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六、現場施工人員必須戴安全帽,安全帽必須系帶,無安全帽保護的一律不準進入施工現場;其中對于外雇人員:
1.進入現場的技工,在進入工地前,必須由雇用單位進行至少三天的安全培訓教育,經縣局考核發證后方能進入施工現場,進入施工現場后由現場安全員及負責人進行現場安全培訓及教育,經所長、安全員審定批準后,方可參加施工,施工中嚴格執行安全的有關規定,否則出現問題按獎懲規定處理。
2.進入施工現場的力工,在進入工地前必須經過安全培訓,并經用人單位統一考試合格后方可進入工地,進入工地時,應由現場負責人進行現場安全教育培訓,講清任務及要求和注意事項。
3.雇用人員及聘用人員的現場管理,要必須按第一條五、六項嚴格執行,嚴禁任何情況下隨意及進行違章作業。
4.雇用人員的年齡一般不易超過50周歲,最小不得小于18周歲且身體狀況良好,有妨礙工作的病癥不得雇用。
5.雇用人員要聽眾現場負責人的指揮和調動,要嚴格按《電業安全工作規程》要求進行施工。
十七、登桿作業時,登桿人員要使用安全帶,并不得失去安全帶保護,嚴禁將安全帶綁在導線上,登桿前要先檢查各種工具,如:腳扣子、安全帶、手繩等,還要檢查電桿埋深情況,角度桿、終端桿、分歧桿要檢查拉線情況等,沒有安全感的,一律不得登桿,必須采取可靠的安全措施后再登桿;
十八、桿上作業,上下傳遞物品一律使用繩子,嚴禁拋投,桿下人員要監督桿上人員的作業情況,要起監護作用;
十九、嚴禁采用突然剪斷導線的方式放舊線,必須用繩索緩慢進行;
二十、架設新線的放線,要有過線滑子,放線中的接頭,要嚴加管理,拽不動的絕不能硬拽,以免刮壞其它設備或建筑物等。緊線時,要有統一指揮和信號,道口要設專人看守,以免刮人。緊線時嚴禁“過牽引”,以免造成倒桿斷線傷人事故;
二十一、換立新桿工作必須統籌安排好,若利用舊桿起新桿,新桿坑與舊桿坑要至少有50公分的保護距離;各種起重工器具要做到充分檢查,包括絞磨、鋼絲繩、抱桿、大繩、各種滑車、緩沖器等,不合格的絕不準用。立放桿應使用專用工具,要有專人指揮,統一信號、統一口令、統一指揮,要采用角度滑子,電桿起立到一定高度時應檢查各部受力情況,杜絕放野桿;
二十二、涉及到交叉跨越電力線、通訊線路的,必須采取可靠的安全措施后,方可施工,對于同桿架的,必須停電進行,嚴禁帶電進行;
二十三、線路施工,要嚴格核對線路名稱、桿號和色標,防止誤登桿;
二十四、施工中要加強用戶自備電源的安全管理,防止由于反送電造成人員傷亡事故,在具有自備電源的分歧線上,必須加掛地線予以封閉;
二十五、施工中遇有高低壓電容器補償點的,必須進行檢查,在充分放電接地后方可施工;
二十六、低壓線路施工,必須將零線做好標志(記號),防止380V電壓進戶,而造成不必要的損失。
二十七、施工在雇用車輛前,首先應由所長、安全員、承包人對車輛的車況、駕駛人員情況(駕駛證、行駛證、保險、駕駛人中年齡)等進行全面檢查,并做好詳細檢查記錄,不合格的一律不得雇用,否則出現事故,要追究檢查人和雇用人責任。局不定期對雇用車輛進行檢查。其中:
1.車主在每天出車前必須對車況進行一次嚴格檢查,特別是載人車輛除每天出車一次檢查外,還要隨時進行檢查,發現問題立即處理。
2.嚴禁客貨混裝,載人車輛要有防護裝置。
3.險路、險段乘車人員要下車步行。
4.在施工中個人使用的摩托車,在進入工地前由安全員、所長對車輛狀況及個人的駕駛證件、頭盔等進行全面檢查,發現有問題時嚴禁繼續應付使用,不聽勸阻的要予以辭退。
5.車輛載件時,應駕駛人員交待安全事項,駕駛員蠻干的,出現問題由駕駛員本人負責。
6.嚴禁酒后駕車,嚴禁超速行駛,嚴禁無證駕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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