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一般基坑開挖施工安全
1.放坡開挖的基坑,其坡度應滿足表8-1的要求。
表8-1坑壁邊坡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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坑壁土 | 坑壁坡度 |
基坑頂緣無荷載 | 基坑頂緣有荷載 | 基坑頂緣有動載 |
砂類土 碎石類土 黏砂土 砂黏土 黏土帶有石塊 未風化頁巖 巖石 | 1:1 1:0.75 1:0.67 1:0.33 1:0.25 1:0 1:0 | 1:1.25 1:1 1:0.75 1:0.5 1:0.33 1:0.1 1:0 | 1:1.15 1:1.25 1:1 1:0.75 1:0.67 1:0.25 1:0 |
2.坑壁不加固基坑施工,基坑平面尺寸一般應每邊加寬0.3~0.6m,如遇地下水還應該留出排水溝和集水井的位置,對于垂直開挖的無水基坑,可不加寬。在開挖的過程中要注意以下問題:
(1)處在土石松動坡腳下的基坑,開挖前要做好防護工作;坑頂四周應做成反坡,并在距離坑緣適當的距離處設截水溝,防止雨水進入基坑;坑緣頂部如果有動載,動載與坑緣之間至少有1m寬的護道,地質水文條件不良時,護道要加寬或者采取加固措施;基坑棄土堆至坑緣的距離,要根據具體的地質條件來確定,但不得小于坑的深度;
(2)嚴禁采用局部開挖深坑,從底部向四周掏土的方法施工;
(3)人力出土時,要按照有關腳手架的規定,搭好出土走道,基坑較深時要搭設上下跳板或梯子;機械開挖時,要按照有關機械的操作規程和規定的信號,專人進行指揮;吊斗要拉溜繩;遇到涌水、涌沙、邊緣坍塌等異常情況,人員要及時撤離,必須在采取了相應的防護措施后才能繼續施工;
(4)基坑開挖要從速進行;在開挖階段,如果出現地基面疏松要視情況夯實,或進行變更;當基坑開挖接近設計標高時,應注意預留10~20cm,待下道工序準備就緒,在灌注前挖除;基坑開挖后要及時灌注或砌筑基礎污工,不得長期暴露或浸泡;
(5)破碎的石質基坑要根據巖石的構造等情況決定開挖坡度;砂質土層或深度較大的基坑,要在邊坡中段設1m左右的護道;在開挖過程中要做好排水工作。
(6)施工現場開挖溝槽邊緣與外電埋地電纜溝槽邊緣之間的距離不得小于0.5m。
在外電架空線路附近開控溝槽時,必須會同有關部門采取加固措施,防止外電架空線路電桿傾斜、懸倒。
3.坑壁支撐基坑施工,襯板可以緊密鋪設或間隔鋪設,一次挖成或分段挖成,但每次開挖不得超過2m;如基坑較深四周應掛軟梯,在開挖過程中發現異常情況,人員應及時撤離,加固后方可繼續施工;支撐要選用質量良好的木材,在施工中要隨時檢查并處理受力不均和應力集中等情況;在使用機械出土時要防止碰撞支撐;在拆除支撐時要自下而上分段進行。
4.采用鋼筋混凝土圍圈護壁時,除頂層可以一次整體灌注外,往下應根據土質情況,控制開挖高度和長度,并隨開挖隨灌注,其頂部應高出地面0.5m,并掛好梯子,頂部不得擺放料具。
二、鋼板樁圍堰施工安全
圍堰一般可以分為土、石圍堰、木板樁圍堰、鋼板樁圍堰和混凝土圍堰。鋼板樁圍堰施工要注意以下安全問題:
1.起吊運輸前,要檢查吊具和平車的狀況,確保狀態完好,平車前后要止動;鋼板樁槽要清理干凈,吊點要焊接牢固并拴好溜繩、掛好軟梯;
2.在樁頂作業應掛好吊籃,并拴好安全帶;在未就位前,樁頂工作人員不得靠近插打位置;
3.如用汽錘壓插時,應注意樁突然下滑;采用吊機錘打時,應注意鋼絲繩的松弛度;
4.一般情況下應先插打上游,然后再對成、依次向下游插打兩側,最后在下游合攏;拔樁應從下游向上游依次進行;
5.拔樁時應先把鋼板樁拔松、頂松或打松,拔不動時,要采取相應的措施,嚴禁硬拔;要派專人檢查吊船的吃水情況和起重設備的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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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沉井施工安全
1.沉井的制造
在立模之前要按照設計把地面壓實,也可以在刃腳處用方木或枕木作承墊,以擴大受力面積,防止因地面下沉而造成沉井傾斜。在鋼筋綁扎、立模和混凝土灌注之前要搭設好作業腳手架或作業平臺,臨空的地方要搭設欄桿和登高設施,平臺要滿鋪腳手板。
起重作業要有專人指揮,用吊罐灌注混凝土時要拴溜繩。向模板內傾倒混凝土時,應先確認傾倒處無人作業。灌注時要盡量對稱均勻布料,使沉井均勻下沉,要盡量縮短灌注時間,以免影響質量。
夜間使用要有充足的照明,并使用安全電壓。
2.沉井開挖下沉
在下沉初期,由于周圍土壤對沉井的約束力相對較小,沉井容易傾斜,應抽干水后進行人工開挖,當沉井下沉3~4m或第二節沉井灌注之后,可以使用機械在水下開挖。
