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一般規定
1.1電梯安裝操作人員,必須經身體檢查,凡患心臟病者,不得從事電梯安裝操作。
1.2. 進入施工現場,必須遵守現場安全制度,操作時精神集中,并按規定穿戴個人防護用品。
1.3. 電梯安裝井道內使用的照明燈,其電壓不得超過36V,操作用的手持電動工具必須絕緣良好,須經二級漏電保護,漏電保護器靈敏、有效。
1.4梯井內操作必須系安全帶,上、下走爬梯,不得爬腳手架,操作使用的工具用畢必須裝入工具袋,物料嚴禁上、下拋扔。
1.5. 電梯安裝使用腳手架必須經組織驗收合格,辦理交接手續后方可使用。
1.6. 焊接動火應辦理動火證,備好滅火器材和監護人員,嚴格執行消防制度。施焊完畢必須檢查火種,確認已熄滅方可離開現場。
1.7. 設備拆箱、搬運時,拆箱板必須及時清運,在指定地點碼放。拆箱板釘子應打彎。抬運重物前后呼應,配合協調。
1.8. 長形部件及材料必須平放,嚴禁立放。
2. 電梯安裝
2.1. 樣板架設應遵守以下規定:
2.1.1.樣板應牢固準確,制做樣板時,樣板架木方的木質,強度必須符合規定要求。
2.2.2.樣板架木方應按工藝規定牢固地安裝在井道壁上,不允許承重它用。
2.2.3.放鋼絲線時,鋼絲線上臨時所拴重物重量不得過大,必須捆扎牢固。放線時下方不得站人。
2.2.4. 導軌及其部件安裝前應遵守以下規定:
2.2.5.剔墻、打設膨脹螺栓,操作時應站好位置,系好安全帶,戴防護鏡,持拿榔頭不得戴手套,不得上下交叉作業。
2.2.2.6.電錘應用保險繩栓牢,打孔不得用力過猛,防止遇鋼筋卡住。
2.2.3.剔下的混凝土塊等物,應邊剔邊清理,不得留在腳手架上。
2.2.4.用氣焊切割后的導軌支架必須冷卻后,再焊接。
2.2.5.導軌支架應隨穩隨取,不得大量堆積于腳手板上。
2.2.6.導軌支架與預埋鐵先行點焊,每側必須上、中、下三點焊牢,待導軌調整完畢之后,再按全位置焊牢。
2.2.7.在井道內緊固膨脹螺栓時,必須站好位置,扳手口應與螺栓規格協調一致,緊固用力不得過猛。
2.3. 導軌安裝應遵守以下規定:
2.3.1.做好立道前的準備,應根據操作需要,由架子工對腳手板等進行重新鋪設,準備導軌吊裝的通道,掛滑輪處進行加固等,必須滿足吊裝軌道承重的安全要求。
2.3.2.采用卷揚機立道,起吊速度必須低于8m/min。必須檢查起重工具設備,確認符合規定方可操作。
2.3.3.立軌道應統一行動,密切配合,指揮信號清晰明確,吊升軌道時,下方不得站人,并設專人隨層進行監護。
2.3.4.軌道就位連接或軌道暫時立于腳手架時,回繩不得過猛,導軌上端未與導軌支架固定好時,嚴禁摘下吊鉤。
2.3.5.導軌凸凹榫頭相接入槽時,必須聽從接道人員信號,落道要穩。
2.3.6.緊固壓道螺栓和接道螺栓時,上下配合好。
2. 軌道調整應遵守以下規定:
2.軌道調整時,上下必須走梯道,嚴禁爬架子。
2.2.所用的工具器材(如墊片、螺栓等)應隨時裝入工具袋內,不得亂放。
2.3.無圍墻梯井,如觀光梯,嚴禁利用后沿的護身欄當樣梯子,梯外必須按高處作業規定進行。
2.5. 廳門及其部件安裝應遵守以下規定:
2.5.裝上坎時(尤其貸梯)必須互相配合,重量大宜用滑輪等起重工具進行。
2.5.2.廳門門扇的安裝必須按工藝防墜落的安全技術措施執行。
2.5.3.井道安全防護門在廳門系統正式安裝完畢前嚴禁拆除。
2.5.機鎖、電鎖的安裝,用電鉆打定位銷孔時,必須站好位置,工具應按規定隨身攜帶。
2.6. 機房內機械設備安裝應遵守以下規定:
2.6.搬抬鋼架、主機、控制柜等應互相配合,在尚無機房地板的梯井上穩裝鋼梁時,必須站在操作平臺上操作。
2.6.2.對于機房在下面,其頂層鋼梁正式安裝前,禁止將繩輪放在上面;鋼梁應穩裝在梯井承重墻或承重梁的上方,在此之前,不允許將主機、抗繩輪置于鋼梁上。
2.6.3.曳引機吊裝前,必須校核吊裝環的載荷強度。
2.6.安裝抗繩輪應采用倒鏈等工具進行,可先安裝軸承架,再進行全部安裝,操作時下方嚴禁站人。
2.7. 井道內運行設備安裝應遵守以下規定:
2.7.安裝配重前檢查倒鏈及承重應符合安全要求。
2.7.2.配重框架吊裝時,井道內不得站人,其放入進道應用溜繩緩慢進行。
2.7.3.導靴安裝前,安裝中不可拆卸倒鏈,并應將配重框架支牢固,扶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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