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及時、有效、妥善處置我市轄區內發生的工業企業有毒有害氣體污染突發環境事件,根據《廣州市環境保護局突發環境事件應急預案》和有毒有害氣體污染特征,制定本預案。
一、適用范圍
具備以下特征的工業企業有毒有害氣體污染突發環境事件(以下簡稱事件)應急處置工作,適用本預案:
(一)污染物質
1.無機氣體,如氰化氫、氯氣、硫化氫、氟化氫、砷化氫、硫酸霧、鹽酸霧、硝酸霧、溴化氫、一氧化碳、氨氣等;
2.揮發性有機物及氣體,如苯、甲苯、二甲苯、硫酸二甲酯、甲醇、甲醛、氯乙烯、三氯甲烷、四氯化碳、氯代烯烴、硫醇、光氣等。
學校食堂燃氣使用應急處置預案
學校突發傳染病應急預案
小學學生非正常死亡事件防范處置預案
小學校車交通事故應急預案
小學食物中毒安全事故應急預案
小學防火滅火應急預案
小學高空墜落事故應急預案
校園內觸電事故應急預案
防汛防洪安全應急預案
企業安全生產事故綜合應急預案(范本)
大型活動突發事件應急預案
防汛演練方案
食品安全突發事件應急處置預案
集團公司安全事故應急預案
企業環境風險應急預案
食物中毒應急預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