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五臨邊"防護
1.1外爬架隨結構上升,四周滿掛密目安全網。陽臺周邊、無防護的屋面周邊設置1.2m高的兩道護身欄桿,并設置固定的高度不低于18cm的檔腳板。
1.2當臨邊的外側為通道時,除防護欄桿外,敞口立面必須采取滿掛密目安全網或其它可靠措施作全封閉處理。
1.3分層施工的樓梯口、梯段邊及休息平臺處必須安裝臨時護欄。
1.4洞口安全防護見下圖
1.5電梯井的安全防護見下圖
2.高空作業安全防護
2.1各工種進行上下立體交叉作業時,不得在同一垂直方向上操作。下層操作必須在上層高度確定的可能墜落半徑范圍以外,不能滿足時,應設置硬隔離安全防護層。
2.2模板、腳手架等拆除時,下方不得有其它人員操作,并應設專人監護。
2.3模板拆除后,其臨時堆放處應離樓層邊沿不應小于1m,且堆放高度不得超過1m。樓層邊口、通道口、腳手架邊緣處,嚴禁堆放任何拆下的物件。
2.4高處作業中的安全標志、工具、儀表、電氣設施和各種設備,必須在施工前加以檢查,確認其完好,方能投入使用。
2.5攀登和懸空高處作業人員以及搭設高處作業安全設施人員,必須經過專業技術培訓及專業考試合格,持證上崗,并必須定期進行體格檢查。
2.6施工中對高處作業的安全技術設施,發現有缺陷和隱患時,必須及時解決;危及人身安全時,必須停止作業。
2.7施工作業場所有墜落可能的物件,應一律先行撤除或加以固定。高處作業中所用的物料,均應堆放平穩,不妨礙通行和裝卸。工具應隨手放入工具袋;作業中的走道、通道板和登高用具,應隨時清掃干凈;拆卸下的物件及余料和廢料均應及時清理運走,不得任意亂置或向下丟棄。傳遞物件禁止拋擲。
2.8雨天和雪天進行高處作業時,必須采取可靠的防滑、防寒和防凍措施。凡水、冰、霜、雪均應及時清除。對進行高處作業的高聳建筑物,應事先設置避雷設施。遇有六級以上強風、濃霧等惡劣氣候,不得進行露天攀登與懸空高處作業。暴風雪及臺風暴雨后,應對高處作業安全設施逐一加以檢查,發現有松動、變形、損壞或脫落等現象,應立即修理完善。
2.9 因作業必須,臨時拆除或變動安全防護設施時,必須經施工負責人同意,并采取相應的可靠措施,作業后應立即恢復。
3.臨時用電系統和電動機具、設備安全防護
詳見安全用電部分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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