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安全管理
1.建筑企業安全責任制
(1)公司經理、項目經理、專職安全員、施工班組長、企業各部門安全生產責任制不健全,企業對各級、各部門管理人員的安全生產責任制多流于形式,是給上級管理部門檢查時的樣品,對管理人員進行抽查提問,他們普遍未能完整回答崗位責任的具體內容。
(2)企業各級、各部門管理人員生產責任制的系統性不強,無具體的考核辦法,有的建筑一級企業即使制定考核辦法,但未認真考核,無考核記錄。
(3)一級建筑企業一般均制定各工種安全技術操作規程,二級及二級以下的建筑企業一般均未制定,項目經理部很少組織各工種工人學習各工種安全操作規程。安全生產責任制不健全、不落實,各工種工人不懂各自的安全操作規程,就削弱了安全系統工程的安全防護措施,是造成傷亡事故的間接原因。
2.施工現場的安全管理目標
(1)二級以下的建筑施工企業不夠重視。傷亡事故控制目標、安全達標、文明施工管理目標,建設部均有明確的規定,很多建筑施工企業沒有認真貫徹執行這些規定,有的建筑企業根本沒有執行。
(2)企業沒有制定年度安全管理目標,沒有將目標分解到企業各部門、尤其是項目經理部、班組,也沒有分解到人。目標管理無整體性、系統性,更無安全管理目標執行情況的考核措施。
3.施工組織設計
(1)對專業性較強的項目,有的項目經理部未編制專項施工組織設計。
(2)單位工程施工組織設計中,安全措施不全面、無針對性,寫幾條原則措施,施工安全管理過程中未具體落實。
4.技術交底
(1)項目經理部普遍無分部(分項)工程安全技術交底資料,即使有書面交底材料,但也不全面、針對性不強,未履行簽字手續。
(2)極少數項目經理部,根本未進行分部(分項)工程安全技術交底。
5.安全檢查
項目經理部一般無定期自查制度,未認真進行自查,未自查就不會發現安全隱患,自行整改。往往經上級主管部門進行抽查或企業定期檢查發現安全隱患之后,經督促才進行整改。
6.安全教育
(1)有些企業未制定安全教育制度,且無具體安全教育內容。
(2)建筑企業對季節性或臨時性的農民勞務工的安全教育很不重視,據某地統計,出現傷亡事故的80%以上是農民勞務工。
7.班前活動
很多建筑企業未制定班前活動制度,項目經理部不重視班前活動,嫌麻煩,沒有意識到這是當天預防安全事故的一項很有必要的措施,所以未開展班前活動,更無班前安全活動記錄。
8.持證上崗
極少數的四級建筑企業和無等級的建筑企業的個別特種作業工作未持證上崗。如龍門架卷揚機操作,有的工地讓未經培訓的婦女操作。
9.工傷事故
個別工地發生工傷事故后,項目經理部和建筑企業怕影響企業資審和工程項目投標,與受傷者或死亡家屬私了,隱瞞不報。大多數建筑企業未建立工傷事故檔案。
10.安全標志
一般施工現場無安全標志布置總平面圖,因此安全標志的布置不能形成總的體系,位置不適當。
二 文明施工
1.現場圍檔
(1)有的工程在市區主要路段的工地周圍未設置高于2.5m的圍檔。
(2)有的工地圍檔材料不堅固、不穩定、不整潔、不符合當地的美觀要求。
2.封閉管理
(1)有的工地門頭未設置企業標志。
(2)進入施工現場的人員佩戴工作卡不全。
3.施工場地
(1)大部分施工現場地面未做硬化處理。
(2)無排水措施或排水不通暢。
(3)大部分工地施工的泥漿未做沉淀處理。
(4)工地未設置吸煙處,隨意吸煙。
(5)溫暖季節無綠化布置。
4.材料堆放
(1)建筑材料、構件料具不按總平面圖堆放。
(2)料堆的標準牌材料名稱、品種、規格標注不全。
(3)材料堆放不整齊。
(4)未做到工完料清。
5.現場防火
(1)無消防措施制度或無滅火器材。
(2)滅火器材配備不合理。
(3)現場需用明火者無動火審批手續或無動火監護。
6.治安綜合治理
(1)生活區無工人學習和娛樂場所。
(2)治安制度責任未分解到人。
(3)治安防范措施不力,發生失盜事件。
7.施工現場標牌
(1)標牌不規范不整齊、內容不全。
(2)安全標語不全,不醒目。
(3)無“七板兩圖”設施。
8.生活設施
(1)無廁所或廁所不符合衛生要求(未改水沖式廁所)。
(2)食堂衛生不達標。
(3)無淋浴室或淋浴室不符合要求。
(4)生活垃圾無處理措施。
9.保健急救
(1)無保健醫藥箱。
