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 作業前的準備
4.1按規定穿好工作服、工作鞋、(井下穿反光背心),戴好安全帽、手電筒。
4.2遵守乘罐秩序,服從罐籠管理人員安排,不擁擠,罐內不抽煙和打鬧。
4.3按規定的時間到達指定地點參加進班會,明確作業內容并進行危險預知分析,制定相應的防范措施,危險預知不徹底,應由作業人員進行補充。
4.4確認電機車制動系統靈活可靠,車內連接工具齊全,電器系統完好,電纜無裸露,集電弓升降靈活。
4.5將點檢出來的壞礦車摘除,防止運行過程中脫軌造成設備和人身傷害事故。
5 安全作業
5.1電機車應停放在定置寬敞地段,掛好“嚴禁啟動”警示牌,塞好車輪,點檢時戴好安全帽,防止頭部碰撞而受傷。
5.2點檢單機時,首先應降下集電弓,切斷電源,斷開自動開關。
5.3駕駛電機車通過曲軌時,應減速行駛,身體各部分不得伸出車外,發現異常情況應立即停車。
5.4經過道岔、轉彎、地面平峒路段鳴笛減速行駛,發現礦車單機脫軌時,應立即采取緊急停車措施。
5.5使用電源線連接摩電線時,應戴干燥絕緣手套,司機站在寬敞位置,防止觸電和擠傷。
5.6對有水的礦井運輸作業時,應檢查是否采取了防跑礦措施,作業時應從最后一節車皮放礦,同時司機要離開駕駛室。
5.7穿脈出口應停車確認,不得超過規定的停車位置,啟動時要鳴笛,防止撞車。
5.8使用車內配置的連接工具,連環、插銷無缺陷,連接時和其他司機取得聯系,防止誤操作。
5.9處理單機或礦車脫軌時,應認真檢查所使用器具的性能完好并正確使用,統一協調并有專人監護,人員應站在同一方向,防止車皮傾斜。
6 作業后的檢查
6.1作業完畢將機車停放在指定位置,轉動制動手輪進行機械制動,防止車輛滑動。
6.2檢查電機車電源是否切斷,集電弓是否降下。
6.3取下換向手柄,防止無證人員操作電機車。
6.4服從工段值班長的統一指揮,到井下候罐處集中升井,遵守乘罐秩序。
7 崗位突發事故應急處置
7.1發生跑礦的人身傷害事故,應立即采取緊急措施,搶救受傷人員,并如實報告受傷者的受傷部位和傷勢,以便于緊急施救。
7.2.發生追尾、撞車事故造成操作人員的撞傷、擠傷,要立即切斷電機車電源,使受傷者撤出駕駛室,并向上級部門報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