人工開挖時要經常注意起重、吊裝設備的情況;井內作業人員不得把手腳伸向刃腳下方,鐵鍬等工具不得探出刃腳以外;在刃腳下爆破孤石時,要采用小藥量多次爆破的方法,要順刃腳坡打斜眼設法把孤石爆成兩半;要在四周設梯子,供井內作業人員在緊急的情況下撤離。
使用機械開挖時,要在離沉井一定的距離處設置吊車平臺;指揮人員要站在井壁上進行指揮,并在站的地方設置欄桿防止墜落;要對稱均勻開挖;要有潛水人員進行配合,及時檢查、指導開挖情況。
3.沉井接高
當一節沉井不能達到設計標高時,在前一節的頂面距水面約1.5m時要進行沉井接高,在接高前要安裝施工平臺、護欄及扶梯。
4.沉井封底
在封底前要對基底進行處理,避免出現鍋底狀影響基礎的穩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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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人工挖孔樁作業事故種類及原因分析
人工挖孔樁是指用人工挖土成孔,就地灌注混凝土成樁載重。又稱人工挖孔灌注墩,俗稱挖孔樁。它的施工作業過程雖然機械化程度不高,耗用勞動力較多,作業人員勞動強度大,但這種樁具有單樁承載力高,易做需用的設備機具簡單,樁身較易穿過孤石,到一柱一樁,孔底沉渣易清除,樁端嵌巖易實現,成孔直觀,樁身砼質量易保證,成本低,速度快,無公害,適應性強等特點,深受業主的歡迎。近年來,城市高層建筑、立交橋施工迅猛發展,更顯示了大口徑、長樁身人工挖孔樁的優越性。施工企業承建高層建筑、市政橋梁和重型構筑物(煙囪、高樓、水池等)時,按設計圖紙要求,越來越多的采用人工挖孔樁基礎作業。由于人工挖孔樁使用存在一定的局限性,且作業過程中不安全因素較多,有的工程選用不當,而且有的施工單位對這種樁的施工作業特點認識不足,對施工安全管理和安全技術措施抓得不力,所以造成人工挖孔樁施工過程中因工傷亡事故時有發生,且造成的傷害程度較重。施工作業中發生的因工傷亡事故主要有以下種類:
(一)坍塌
?坍塌是指孔壁土體或護壁與土體失穩塌落,壓迫、掩埋孔底作業人員。它是人工挖孔樁施工中較多發生的事故,危害較重。坍塌的形式有護壁整體坍落、局部粉碎坍落、斷節坍落和孔壁坍落。造成坍塌的主要原因是由于對孔壁側壓管理不善的結果,主要原因是:
1、護壁達不到質量標準。產生的原因多由于施工作業人員不按混凝土配合比通知單計量投料;不按設計要求掛豎筋或環筋;每節護壁之間的搭接長度,豎筋連接達不到要求;不用機械,而是用人工簡單拌合混凝土澆注,澆注中不振搗,混凝上的坍落度、和易性、均勻性、密實度均達不到設計要求;樁孔挖的不標準,模板形式不規矩,形成梅花孔和螺旋孔;護壁薄厚不均,出現離淅、蜂窩、斷條、缺陷;在早春、晚秋、初冬這種不利于水泥水化和硬化凝結的季節中施工,沒有采取有利措施;在護壁強度尚未達到4MPa以上時,就急于拆模。
2、對護壁擾動。由于施工作業人員上下孔不爬軟梯,而是用兩腳蹬踩護壁,兩手攀護壁上下;吊土容器碰撞孔壁,使護壁與孔壁的粘聚力受到破壞;在護壁強度、護壁與孔壁的粘聚力很低時,首層豎筋錨固不牢;鄰孔爆破,因振動而破壞了護壁等,造成護壁坍落。
3、沒有采取防洪、防水倒灌、防滲水的措施。孔口四周未設排水溝,及時排除孔邊的積水,由于遇到暴雨,雨水倒灌滿孔,或因地下水量大,控制不住上漲水位,孔壁長時間浸泡呈軟塑或流體狀態而自然下落,護壁與孔壁之間出現空隙,隨著時間延續而空隙增大,造成護壁整體坍落及孔壁大面積坍塌。
4、當樁孔距地下構筑物如人防工程、戰備坑道較近,或樁孔間距較小時,沒有采取特定的措施,孔壁土被擾動,造成護壁整體坍落或坍孔事故。
5、在含水松散的砂土層中挖擴大頭,一次挖得過深,護壁跟不上,孔底有積水,沒有采取特殊的施工作業方法,反復抽水,造成孔壁坍塌或孔底連通事故。
6、機鉆成孔人工清孔驗孔,未先安放安全護籠。
(二)觸電
?人工挖孔樁施工作業中,提升、照明、通風、排水、電器設備在潮濕、狹窄空間中集中使用而引起的觸電傷亡事故。造成觸電事故的原因是:
1、施工現場管理人員、施工作業人員存在臨時觀念的短期行為,沒有執行現場用電安全規定,缺乏防觸電安全意識,這是造成觸電事故的根本原因。
2、作業隊領導急功近利,舍不得花錢購進符合質量標準的電器材料和設備,現場漏電保護裝置未安裝,或失靈后未更換;未給作業人員配備必要的勞動防護用品。
3、施工現場管理差,所架設的臨時用電線路不符合規范要求,導線亂拉、亂掛、亂接、拖地、浸水或被土石掩埋;有的接頭處膠布局部脫開裸露;伸入樁孔的導線在孔口凸緣處彎折磨壞,絕緣層漏電;現場配電箱和開關箱無門、無鎖、無專人負責,任何人都可以隨便操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