(2)無急救措施和急救器材。
(3)無培訓上崗的急救人員。
(4)未開展衛生防病宣傳教育。
10.社區服務
(1)無防粉塵、防噪聲措施。
(2)夜間施工無施工許可證。
(3)現場焚燒有毒有害物質。
(4)無施工不擾民措施等。
三 腳手架
1.腳手架無搭設方案,尤其是落地式外腳手架,項目經理將腳手架的施工承包給架子工,架子工有的憑經驗搭設,根本未編制腳手架施工方案。
2.腳手架與建筑物的拉結不夠牢固。
3.桿件間距與剪刀撐的位置不符合規范的規定。
4.腳手板、立桿、大橫桿、小橫桿材質不符合要求。
5.施工層腳手板未鋪滿。
6.腳手架搭設前未進行交底,項目經理部施工負責人未組織腳手架分段及搭設完畢的檢查驗收,即使組織驗收,也無量化驗收內容。
7.腳手架上材料堆放不均勻,荷載超過規定。
8.通道及卸料平臺的防護欄桿不符合規范規定。
9.腳手架搭設及操作人員,經過專業培訓的未上崗,未經專業培訓的卻上崗。
四 基坑支護與模板工程
1.基坑支護
(1)基礎施工無支護方案。有支護方案的,方案無針對性,不能指導施工。基坑深度超過5m的,無專項設計。
(2)基坑臨邊防護措施不符合要求。
(3)坑槽開挖設置的安全邊坡不符合安全坡度要求。
(4)基坑施工未設置有效的排水措施;深基礎施工采用坑外排水,無防止臨近建筑物危險沉降的措施。
(5)基坑周邊棄土堆料距坑邊的距離小于設計和規范的規定。
(6)基坑內作業人員上下通道的搭設不符合規定,或陡、或窄、或無扶手,人員上下極不安全。
(7)土方開挖時,挖“神仙土”,即從坑槽壁中、下部往內挖凹進去,讓中、上部土體自然垮塌。
(8)機械挖土,挖土機作業位置不牢固。
2.模板工程
(1)無模板工程施工方案。
(2)現澆混凝土模板支撐系統無設計計算書,支撐系統不符合規范要求。
(3)支撐模板的立桿材質及間距不符合要求。
(4)立柱長度不一致,或采用接短柱加長,交接處不牢固,或在立柱下墊幾塊磚加高。
(5)未按規范要求設計縱橫向支撐。
(6)木立柱下端未鋸平,下端無墊板。
(7)混凝土澆灌運輸道不平穩、不牢固。
(8)作業面孔洞及臨邊無防護措施。
(9)垂直作業上下無隔離防護措施。
(10)2m以上高處作業無可靠立足點。
五 “三寶”及“四口”防護
1.部分工人自我防護意識不強,進入施工現場不戴安全帽,尤其在夏季施工嫌戴安全帽頭部熱燥,即使戴安全帽,也不符合規定。
2.安全網的規格和材質不符合要求,未按規定設置平網和立網。
3.懸空作業、高空作業未系安全帶,系掛安全帶的、安全帶系掛不符合要求。
4.樓梯口、樓梯踏步懸挑端無防護措施。
5.預留洞口無防護措施,坑井無防護措施。
6.通道口未設防護棚,設置防護棚的不牢固。
7.未安裝欄桿的陽臺周邊、無腳手架的屋面周邊、井架通道的兩側邊,卸料臺的外側邊、框架建筑的樓層周邊等五臨邊無防護措施,有防護措施的不符合要求。
六 施工用電管理
1.施工用電管理
(1)未編制臨時用電施工組織設計
①既無施工組織設計,又無技術交底。
②施工組織設計不履行手續,技術交底無交接人簽字。
③施工組織設計只用一、兩張16開紙簡單寫上幾條或幾句話,起不到指導作用。
④施工組織設計與現場用電情況不符。
⑤無平面圖或用一張16開白紙徒手勾面,既無比例,又不注明尺寸,符號不規范,無法按圖施工;系統圖與平面圖不符,平面圖與現場布置不符。
施工現場安全質量隱患類別和常見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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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現場安全施工注意事項
工作崗位存在的危險因素及防范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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雨季施工安全措施
安全風險分級管控體系建設
腳手架的搭設要求
冬季施工安全技術措施
施工現場安全隱患排查及整改建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