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大車運行機構的傳動形式及組成
大車運行機構的傳動形式可分為兩大類:一類為分別驅動形式(下圖a),另一類為集中驅動形式(下圖b)。分別驅動形式與集中驅動形式相比,其自重較輕,通用性好,便于安裝和維修,運行性能不受吊重時橋架變形的影響,故目前在橋式起重機上獲得廣泛采用。集中驅動形式只用于小起重量和小跨度的橋式起重機。
大車運行機構構成如下圖所示,是由電動機、齒輪聯軸器及傳動軸、減速器、車輪組、制動器等構成。由電動機經減速器傳動所帶動的車輪組稱為主動車輪組,無電動機帶動只起支承作用的獨立車輪組稱為從動車輪組。當電動機通電后,常閉制動器打開,通過制動輪聯軸器、傳動軸、齒輪聯軸器將轉矩傳人減速器內,經齒輪傳動減速后傳遞給低速軸齒輪聯軸器并帶動車輪組中的車輪轉動,在大車輪與軌道頂面間產生的附著力作用下,使大車主動輪沿大車軌道頂面滾動,帶動整臺起重機運行。

(二)大車運行機構的安全技術
1.制動器
①大車運行機構必須安裝制動器且應調整得當,以便在起重機斷電后使其在允許制動行程范圍內安全停車,其允許制動行程(又稱制動距離)S制均可按下面經驗公式確定:

式中v大車——大車額定運行速度,m/min。

限制大車的最小制動行程,即制動器不能調得太緊,制動力矩不得過大,以防停車時產生過大的制動慣性而影響大車的運行性能、吊物的大幅游擺及對傳動機構的沖擊影響。

限制大車的最大制動行程,即制動器不能調得太松,制動力矩不得過小而使起重機滑行距離太長,以確保起重機能在規定的距離內安全停車,防止發生碰撞事故,起到保護起重機橋架和建筑物免遭沖擊的作用。
②制動器每2~3天應檢查并調整一次,分別驅動的運行機構,兩端制動器應調整協調一致,以防止制動時發生起重機扭斜和啃道現象,使運行時兩端制動器完全打開而無附加摩擦阻力,確保起重機正常運行。
泵站司機安全風險管控崗位風險告知卡
主要機具防護措施
防機械傷害措施
提升機的安裝、拆除安全技術措施
塔機機安裝、拆除的安全技術措施
加工廠制冷機房較大危險因素防范措施
基于BIM技術的ALC板材精準暗開槽施工…
一種大型劇院舞臺大翻板設備安裝施工…
工廠安全隱患及預防措施
安全生產事故隱患預防措施
設備維修安全注意事項
車間崗位安全風險點及控制措施
金屬切削機械操作安全技術
叉車安全使用注意事項
機械加工廠里常見的安全隱患及預防措施
電流對人體的危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