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總則
1.1、編制目的
為了及時、有效地控制和處理煤礦重特大事故,充分調動利用一切力量,保護現場人員和場外人員安全,將事故對國家和人民群眾生命及財產安全造成的損失降到最低程度,維護和促進社會穩定發展,制定本預案。
1.2、編制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礦山安全法》、《煤礦安全規程》、《江西省重大安全事故行政責任追究辦法》、《豐城市災害事故應急救援辦法》。
學校食堂燃氣使用應急處置預案
學校突發傳染病應急預案
小學學生非正常死亡事件防范處置預案
小學校車交通事故應急預案
小學食物中毒安全事故應急預案
小學防火滅火應急預案
小學高空墜落事故應急預案
校園內觸電事故應急預案
防汛防洪安全應急預案
企業安全生產事故綜合應急預案(范本)
大型活動突發事件應急預案
防汛演練方案
食品安全突發事件應急處置預案
集團公司安全事故應急預案
企業環境風險應急預案
食物中毒應急預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