調查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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